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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男生女历来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许多人都希望能按照自己的心愿生儿子或女孩。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有些人至今还认为只有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于是,媳妇生了儿子,便倍受宠爱;否则,便会受到婆婆、丈夫的白眼,成了”受气包“。其实,这是毫无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
古代医学早就提出许多决定胎儿性别的理论,可惜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都是不能成立的。
如道藏经认为月经后单日受孕属阳为男,偶日受孕属阴成女;李东垣认为经后一二日感者成男,四五日感者成女;朱丹溪以受气于左子宫为男,受气于右子宫为女;圣济方以左动为男,右动为女;褚氏医书以血裹精成男,精裹血成女。
众说纷纭的理论同样出现在西方医学史中,如有人曾提出右侧睾丸负责生儿,左侧睾丸负责生女;精子进入右侧输卵管得子,进入左侧得女。
后来人们注意到只有一侧睾丸者或切除了一侧输卵管者都可能儿女双全,这才推翻了这些荒谬的理论。直到200年前,人们对性分化的理论仍然是空白。
荷兰人安托尼万·列文胡克于1677年首先在显微镜下见到精子,150年后德国人贝尔首先看到哺乳动物的卵子,这才以科学奥秘取代了古代关于受孕的种种故弄玄虚的神话。而生儿育女的秘密是美国人麦克鲁格1902年揭开的,他发现了决定性别的染色体X和Y。
生男生女并非由女方决定的,而主要由男方的性染色体决定。性染色体,顾名思义是决定性别的染色体。
人类的生殖细胞中,有23对即46条染色体,其中22对为常染色体,1对为性染色体,女性的性染色体为XX,基因型可用46,XX表示;男性的性染色为XY,基因型为46,XY。生殖细胞要经过两次减数分裂,23对染色体变成23条,卵子所含性染色体只有X一种,而精子可分别含X或Y性染色体。当精子与卵子结合后,受精卵的染色体又恢复成23对。若含X染色体的精子与卵子结合,受精卵为XX型,发育为女胎;若含Y染色体的精子与卵子结合,受精卵为XY型,发育成男胎。
所以,生男生女取决于参加受精的究竟是X精子,还是Y精子。而精子与卵子的结合是随机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才能维持人类两性比例的大体平衡,这也是一种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这个平衡决不容破坏,否则,必然造成不堪设想的社会问题。
X和Y性染色体的发现使人们对性别决定开始有了正确认识,在20-50年
人们对此有了进一步认识,普遍认为Y染色体是生儿育女的决定因素。有人认为X染色体上有一男性决定因子,当受Y染色体某成分影响后,则可促使未分化的性腺髓质向睾丸发育,而皮质退化。若细胞核内没有Y染色体时,性腺的皮质发育为卵巢,而髓质退化。
近年来,人们发现与Y染色体连锁的一种糖蛋白,即组织相容性抗原,又称H-Y抗原。推测它与X染色体上有关的遗传因子相结合,促成原始性腺向睾丸分化。但是这一理论并未指出决定胎儿性别的是一个还是多个基因。
1987年12月24日,英国剑桥大学生物研究院公布了他们的新发现,胎儿性别是由一种叫TdF的基因决定的。
该院基因专家大卫·佩奇从1981年开始研究遣传变态者的性染色体。患者中的男性带有两条X染色体,而女性却有一条X、一条Y染色体。对这些患者的DNA进行了基因分析,发现在绝大多数XX男性患者中有一种DNA结合蛋白,通常称为TdF。这种TdF不能同XY的女性患者的DNA进行杂交,因此,科学家们认为正是那种叫做睾丸决定因子(TdF)的异位或缺失引起了遗传性别和表现型之间的变态,即XX遗传性别患者含有TdF,故分化为男性表现型;XY遗传性别的患者,因无TdF因而分化为女性表现型。所以胎儿的男女性别是由TdF基因决定的。
这一研究成果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就使人类将来为某种需要而实行性别控制时,提供了基因治疗的理论基础。但是,性别决定因子迄今为止仍是不完全清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美国近年完成的初步试验表明,给母羊注射睾酮能改变羊胚的性别,但是按照目前的认识和上述英国剑桥的发现,生儿育女并非取决于生殖激素,而是受精卵的染色体组型。如果美国人的试验能成功,不仅具有实际价值,而且也是对胚胎分化理论的新突破。是与非有待时间的检验。
1987年12月24日,英国剑桥大学生物研究院公布了他们的新发现,胎儿性别是由一种叫TdF的基因决定的。
该院基因专家大卫·佩奇从1981年开始研究遣传变态者的性染色体。患者中的男性带有两条X染色体,而女性却有一条X、一条Y染色体。对这些患者的DNA进行了基因分析,发现在绝大多数XX男性患者中有一种DNA结合蛋白,通常称为TdF。这种TdF不能同XY的女性患者的DNA进行杂交,因此,科学家们认为正是那种叫做睾丸决定因子(TdF)的异位或缺失引起了遗传性别和表现型之间的变态,即XX遗传性别患者含有TdF,故分化为男性表现型;XY遗传性别的患者,因无TdF因而分化为女性表现型。所以胎儿的男女性别是由TdF基因决定的。
这一研究成果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就使人类将来为某种需要而实行性别控制时,提供了基因治疗的理论基础。但是,性别决定因子迄今为止仍是不完全清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美国近年完成的初步试验表明,给母羊注射睾酮能改变羊胚的性别,但是按照目前的认识和上述英国剑桥的发现,生儿育女并非取决于生殖激素,而是受精卵的染色体组型。如果美国人的试验能成功,不仅具有实际价值,而且也是对胚胎分化理论的新突破。是与非有待时间的检验。
编者按:日前,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潘岳履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关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潘岳曾多有著述,例如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编撰的“中西文明互鉴丛书”第三册《中国五胡入华与欧洲蛮族入侵》一书作序,以长文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族人民出于文化认同而融合成命运共同体并重建大一统国家的历史,解析了罗马在日耳曼蛮族入侵后欧洲再未统一的原因,澄清了西方中心主义对我国民族宗教政策误解之源。特摘发该文,以飨读者。
公元300—600年间,中国与罗马再次面临相似的历史境遇,同时面临中央政权衰落,同时遭遇周边族群大规模冲击。
在中国,是匈奴、鲜卑、羯、氐、羌五大胡人族群纷纷南下,建起了众多政权。在罗马,是西哥特、东哥特、汪达尔、勃艮第、法兰克、伦巴第等日耳曼部落潮水般地一波波入侵,建起了一个个“蛮族王国”(barbariankingdoms)。
相似的历史轨迹却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中国五胡十多个政权中,先有氐族的前秦,后有拓跋鲜卑的北魏统一了整个北方,虽屡经纷争与分裂,最后还是实现了内部整合,并融合了曾经代表正统的南朝,继承了秦汉中央集权超大规模国家形态,奠基了融合胡汉的隋唐大一统王朝。
欧洲各大蛮族王国几百年征伐中,尽管有个别王国如法兰克曾一度实现了西欧基本统一,最有希望继承西罗马帝国衣钵。但由于内在分治的逻辑,最终还是分裂成一个个封建国家,全靠“普世教会”作为精神统一的力量勉力维系。
这个历史岔口,再次体现了中国和西方从族群观念到政治制度的不同道路。其中的文明逻辑最为关键。
五胡入华
南迁之战
中国与罗马的命运,因公元89年燕然山的一场战役而改变。
经此一战,北匈奴西迁欧洲,成为后来日耳曼各部落侵入罗马疆界的重要推手1;南匈奴南下中原,开启了五胡入华的先声。
2017年,中蒙考古学家发现了班固为汉朝彻底击败匈奴而作的《燕然山铭》。有大汉情结之人常因“燕然勒碑”而欢呼“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但真实历史是,南匈奴单于首先侦测到北匈奴的内部动乱,主动向汉朝建议出兵2。窦宪率领的4.6万骑兵里,3万是南匈奴人,剩下的1.6万中还有一半是羌人3。可以说,是汉朝率领南向中原的游牧族群共同迫使北匈奴西迁的。
这一幕,后世也屡屡重现。国际突厥学者列为始祖文物的《阙特勤石碑》的突厥文一面上,突厥可汗哀伤抱怨:为什么回纥要与唐朝合作而围攻自己,为什么草原族群总是要迁徙到中原去生活。4
这是游牧社会不团结吗不是。从地理气候上说,每当草原寒潮来临时,北方的游牧族群都会向南迁徙。从资源禀赋上说,草原地区所能承载的人口只是农耕地区的十分之一,游牧族群必须从中原获取粮食、茶叶、丝麻织品以维持生存和开展贸易。中原对周边族群强大的吸引力之一是先进的农业和手工业5。与更北的族群愿意向西发展不同,漠南族群更想与中原融合。他们与中原共享着北中国经济交通网络,更容易在荒年获得粮食,更容易以低廉成本进行贸易,从而多次形成经济社会共同体。久而久之,从地理到经济,从民俗到语言,从文化到制度,1500年后,一个囊括东北亚的政治共同体最终形成。
燕然山之战后,南匈奴深入汉土,在北方边郡游牧生息。由于汉朝怀柔远人的政策,他们不缴税赋,但要接受郡县制的人口管理6。今天在宁夏、青海、内蒙古、陕西、山西发现南匈奴墓地,既有汉式墓穴,又有草原的头蹄葬,青海还出土了受封匈奴首领的“汉匈奴归义亲汉长”的骆钮铜印7,胡汉文化彼此交融。南匈奴南下前后,内迁的还有西北的氐羌、东北的鲜卑、漠北的羯人。三国后期由于中原人口剧减,魏晋不断“招抚五胡”。百年间,内迁的五胡约数百万人,其中,匈奴70万,羌人80万,氐人100万,鲜卑250万。8西晋“八王之乱”后,北方总人口1500万,汉人只占三分之一。有人误以为“汉化”就是“同化”,是“大族群”靠着人口数量的绝对优势改变“小族群”的生活方式。9但真实历史是,北方五胡族群不仅军事占优势,人口数量也占优势10,完全可以按照老习惯“牧马中原”,完全可以“胡化”汉人,但他们却主动选择了一条“汉化之路”。
汉化之路
汉化之路,由南匈奴开启。
五胡中第一个建立王朝并灭亡西晋的,是南匈奴人刘渊。他是南匈奴羌渠单于之曾孙,因汉匈和亲而改为刘姓。作为贵族子弟,刘渊曾在晋朝宫廷中游学,他读《毛诗》与《尚书》,学《史记》与《汉书》,最爱《左传》和《孙吴兵法》。他割据山西称帝,却并不想恢复匈奴的北方故业,而非要以“汉”为国号统一天下。为此,他自称是刘邦、刘秀、刘备之后,为了说明“汉代之甥”与“兄亡弟继”的合法性,他竟将“扶不起的阿斗”刘禅也设个牌位祭拜起来。
但刘渊的政权并未延续,被羯人石勒所灭。羯人“高鼻多须”,属于塞种人,曾依附匈奴为“别部”“杂胡”。石勒的出身与刘渊不同。刘渊是游牧贵族,混迹于宫廷;石勒是雇农奴隶,流浪于民间。但石勒也一样喜爱汉文化。他不识字,却“雅好文学”,爱听人给他念《汉书》。太子石弘受他安排而完全变成了儒生。但石勒也没有成功,统一北方的基业被残暴的后代败光。从后赵的废墟里,又诞生出了慕容鲜卑的前燕和氐人的前秦。
五胡中第一个统一北方的是前秦苻坚。前秦发家于秦之关中故地,领土一度“东极沧海,西并龟兹,南包襄阳,北尽沙漠”。但没几年,就因仓促伐晋而败亡。在前秦的“残躯”上,分化出羌人姚氏的后秦、慕容鲜卑的后燕、匈奴赫连的大夏。
混战中,拓跋鲜卑从蒙古草原一路打来,力破群雄,定国号为魏。经过三代人励精图治,终于统一北方百余年。北魏随后分别演变成了北周和北齐,再由北周统一北方并开出了一统天下的隋唐。
前秦与北魏,这两个最接近一统天下的政权,汉化程度最高,汉化态度也最坚决。
苻坚生于世代好酒的氐人家族,是戎马倥偬的豪雄,却自小熟读经史。即位后最重文教,每月亲临太学,考问诸生经义。他的目标,是道德上要不坠“周孔微言”(周公孔子),实践上要超越“汉之二武”(汉武光武)。他打服西域,却送回汗血宝马,要显得比“为马打大宛”的汉武更高一筹。他一边打东晋,一边在朝廷里为东晋君臣留好位置修好府第,要模仿“兴灭继绝”的周政。他俘虏了慕容鲜卑却不肯杀,安排慕容暐与慕容垂君臣入朝为官。无数人劝他消除隐患,他却非要树立以德服人的榜样11。他刚在淝水战败,鲜卑豪杰们果然造反,建立后燕和西燕。苻坚对“仁义”的偏执程度,曾被讥讽成“不肯半渡而击”的宋襄公。
有人说前秦亡于“过于汉化”,但之后的拓跋北魏统一北方后,却比前秦更加彻底地推行“汉化”。道武帝拓跋珪说“为国之道,文武兼用”。太武帝拓跋焘大量重用汉人士族,把河西学者迁到首都,鲜卑子弟都得跟着学儒典,“于是人多砥尚,儒学转兴”。孝文帝拓跋宏更是“体制性汉化”。他迁都洛阳,仿照两晋南朝官制;命令鲜卑人定门第、改汉姓、说汉语;自己带头并让弟弟们和汉人士族通婚。
有史家认为,北魏之所以能统一北方,演化出的北周与隋朝之所以能统一全国,是因为他们“改汉俗行汉礼”。不尽然。因为天然习汉俗行汉礼的南朝并没能统一天下。北魏成功的最重要原因,是进行了大一统精神的政制改革,再造了秦汉儒法国家形态。
再造一统
西晋崩溃后,天灾人祸,基层政权完全崩坏。北方遍布“坞堡”,百姓依附强宗豪族聚居起来自我保卫。战乱导致土地抛荒,一方面流民无地,一方面豪强趁机多抢多占。贫者越贫,富者越富。
公元485年,北魏实行均田制改革,将无主荒地收归国有,并平均分配给贫民耕种。其中,“露田”是要种粮征田赋的,耕农去世后还给国家,再分配给下一批青壮年;而“桑田”是种桑麻枣榆之地,不用归还,可以留给子孙。均田令还规定了如何给老人、小孩、残疾人、寡妇分田。此后,强者仍强,但弱者也有立足之地。从北魏一直到唐中期,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的土地制度基础都是均田制。
与均田制同时的另一项重大改革,是三长制。针对的是乱世中的豪强割据。豪强即“宗主”,朝廷下不去基层,通过“宗主”来间接管理,称为“宗主督护制”12。三长制废除了宗主制,重建秦汉式的“编户齐民”三级基层政权(“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13。再从百姓中选取乡官14,负责征税与民政。
提出均田制改革的,是汉人儒生李安世。提出三长制改革的,是汉人官僚李冲。通过均田制,北魏获得了充足的编户、赋役与兵源;通过三长制,北魏结束封建式统治,重建了基层政权;通过官僚制,北魏恢复中央集权行政体系。比起“着汉衣”、“改礼仪”这些形式,这更是“汉制”的灵魂。在西晋灭亡170年之后,中原竟然在少数民族王朝手里重新恢复了“汉制”。诚如钱穆所言,“北魏本以部落封建制立国,逮三长、均田制行,则政体上逐渐从氏族封建变为郡县一统,而胡、汉势力亦因此逐渐倒转”15。短短30年内,北魏的人口数量与军队数量迅速超过了南朝。公元520年,北魏人口近3500万,是西晋太康年间的翻倍16。汉人农民大量加入北魏军队,打破了从前“鲜卑作战、汉人种田”的分野。
当北魏继承“汉制”的时候,东晋和南朝的“汉制”却走向僵化。起于东汉的察举制,产生了四世三公的经学门阀与盘根错节的官僚豪族,转到魏晋就发展为门阀政治。由于东晋政权的建立是靠世族支持,于是出现“王与马,共天下”的场景。到东晋南朝时还产生了一个奇观,虽然北方千万流民南渡,虽然江南经济依然繁荣,但“自孙吴至陈亡的六个王朝,在长达300年的时间内,江南户籍上的户口几乎完全没有増长”17。因为这些人民都投奔了世族大户成了“私属”,没在官府登记,朝廷一方面不掌握人口数字,一方面失去了更多税赋。门阀政治倡导清谈,产生了最优雅的魏晋风度和玄学思辨,社会衰颓与艺术高峰同时发生。
陈寅恪、钱穆都认为,之后的隋唐总体上继承了北朝的政治制度与南朝礼乐文化。比起南朝的因循守旧,北朝的均田、府兵等制度创新更符合“汉制”大一统精神。这种精神使隋朝成功地实施第一次全民清查编户(大索貌阅),还开创了科举制。陈寅恪说,“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18。注入的与其说是人种,不如说是改革创新精神。
北朝对南朝的胜利,不是野蛮对文明的胜利,而是谁更能继承大一统精神的胜利,是兼采胡汉的“新汉制”对僵化守成的“旧汉制”的胜利。同样是世家大族,北方比南方更重现实政治能力,因为北朝大考百僚看实绩。同样是经学,北朝重实学,南朝重玄学。同样是儒生,北朝大量用于朝堂与基层政权,南朝直到晚期才让寒士当官为将。
南朝也并非一无是处,其发明的“三省六部制”原型为之后的隋唐所吸取。且东晋与南朝在大一统的理念上,也从未含糊过。这比东罗马强,拜占庭存在1000年,为统一的西征只有一次半。而东晋南朝272年里,北伐有10余次。从东晋的祖逖、庾亮、桓温、谢安,到宋武帝刘裕刘义隆父子、梁武帝萧衍、陈宣帝陈顼等。虽然都未成功,但谁也不敢宣布放弃。在华夏大地上,任何统治者,谁要放弃了大一统,就等于失去了合法性。
汉化与罗马化
五胡族群之所以执著于“汉化”,是因为汉文明之精髓在于长治久安的超大规模政治体的构建。游牧族群虽具有军事优势,但若不是吸取了汉文明的制度经验,是无法战胜自诩“正统”的南朝的。“汉制”不是“汉人”的习惯法,而是一种无偏私的理性制度。夷与夏不是看血脉看习俗,而是看文明看制度。即便是汉人,不去继承发扬“汉制”精神,也会失去华夏传人的资格。
“汉化”不是“被汉人同化”的意思。西汉初期,没有“汉人”,只有“七国之人”。司马迁写《史记》时还用七国之人来描绘四方人民的不同性情。自汉武帝之后,“汉人”变成了“汉王朝子民”的自称。因为汉武帝将秦国的法家制度、鲁国的儒家思想、齐国的黄老之术与管子经济、楚国的文化艺术、韩魏的纵横刑名、燕赵的军事制度融为一体,形成了“大一统汉制”。从此,认同这种制度文明的人,就成了“汉人”。可以说,“汉人”是用政治制度建构“国族”的最早实践。这套制度虽由秦汉创造,却不再专属于中华世界,成为了东亚古典文明遗产。汉字也不仅是“汉族的文字”,而是东亚古典文明的重要载体。因为建构大一统的经验教训都记载于汉文律典与史籍中,不学习就无法重建前行。五胡主动汉化,并非忘记祖先和自我矮化,而是拥有超越部落政治建设超大规模政治体的雄心。
与“汉化”类似的概念是“罗马化”。古罗马制度虽由罗马人发明,却成为地中海文明的古典形态。拉丁文已经不是“罗马人的文字”,而是欧洲古典文明的载体19。当诸多日耳曼蛮族王国抛弃了拉丁语口语,当不同的日耳曼族群因部落与方言不同而分化成不同王国不同语言后,以拉丁文为载体的古罗马文明从此淹没于蛮荒洪流与普世教权之下,直到12世纪初罗马法才开始复兴20,直到14、15世纪文艺复兴时才重新发现了“人文主义”和“国家理性”21。而这个“重新发现”的源头不在欧洲本土。如果没有十字军东征从君士坦丁堡带回来古希腊古罗马手稿,如果没有阿拉伯人翻译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作品,欧洲就难以发生文艺复兴,也就不会有启蒙运动。可以说,希腊罗马的古典文明没有像汉文明那样由周边族群与本地居民共同传承,而是从外部“出口转内销”找回来的。
蛮族入侵
一族一地王国
蛮族不是突然降临罗马的。如同汉人总是将远方族群称为“夷狄”一样,罗马人也将莱茵河、多瑙河外的异族部落称为“蛮族”,后来又泛称为“日耳曼人”。和汉朝一样,罗马沿着两河边境修筑了一道“日耳曼长城”,与日耳曼诸族勉强相安。而当北匈奴从东边一路挤压,在匈人王的“鞭笞”下,草原各部落一次次冲破了这道脆弱的长城。日耳曼人深入腹地掠夺杀戮,占领了北非和西班牙等产粮区和银矿区。罗马帝国的人口、税基、军队不断衰弱。到420年,西罗马核心地区只剩下9万野战军能用于防御22。各蛮族纷纷占地建国,苏维汇人占领了西班牙西北部(409年),汪达尔人占领了北非(439年),勃艮第人占领了法国东北部(457年),盎格鲁—撒克逊人占据了不列颠(449年)。
上述都是一族一地的小王国,真正建立起“大王国”的,是哥特人与法兰克人。东西哥特王国占领了整个南欧(西班牙、意大利与法国南部)23,法兰克人则征服了西欧大部。
史家统计,参与476年灭亡西罗马帝国的蛮族,只有12万人24。后来进占北非的有8万汪达尔人,进入高卢的有10万法兰克人、阿兰人、勃艮第人,狄奥多里克带到意大利的有30万东哥特人。由此估计,进入罗马帝国的蛮族总人口当在75万到100万之间25。
相比之下,两晋南下的族群人口则有数百万。考虑到罗马与西晋人口规模大致相同,进入罗马的日耳曼族群数量应远远低于罗马人,应比五胡更容易“罗马化”,罗马文明应像汉文明那样在西欧延续下去。但事实却相反,这些日耳曼王国,除个别短暂“部分罗马化”外,绝大部分干净彻底地“去罗马化”。
如哥特人建国,就刻意与被征服的罗马人分开居住,一般选择在城外建立城堡。乡村中耸立的一个个独立城堡,犹如一座座孤岛,成为今日欧洲乡村城堡风貌的起源。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性不被罗马人同化,为了保持勇武精神不被罗马文化腐蚀,哥特人建立了“二元政治”26。在治理上,哥特人实行“族群分治”制度,禁止罗马人与哥特人通婚;在法律上,哥特人用蛮族习惯法,罗马人用罗马法;在行政制度上,哥特人搞军事,罗马人管民事;在文化教育上,不鼓励哥特人学习罗马拉丁语与古典文化;在宗教信仰上,罗马人信奉基督教,哥特人信奉基督教“异端”阿里乌斯派。这些分治的规矩保持了多年。正如英国史家佩里·安德森所说,蛮族建国“用得更多的是分裂而不是融合的方式”27。
走不通的融合
日耳曼诸王国中,唯一一个进行过“部分罗马化”的特例,是东哥特王狄奥多里克。他虽然也搞“二元政治”,但却是最理解罗马文明价值的一个蛮族国王。
狄奥多里克是东哥特的王子。如同刘渊一样,作为人质在东罗马宫廷中接受教育,对罗马贵族社会很熟悉。但和刘渊精通《左传》《尚书》不一样,他虽然语言交流无碍,却不喜欢希腊文与拉丁文,为了不签名也能行公文,他竟用一个“记号”来刻章28。
狄奥多里克拿下西罗马自立为意大利国王,虽然不让哥特人与罗马人混居,但他却保留了西罗马的文官制度,罗马依然由执政官、财务官、国务大臣们管理。他下令罗马人当官,哥特人当兵。哥特士兵能获得的唯一好处,是从罗马乡村地主们手里索要了“三分之一”的土地,这是所有蛮族占领军中拿地最少的。
狄奥多里克很仁厚,在他治下,罗马人完全保留着自己的服装、语言、法律和习俗。甚至对宗教,狄奥多里克也十分宽容。尽管自己信奉阿里乌斯教派,但他亲自去圣彼得的墓地献祭。他从未强迫任何一个基督徒改宗自己的教派。
狄奥多里克特别保留了罗马遗老们的权力。最受重用的大贵族波爱修斯,是奥古斯丁之后最伟大的教会哲学家。他翻译注解了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毕达哥拉斯的音乐、尼科马科斯的数学、阿基米德的机械学、托勒密的天文学、柏拉图的哲学,以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被史家称为“最后一个罗马人”。
狄奥多里克将朝政托付给波爱修斯,并将波爱修斯两个年纪很轻的儿子早早封为罗马执政官。罗马遗老和哥特新贵常闹争端,当罗马贵族告发狄奥多里克的亲侄子霸占了罗马人的产业,他眼睛都不眨立即强令侄子退还。他对罗马遗老的“偏袒”在自己族人中造成了怨恨,2万名哥特士兵在意大利“带着愤怒的心情维持着和平和纪律”29。在狄奥多里克统治的33年中,意大利、西班牙维持着旧日罗马的风貌,宏伟的城市,优雅的元老,盛大的节日,虔诚的宗教。
英国史家吉本说,罗马人与东哥特人是完全可以进行族群融合的,“哥特人和罗马人的团结原可以使意大利的幸福生活世代相传下去,一个由自由的臣民和有知识的士兵组成的新的人民,完全可以在高尚品德方面相互争胜,而逐渐兴起”30。说得容易。哥特人与罗马人的深层矛盾先从宗教开始。狄奥多里克宽容罗马教会,但罗马教会却不肯宽容犹太教,烧犹太人教堂抢其财产。狄奥多里克为了一视同仁,惩罚了犯事的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因此怀恨在心,纷纷背着他与东罗马拜占庭教会频繁勾结。
523年,罗马元老阿尔比努斯被揭发送信给东罗马皇帝,请求他推翻哥特王国,让罗马人重归“自由”。这些信件被截获了,狄奥多里克大怒,将叛变的元老们抓了起来。此时,波爱修斯挺身而出,以身相保——“如果他们有罪,我也有罪!如果我无罪,他们也无罪!”他与哥特人虽密切,但关键时刻仍选择站在了罗马贵族一边。31
吉本总结说,哥特再宽容仁爱,也永远不能得到罗马人的认同,“即使最温和形式的哥特王国,也必会使一位罗马人的‘自由精神’感到无法忍受”、“这些不知感恩的臣民却永远不能对这位哥特征服者的出身、宗教,或甚至品德,由衷地加以宽容”32。
此时,狄奥多里克已至暮年。他发现,“他毕生为罗马人民辛劳付出,得到的却只有仇恨;他为这种没有回报的爱而感到愤怒。”33最后,他处死了波爱修斯。故意用一种“最不罗马”的方式——剥夺了波爱修斯死前为自己的辩护权。波爱修斯刑前身披枷锁,在塔牢中写出了《哲学的慰藉》。这本书成为了中世纪学子们的必读书。处死波爱修斯后,狄奥多里克精神极度痛苦,很快也病死了,死前呻吟辗转了三天三夜。
狄奥多里克死后第十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消灭异端的热忱与收复故土的热望下,对东哥特发动“圣战”。一方面,拜占庭教会同声发布了一项消灭阿里乌斯派的敕令;一方面,查士丁尼用5250公斤黄金主动向波斯求和,稳住东方,腾出手来西征。535年,派出名将贝利撒留进行了20年战争,消灭了东哥特王国。
罗马抛弃罗马
重回东罗马怀抱的西罗马人,如愿以偿了吗答案出乎意料。
当贝利撒留攻打东哥特时,西罗马的贵族与百姓纷纷里应外合。贝利撒留正是通过罗马的贵族主教西尔维里乌斯的暗地接应,才兵不血刃地进入罗马城。
而西罗马人对“王师”的热情却没维持多久。由于长期的攻防战,西罗马人吃不惯苦,先是为不能洗澡、不能睡眠,后是为缺少粮食而咒骂东罗马军队34。贝利撒留给查士丁尼皇帝写信说,“虽然目前罗马人对我们是友好的,但如果他们的困苦处境持续下去,也许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一条更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道路”35。
西罗马人的抱怨,使曾经帮助东罗马开城门的西尔维里乌斯主教,竟然计划再次趁夜开锁,虚掩城门,帮助哥特人潜回城内袭击贝利撒留以结束围城。但阴谋泄露,西尔维里乌斯被立即流放。贝利撒留从此不再信任西罗马人,每月两次更换罗马城墙15座城门的门锁,经常换防守城门的罗马人自卫队。
这“一迎一拒”的转变,前后仅4个月。
抛弃拜占庭的,不光是贵族,还有平民。许多西罗马农民和奴隶重新加入了旧主哥特的部队;许多没有拿到薪水的蛮族雇佣军也加入了哥特军队,一齐向“解放者”进攻。
西罗马人既不忠诚于东哥特,也不忠诚于东罗马。他们只看重自身利益,最好谁也别来管。正如学者赫尔穆特·海米茨指出,“对西部行省的很多罗马人来说,‘罗马的灭亡’并不是一场灾难。事实上,地方精英与蛮族、罗马军阀和藩王(clientkings)之间,在更小的权力单元上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36。
西罗马人反对东罗马人也有理由,因为拜占庭毫不考虑当地的民生,只想着收税。战后意大利北部已化为一片废墟,经济退化,人口锐减;接替贝利撒留的将军纳尔西斯却建立了军政府,实行了15年的掠夺性税收。拜占庭税吏号称“亚历山大剪刀”,因为每笔税款中的十二分之一都可以合法据为己有,这激起了税吏们搜刮殆尽的狂热动力37。私人从国家税收中抽取提成的“包税制”,是从马其顿帝国到罗马的一贯恶政,拜占庭又将其变成国家行为。同时,拜占庭没有恢复罗马治理体系,延续千年的罗马元老院就此终结。
身为蛮族的狄奥多里克还苦心维系罗马体制,身为罗马人的拜占庭却将其一扫而光。欧洲史家认为,如果没有哥特战争,罗马古典文明不会这么快消失而进入中世纪。这就要怪骄傲的罗马贵族内心深处永远不会接受“蛮族”人做皇帝,不管他有多仁厚多罗马。
东哥特之后的蛮族,从此再不刻意“罗马化”。他们干脆抛弃了罗马的政治制度,彻底走自己的路。罗马的生活习俗仅顺着惯性在欧洲局部地区延续了一个多世纪。
中华选择中华
与狄奥多里克、波爱修斯君臣关系非常相似的,中国有两对人物。一对是前秦的苻坚与王猛,一对是北魏的拓跋焘与崔浩。
先说第一对。苻坚是五胡中最仁德的君主,王猛则是“北方沦陷区”首屈一指的名士。当时东晋也一度北伐,大将军桓温打进了关中,天下名士对他期许甚高。王猛见了他,双方互摸了下底。桓温用高官厚爵力邀王猛南下。王猛拒绝了。拒绝的第一个原因是桓温并不真正想搞“大一统”。王猛对他说,你和长安近在咫尺,却不渡过灞水,大家已知道你并没有统一天下之真心38。
王猛选择了苻坚。因为苻坚立志大一统。他一个氐族人,一生不论顺逆,心心念念就是“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赤子”。他还未消化好长安的鲜卑贵族,偏要冒险南伐东晋,他说,“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餔”。只有“统一”才能使他够得到“天命”39。苻坚身为百战豪杰,并非不知风险,只是“大一统”的最终志向是不计较个人成败的。这和诸葛亮的“王业不偏安”是一个道理。东晋明明有能力,却从未全心全意地北伐。苻坚虽大败于淝水而被史家嘲笑,然以初心使命而论,南北相比,高下立判。
王猛拒绝桓温的第二个原因,是东晋为政之道与王猛的理想不一样。东晋太讲究门阀政治,王猛的理想是儒法并行的汉制。一方面要法家的“明法峻刑,禁勒强豪”;一方面要儒家的“拔幽滞,显贤才,劝课农桑,教以廉耻”。
东晋按门第任官,而苻坚却从下层选拔精英,号称“多士”40。东晋“天下户口半数入门阀”,而苻坚直通基层,亲自或遣使巡查汉人百姓和“戎夷种落”41。东晋搞玄学,为政讲风雅。而苻坚禁老庄、图谶之学,找的是“学为通儒、才堪干事”之人。
氐人的前秦,比起汉人的东晋更符合王猛对于“汉制”的理解。“汉”在王猛这类真士子心中,不是血统种族,而是制度理想。中华世界里的族群,无论胡汉,都不像罗马世界中那样以“血统”或“宗教”作为划分族群的依据。狄奥多里克若生于中国,会有无数胡汉豪杰辅佐他争正统。
再说第二对。拓跋焘是鲜卑雄主,崔浩是北方汉人世族子弟,在北魏历仕三朝,博览经史百家,精通玄象阴阳,又长于计谋,自比张良。一方面,崔浩为拓跋焘出谋划策,驱逐柔然,荡平大夏,消灭北燕,完成了北中国的大统一42。另一方面,崔浩推动拓跋焘进行“文治”改革。废止军事贵族的六部大人主政制度,恢复文官制度的尚书省,并置秘书省;整顿基层政权,考课地方吏治;三次更订律令,大量吸收中原律令条文。崔浩还力主鲜卑精英与汉人精英大融合,拓跋焘言听计从,大规模征召汉人名士数百人进入中央和地方。
拓跋焘无比宠信崔浩,亲临他的府第问计军国大事,命乐工为他谱曲颂功。鲜卑贵族对太武帝“偏听”崔浩极其不满,甚至发生过匈奴贵族与鲜卑贵族共谋的未遂政变。
与波爱修斯一样,崔浩也因牵扯到族群意识而不得善终。他在主修北魏史时,书录了鲜卑人部落时代的“收继婚”等旧俗,刻上石碑立在都城要道旁。此时鲜卑人已接受了中原的伦理观,且自称炎黄后裔,对于这种“揭丑”非常愤怒。又正赶上南朝宋文帝北伐,鲜卑贵族纷纷状告崔浩侮辱先人,还传闻崔浩密谋投宋——因为崔浩家族太庞大,其本族和姻亲都有别支在南朝。拓跋焘盛怒下将清河崔氏灭族。此时,崔浩已是七旬老人,备受戮辱。43
汉人与鲜卑的融合会因为崔浩之狱而骤然中止吗鲜卑人和汉人的故事,偏与哥特和罗马不同。
与罗马贵族屡次背叛哥特不同,清河崔氏灭门后各个支系旁系依然留在北魏。当孝文帝即位后,清河崔氏复居四姓之首,崔光、崔亮等人复为北魏朝臣,重修北魏史。尤其崔鸿,收罗各种残余史料,撰成了《十六国春秋》100卷,记录了五胡各政权史实。
与哥特因罗马人背叛而急速去罗马化不同,崔浩案没有使拓跋焘“因人废事”,他依然命令鲜卑贵族子弟学习儒学。崔浩虽死,其政犹在。之后的孝文帝更是把汉化改革推向顶峰。汉人与鲜卑人都没以个人荣辱来构建政治,他们对历史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法兰克的疏离
当哥特人消失在欧洲舞台后,命运之神降临法兰克。
法兰克是“蛮族迁徙”中唯一算不上“大迁徙”的族群。他们长期生活在比利时海岸与莱茵河沿岸,只不过是从世居之地稍稍南下。与东哥特占据意大利大致同时,法兰克占据罗马高卢行省,创立墨洛温王朝,在6世纪大致统一了今日法国疆域,7世纪中期改朝换代为加洛林王朝。查理曼大帝征服了除西班牙之外的西部欧洲,疆土上接近西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并立于世。
为什么东哥特人被罗马人消灭而法兰克人却能够发展壮大主要原因是法兰克王克洛维改宗了罗马基督教。克洛维以残酷闻名,他刚参加完宗教大会,就能亲手用斧头直劈人头。但就因为他改了宗,而狄奥多里克死不肯改,基督教会庞大势力便不遗余力地支持了他。
除了同信基督教,法兰克与罗马文明可没多少共同之处。
罗马皇帝的短发上戴着桂冠,法兰克国王始终留着蛮族标志的长发,被称为“长发的国王”。
罗马是城市文明,拥有凯旋门和宫殿,但法兰克国王们喜欢住在农庄,四周建有畜舍饲养着牛和鸡,奴隶生产的粮食和酒还可以出售。罗马是中央财政税收,法兰克王室是“私人庄宅”经济。
罗马律法虽然内外有别,但至少在形式上维持了罗马公民的内部平等。但法兰克习惯法实行等级制。《萨利克法典》严正宣称法兰克人的生命比被征服的高卢罗马人值钱。杀死一个法兰克普通人赔偿200苏,而高卢普通人赔50~100苏就够了44。这种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差别,转化成了法兰克人与高卢人之间的族群差别,进而转化为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级差别。法国大革命前,贵族学者布兰维埃利还论证说,法兰西贵族是征服了高卢的法兰克后裔,理应继承祖先的特权,而法国第三等级是高卢罗马人的后裔,理应被统治,没有资格要求政治权利45。
罗马法讲究证据,是有法理支持的成文法。而蛮族法采用简便的裁定法与神意判决,如火裁法、水裁法46。证据不足时就靠“决斗”,文弱的罗马人常因打不过高大的法兰克人而放弃起诉。这种不讲道理讲拳头的蛮族习惯,日后竟被很多人尊为贵族骑士精神。
西罗马中上层拥有精密的财政和市政官僚制度,最高峰时官吏达4万人。法兰克彻底抛弃了官僚制而实施了封建采邑制。采邑是指国王把土地封赏给臣属,形成封君与封臣以土地和军役为纽带的效忠关系。最初土地不能世袭,但年深日久,土地被强大的贵族变为世袭财产,形成了欧洲中世纪国王、大中小领主层层分封制。领主在采邑内享有行政司法、军事财政权力,生杀予夺集于一身,俨然独立王国。孟德斯鸠说,查理·马特实行釆邑制度改革之后,国家被分割成众多的釆邑,也就没有执行公共法律的必要了,也就没有向地方派遣专门官吏巡视与监督司法和政治事项的必要了47。
法兰克在统一战争中兼并的其他蛮族王国,并不像罗马那样建设行省,收归中央管理;而是封给贵族与教会,维持领主自治48。所谓国王,就是最大的地主。法兰克几代国王死后都将国土均分诸子。王权地方化,遍地是国王。日耳曼诸族之后,是斯拉夫诸族大规模侵入东欧,后者与前者的建国方式、制度选择如出一辙。罗马后的欧洲再未统一过。理解这段历史,才会理解欧洲未来政治的演变。
封建政治与文官政治
罗马帝国的制度遗产近在眼前,法兰克为何偏要选择封建制
罗马法体系和官僚制度都记载于拉丁文的法典和史书,但日耳曼领袖们不让族人学习罗马文化,因而无法掌握这些历史经验。如哥特的男童只能学母语而不能学拉丁文,谁学就要挨骂。
日耳曼族内语言直到8世纪之前尚未形成书面文字。由于拒绝学习希腊罗马文字,中世纪早期的300年中(从公元476—800年)的日耳曼诸族普遍不能书写。求知欲强的查理曼大帝会说蹩脚的拉丁语,但依然不会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们竟然都不会写字。与中国宋太祖同期的奥托大帝30岁才开始识文断字,与宋仁宗同时的康拉德二世看不懂书信,欧洲绝大多数封建贵族都是文盲。
不能书写,就无法处理复杂的文书,就无法建立文官系统,就无法运行精密的罗马法律。如史家布洛赫所言,“虽然大多数领主和众多大贵族(名义上)都是行政官和法官:但作为行政官,他们却无力亲自研究一份报告或一张账单;作为法官,他们的判决则是用法庭听不懂的语言记载”49。无法运行官僚制度进行管理,就只能搞简便易行的封建制度,而不具有对庞大国土的管理能力。当时能培养知识精英的,只有修道院和教会学校。诸侯们不得不依靠领地上的教士搞行政。查理曼大帝就任用主教充当外交官和巡阅50,他的绝大多数敕令、公告与训诫都出自英格兰修士阿尔琴之手。几个世纪里,法兰克诸王的大臣职位都由教会人员居首。教士们不仅是精神世界的诠释者,还成了行政权力的掌握者。
这和罗马帝国的政教关系不同。“罗马教皇”是由罗马皇帝的敕令确定的(445年)51,总体上皇权高于教权。但在法兰克王国,教会与王权共治天下。教会不仅全面参政,还成为大领主,多次成功抵抗王朝的征税企图52。法兰克人对于行政权力的让渡,成为日后“普世教会”崛起的基础。本来,日耳曼传统中也有珍贵的遗产,如代议民主制就产生于他们的军事民主制而不是产生于罗马官僚制,但他们未能嫁接好罗马制度,导致数百年宗教垄断。
有学者说,日耳曼人选择自治和封建,乃是出于“自由的天性”。孟德斯鸠就认为,日耳曼诸族天性喜欢“分居”和“独立”的生活方式。“日耳曼人的居住地被沼泽、河泊、森林所分割……这些部族是喜欢分居的。……当这些部族分开的时候,它们全都是自由、独立的;当它们混合的时候,它们仍然是独立的。各族共有一个国家;但又各有自己的政府;领土是共同的;部族是各异的”53。因此,日耳曼各王国独立分散,不追求彼此融合,形成了多中心格局。
而中国的五胡同样是草原与森林游牧民族;同样被大漠、森林、山谷所分割;同样热爱自由;同样受制于游牧社会的天然“分散性”。但五胡却并没有回到更适合游牧天性的自治分封路线,而是主动恢复了多族群一体的中央集权官僚制。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政权,从来不是一族一国54。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官僚政治,从来不用宗教代理。五胡君主们大都笃信佛教,但他们做政治决策时,从不需要以佛教为判断依据,也不需要佛教动员基层,他们有着发达的文官系统与运用官僚制度的能力。北魏佛风极盛,著名的佛教石窟都凿就于此朝。寺院以万计,僧人以百万计,占有大量寺户庙产,和法兰克教会一样是大地主55。但北朝君主没有被宗教捆绑,反而出手关闭寺庙,收回田产,将人口重新纳入编户。
分割世界与混一天下
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了教皇“神圣罗马皇帝”的加冕。法兰克帝国因为这一加冕变成“罗马”了吗欧洲学界争论了几百年。史家们不得不承认,法兰克对“罗马继承者”半心半意。查理曼曾说,他并不喜欢罗马皇帝的称号,假如早知道教皇想加冕,他就不会进入圣彼得教堂56。查理曼称帝后仍保留了“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的头衔,在806年著名的《分国诏书》中甚至没提“罗马皇帝”。
法兰克人并不仰慕罗马。961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派遣一个伦巴第人主教出使拜占庭。拜占庭说他没资格代表“罗马人”。主教则答说,在法兰克说“罗马人”这个词是一种侮辱57。
法兰克与罗马分离的意愿,最明确地体现在法兰克的史书中。
完成这个转变的工具,就是“种族性”(gens)这一概念58。“种族性”增强了日耳曼人的自我认同,以此将日耳曼世界从曾经依附的罗马秩序中解放出来。“族群分治”成为了日耳曼世界的核心特征。
查理曼帝国是由不同的“族群集体”构成的。宫廷史家们将查理曼帝国刻画为法兰克人、巴伐利亚人、阿勒曼尼人、图灵根人、萨克森人、勃艮第人和阿奎丹人共同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之处只在一个基督教。欧洲的历史观由此从“一个罗马治世”走向“多族群分割世界”。
而五胡的史观却与蛮族史观完全不同。不是族群隔离的“瓜分天下”,而是族群融合的“混一天下”59。
在族群认同上,欧洲蛮族史力图彻底切割本族群与罗马的关系,寻找自己族群遥远的始祖神话,证明自己是罗马世界的“外人”;而中国五胡史书都试图论证部族起源与华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绝大部分五胡君主都想从地缘血缘上自证为炎黄后裔,是华夏的亲人60。
在族群治理上,欧洲蛮族通过法律设置人为区隔,决不实行族群混居。而五胡从来提倡多族群混居。两汉时的游牧族群尚由酋长与汉廷官吏双重管理,而五胡自己发展出的人口政策,则是更彻底的大迁徙、大融合、大编户。五胡大规模移民竟达50余次61,动辄百万,且都是在核心区域62。北魏更彻底,直接喊出了“离散诸部,分土定居”的口号,打破部族酋长制,实行编户齐民。
在世界观上,欧洲蛮族史观坚持“种族”身份决定文明身份;而中国五胡史观则强调文明身份不由族群而由德行决定。五胡君主们最爱援引孟子那句“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只要德行福泽中国,都是中国的圣人”63,据此宣称,“帝业无常,唯德所授”。
在统一问题上,欧洲蛮族史观认为罗马世界不应当是统一的,应当由多个种族分而治之。中国五胡史观则认为中华天下应当是统一的,不能分治,不管哪个族群当道,都把大一统当成政治终极目标。
在政统建构上,欧洲蛮族史观并不热衷继承西罗马帝国遗产,更不去与东罗马争夺正统。中国五胡史观则用各种方法将政权置于中华王朝的正统序列之中,年年与南朝争正统。
经300年不停歇地混居融合,胡汉族群最终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隋人与唐人。今日北方中国人,其血脉都是胡汉融合,即便是汉人也是商周时诸夏与周边各族群融合成的大族群。在这样的大融合中,不是谁同化谁,而是多方的互化。政权旋生旋灭,族群旋起旋落,由于任何族群上台都坚持混居融合政策,“汉人”数量也就越融越多了。由此又回到一个老问题,汉族血统基因当以哪朝为标准因为中华民族大规模交融史早在2000年前就开始了。
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会理解为什么五胡君主虽然习俗上皆有祖风,但政治楷模却是汉人诸帝而不是自己的英雄祖先64。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能理解五胡为什么不肯像法兰克那样与罗马分离,不管是强大还是弱小,非要以“华夷大一统”为理想65。
如果说古日耳曼人习惯于“自由分居”,那么中华各族群则始终存有“天下之志”。伦巴第人面对东罗马皇帝的讥讽时,不过回嘴说,我们不稀罕当罗马人。可北魏人面对南朝的讥讽时,却回骂南朝为“岛夷”,称自己才是中华正统。因为北魏不仅据有中原,而且在文化上也有“移风易俗之典、礼乐宪章之盛”66。
这不是一句虚话。从东晋末年刘裕篡位开始,出现了南朝大批知识分子“北奔”的现象。北魏后期把洛阳营造为上百平方公里的“大城”,如饥似渴地吸纳南朝官制、衣冠礼乐、书画文学,并加以创新67。经学上贯通南北的大儒明显多于南朝68。以至于529年,南朝陈庆之打进洛阳后,与北人交游舌战后叹息道,南人总以为“长江以北尽是夷狄”,现在才知道“衣冠士族并在中原”。北朝是“礼仪富盛,人物殷阜”,自己是“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以“北人安可不重”69。不仅要在军事上取得胜利,还要在文化上融合创新。五胡这样的气概,是欧洲古日耳曼人不可想象的。
五胡成功了。北朝与南朝共同塑造了之后的隋唐文化。与汉朝文艺的朴拙简约相比,隋唐文艺更雄浑博大。北魏北齐和隋唐的石窟造像融合了犍陀罗艺术、笈多艺术与魏晋风度。隋唐的七部乐、九部乐,既有中原曲调(《清商伎》《文康伎》),也有北朝盛行的异域之乐(《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琵琶本诞生于西域,亦成为唐人表述心曲之物。北亚风和波斯风并没有被视为“异质”文化,而是受到了所有中华族群的热爱70。
五胡是失去了自我,还是赢得了更大的自我
不理解这样的“天下之志”,就会把“族群融合”误解为“族群同化”,就会把“文化融合”误解为“文化挪用”。如果用欧洲民族主义狭窄范式来思考,就会永远在族群认同的政治文化里打转。
中西比较
自治与郡县
不同史观来自于不同文明。中国五胡弘扬了中华文明“合的逻辑”,欧洲蛮族则放大了罗马文明“分的逻辑”。
罗马帝国虽有上层文官体系,但其本质仍是基层自治。之后的欧洲不管采纳何种政体,其国家治理框架都天然孕育着城市自治、族群自治、领主自治形态。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政治,到罗马帝国的自治城市;从中世纪早期城堡林立的封建王国,到中世纪晚期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如威尼斯、热那亚);从按照“小共和国”方案建立的北美各州共和国,到欧洲按照“一族一国”模式建立的民族国家。
不管什么时代,欧洲人的制度史观与价值认同中,基层自治都是核心密码。从塔西佗发现“蛮族人的自由”,到孟德斯鸠盛赞蛮族独立分居的性格71,从基佐发现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地方自治传统的代议制精神72,再到托克维尔考察的支撑美国民主的乡镇自治73,均如钱穆所言,“翻看一部欧洲史,看他们直从希腊以来,永远是分崩离析,各自立国,互不合作。虽面对大敌,危机在前,其各地区之不能融和相协,依然如故。……西方历史看似复杂而实单纯,其复杂在外面,而内里则单纯。……西方历史上之所谓英国人、法国人,只似一种化学单位。而中国历史上之中国人,则似化学上一种混合制剂。”74
与之相比,中国无论建立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其国家治理的基础都是县乡两级基层政权75。正如芬纳所言,中国是现代形式的官僚机构“发明者”76。从秦汉缔造大一统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以来,基层政权建设就被纳入中央派遣与管理的文官体系之中。虽然历史上也曾有极短暂的封建割据,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郡县制一直是主流。尽管中国留有一点封建制变体,如没有政治实权的食邑制度,如基层的官绅合作制度,但这些都是有限自治,国家权力早已嵌入社会结构各个细胞之中,不存在欧洲式基层自治。
基层自治与基层政权,两套文明逻辑。
从罗马的眼光看秦汉,会认为中央集权的弱点在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地方性叛乱容易蔓延成全国性暴乱。相比罗马历史上发生的叛乱都是地方性的(除了巴考底起义),这是基层自治的好处。芬纳就认为“威胁汉帝国生存的中国式农民起义,在罗马却从未发生过”77。
从秦汉的眼光看罗马,会奇怪罗马之后的欧洲因种族宗教引起的文明冲突竟能绵延千年。4至6世纪,打了6次拜占庭与波斯战争;7到11世纪,打了400年阿拉伯与拜占庭战争;8到15世纪,打了800年西班牙基督教与穆斯林的战争;10到13世纪,进行了9次十字军东征;13到15世纪,打了拜占庭抗击奥斯曼战争、苏格兰抗英战争;1455年到1485年,爆发了全欧洲都卷入的30年宗教战争,几乎没有一个世纪是民族与宗教真正和解的。可以说,在“文治”方面,中华文明领先于整个古代世界。即便认为“罗马自治”更优越的芬纳,也不得不承认“汉帝国不同于其他国家与帝国(特别是罗马),它蔑视军事荣耀。它是一个衷心地反对军国主义的帝国。它的特点在于‘教化’,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文’。这种宗教上的宽容以及对文明教化的倡导构成了帝国的光荣理想”78。
西方社会喜欢生存于“小共同体”里,从城邦政治到封建自治到小共和国再到美国乡村自治,最终演化成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至上。中国社会也有各种“小共同体”,例如家族、三老、乡绅和各种民间社团,但总还去追求一个“大共同体”,即“家国天下”。
西方诸多学者,如唐宁、查尔斯·蒂利、麦克尼尔和迈克尔·曼等都自信满满地认为,西方中世纪的分与乱,反而带来了进步。因为发生在前现代欧洲的一系列战争打出了欧洲的常备军,打出了欧洲的理性化官僚制,打出了欧洲现代民族国家与工业资本主义。79这种低烈度的、持续数百年的、很难把彼此一次性消灭的局部战争,使得战败的一方可以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了技术的积累性发展。封建社会的分裂性与阶级性有利于商业资本的产生,出现商业控制的独立城市,会更容易走向资本主义。这种封建制、弱国家、多国竞争体系,是近代欧洲超越所有古老文明的原因。
言外之意,中国太统一,没有千年的局部战争与多元竞争体系;中国太集权,没有世袭贵族和商人控制的自治城市,因而无法产生工业资本主义。因此,“大一统”反成为历史进步的障碍。但若要问中国人,愿不愿忍受一千年的“战国丛林”和“族教冲突”,去换原始资本主义的诞生主流答案一定是否定的。中国春秋时期就是多国竞争和分封制度。秦之所以能逆流而上统一六国,汉之所以在“暴秦”舆论下还坚持“承秦制”,正是因为战国300年的超大规模战争让民间达成了“天下共苦战斗不息,以有侯王”的共识。中国不是没经历这个阶段,而是经历过并抛弃了这个阶段。所谓的“常备军”与“理性官僚体制”,中国秦汉时就有了,比欧洲早1800年。对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真正考验,是在维系大一统的基础上,如何能同时实现秩序与自由,如何能同时兼具“大共同体”与“小共同体”制度之美,这是比西方多元自由主义更高的标准。
华夏与内亚
西方中心主义者们常以罗马与法兰克为样本来理解其他文明。如法兰克的“复合性君权”,说查理曼大帝“法兰克王与伦巴德王”的族长身份是主要的,而罗马皇帝身份是第二位的。查理曼帝国是多民族的联合体。只要皇帝下诏,就可以分为意大利、法国和德国。某些学者将这种范式转移到中国。如美国的新清史学者声称清朝皇帝也是复合型君权,清朝皇帝身兼满族人族长、汉族人皇帝、蒙古人的可汗、藏传佛教文殊菩萨化身等多重身份于一体。中原、东北、蒙古、西藏的统一全靠着皇帝的“多重身份”作为唯一连接,一旦清朝皇室崩解,各族就可以各奔自由。这完全无视满蒙藏与中原的治理系统。清朝在东北以变通的方式推行郡县制,在城市中也很快取消满汉隔离政策。即便一时是族内治权,最终也过渡到郡县制,如蒙古的盟旗制和南方的改土归流。中国胡人族群的君主对自己身份的理解首先是中国皇帝而不是族长,象征着统治不分胡汉所有中国人的合法性。
西方一些学者还用“文化符号”与“身份认同”来解读中国历史。将新疆、西藏、蒙古乃至东三省划分为“内陆亚洲”(innerAsia),热衷于从北魏到辽金元清等北方族群建立的政权中寻找来自于“内亚”的文化认同,并将其分为“渗透王朝”和“征服王朝”。他们根据一些北方族群特有的风俗仪轨来断定这些王朝的内亚性。如高欢让北魏皇帝在七人抬举的“黑毡”上继位的“代北旧制”;如蒙古保留的斡耳朵祭祖与行国、行殿风俗;如清朝盛行的萨满跳神、“立杆大祭”之类的草原祭天仪式。这是没有搞清“礼俗”与“政道”的区别。中华文明的核心不是礼仪、风俗、艺术和生活习惯,而在于用什么样的基本制度来建构政治。来自北方族群的天子,不管是坐在黑毡上即位,还是在郊礼上即位;不管带冠冕还是留辫子;不管信萨满还是信佛道,只要实行儒法大一统而不是分治天下,只要运用郡县文官制而不是用部落神权制,只要视民如一而不是搞族群等差,就是中国的天子。
高欢虽以鲜卑旧礼立新皇,但却在官制和法律上继续“汉化”,北齐律最终演化为隋唐律,北齐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规模远超南朝。
西辽耶律大石败退至中亚和新疆,建立喀喇契丹,称自己为“葛尔汗”。当时中亚都实行伊克塔分封制80。但耶律大石取消了伊克塔,将中原王朝的制度移植过来。在行政上实行中央集权,在直辖领地实行文官制(沙黑纳制度)81,将兵权收归中央82,将汉字作为官方文字83。税收只向每户征收一个“第纳尔”,巴托尔德认为这就是中国的什一税。因为西辽的缘故,俄罗斯和中亚至今还以“契丹”(Китай)指称中国。
元朝是中央集权政制,中央置中书省总理政务,地方设行中书省。文化上虽然各宗教并举,但政治上仍以儒法治国。其他三大蒙古汗国都是分封制,而忽必烈自1271年取《易经》“大哉乾元”改国号为“大元”后,就蜕变为中原王朝。元朝历代皇帝无不学儒尊孔,官僚汉制随之建立,用上了尊号、庙号、谥号等汉式名称,辅以都城、宫阙、朝仪、印玺、避讳等汉式典制84。
清代的政治建构更不用说了,所有理论资源与制度安排都来自于中华文明85。
草原族群建立的王朝那些风俗仪式不能说明什么。改变国家性质主要看治理体系。查理曼接受了“神圣罗马”加冕,也没有让加洛林王朝变成“罗马”,因为法兰克的治理体系不是罗马。相反,清朝剃发易服,理所当然也还是中国,因为它的治理体系就是中国。
“华夏”与“内亚”,从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向前说,夏商周三代之中即有“内亚”。陕西石峁遗址出土了有很强欧亚草原风格的石雕人像和石城。殷墟的墓葬出土了大量受草原族群风格影响的青铜器86。甘肃礼县的秦公大墓显示,秦人族群中混合着大量羌人和氐人。向后说,号称“最后一个汉人王朝”的明朝,实际蕴含着大量蒙古遗风。朱元璋诏书的语言风格就是元代的硬译公牍文体。明代皇帝也兼有草原可汗、藏人文殊菩萨和转轮圣王、伊斯兰教庇护者几种身份87,甚至连“明代汉服”也有元风88。
2015年西汉海昏侯(废帝刘贺)墓出土了大量受匈奴文化影响的黄金陪葬与扭身羊纹饰的错金青铜马饰89;2019年蒙古国高勒毛都匈奴王墓出土的鎏金银龙却是经典的“西汉之龙”形态。长城外的引弓之民与长城内的冠带之室,究竟是纯然陌生的他者,还是共享文明的近亲
用种族、宗教、风俗、神话去划分世界,是西方文明的习惯。因为在他们的历史中,现代文官体制出现很晚,也少有政治整合社会的传统。近年西方强化“文化符号”和“身份政治”,给自己也带来了“部落政治”的分裂后果。福山反思说,“民主社会正断裂为按照日益狭窄的身份划分的碎片,这条路只会导致国家崩溃,以失败告终”。他呼吁一种“信条式国家身份”的国族认同,“这种认同不是建立在共同的个人特征、生活经验、历史纽带或宗教信仰上,而是围绕核心价值和信念建立的。这种观念的目的在于鼓励公民认同于他们国家的根本理念,并利用公共政策有意识地融合新成员”90。
夷夏之辨与中华无外
夷夏之辨,千载不休,至今仍引发“何为中国”的讨论。很多辩论者只搬出史书上的“只言片语”来争吵,没有顾及历史的完整。
最初的“夷夏之辨”来自《春秋公羊传》“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91。“北狄”是指导致齐桓公第一次尊王攘夷的“白狄”,“南夷”是指楚国。可到了战国,特别是到了秦汉,曾经的“华”与“夷”都变成了“编户齐民”,天下皆行王法,没有族群之别。
第二次“华夷之辨”的高峰是南北朝,互称夷狄就是为争一个正统。到了唐朝,“华夷之辨”弱化了。唐太宗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朝廷内外全是各族精英。之后的“安史之乱”是藩镇坐大而非民族问题。
第三次高峰是宋朝。宋朝的经济文化达到巅峰,却无力统一。面对辽金和西夏的军事强势92,宋朝只好自我固化来区分高低,真宗自导自演了天书封禅,士大夫也高扬“华夷之辨”93。实则辽、夏、金全都吸收了汉文明,南北全都说同一种话。到了元朝,“华夷之辨”又淡了下来。所谓的“四等人制”至今仍存争议。
第四次高峰是明朝中期。明初,朱元璋以反元复汉为号召,而一旦立国便立即承认元朝入主中原是“天命”,宣扬天下一统,“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将忽必烈列入历代帝王庙与三皇五帝、两汉唐宋开国之君一同祭祀。只是在土木堡之变英宗被俘后,明朝自尊心大受挫伤,才将忽必烈撤出庙外。
第五次高峰是“明清易代”。自从康熙拜孔子后,历届清帝都彻底推行了汉文明。“华夷之辨”再度消解。
夷夏之别以文化制度论。只要接受中华道统、法统、政统就可以得到天命,因为天下无外。“华夷之辨”的强弱,取决于国家的统与分。凡是分裂之世,各个族群都在“互称夷狄”;凡是统一王朝,当政者都致力于消融“华夷之辨”。
罗马也曾如此。
罗马帝国鼎盛时的哲学是“世界主义”。4世纪之前,罗马史家们对蛮族不乏称赞之辞,如塔西佗就称赞日耳曼人民主、尚武、天性纯朴等“优良的风俗习惯”。罗马帝国中期以后的多位皇帝,都拥有“蛮族血统”,如马克西米努斯、菲利普、克劳狄二世。帝国多位名将也出生于蛮族,如盖依纳斯、索尔、巴库里乌斯、埃提乌斯与奥维达,甚至连抵抗西哥特入侵的罗马名将斯提里科还是汪达尔人。4世纪以后,帝国分裂,罗马人充满怨恨94。6世纪有史家骂君士坦丁大帝是帝国衰亡的祸首,原因就是引进大量蛮族。而蛮族人也开始论证“英雄自有来处”。如狄奥多里克在晚年被波爱修斯背叛后,便授意宫廷史家写作《哥特人史》,强调自己的家族连续17代的辉煌历史95。
每个文明的内部,都有共同性和差异性。当共同体分裂时,各个政治中心为了划定边界、巩固自我,都势必夸大差异,贬低共同,直至变成永久的分裂。即便有相同的祖先、语言、记忆、信仰,只要存在政治多中心的竞争,必然产生这一悲剧。教派分裂,族群瓦解,莫不如此。
政治统一乃是文化多元存在的基础。政治一体越巩固,多元文化反可以尽情伸张个性;政治一体越脆弱,多元文化越会彼此互搏而最终消亡。一体与多元,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同弱同强。不理解一体与多元的辩证关系,就会既分割了世界也搞乱了自己。
结篇
母体的回归
一体与多元的概念,曾纠葛于上世纪中国两大学者。
第一个是顾颉刚。新文化运动造就了一批刚猛的激进者,顾颉刚算一号。1923年,这位30岁的苏州青年,猛烈抨击三皇五帝,认为上古史是儒家一层层“垒造”而成96。他主张用实证的方法审查一切,谁要想证明夏、商、周的存在,就必须拿出夏、商、周三代的证据。他用社会学、考古学方法在古籍间相互对照,“敢于打倒‘经’和‘传’‘记’中的一切偶像”97。这个运动发展到极致,就是“夏禹是条虫”。胡适对此大加赞扬,“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
运用这种方法,顾颉刚提出要否定“民族出于一元”、“地域向来一统”。他认为,古代“只是认定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始祖,并没有许多民族公认的始祖”、“原是各有各的始祖,何尝要求统一”!98“疑古论”一出,思想界地动山摇,瓦解了历史,就瓦解了“中国认同”。但顾颉刚不以为意。在他的眼里,只有这样一种全新的方法,才能将腐朽的2000年知识谱系予以再造。他和新文化运动的先锋人物们一样,都奋力于创造一个崭新的中国。
然而,最早质疑中国上古史的,不是顾颉刚,是二战前的日本东洋史学家们99。20世纪初,这些史家们以东方民族的眼光叙述东亚文明的兴衰、民族间的此消彼长与邦国兴亡。其代表人物白鸟库吉用实证史学方法提出,尧舜禹并不真正存在,不过是后世儒家杜撰出的“偶像”。本来就受乾嘉考据精神影响的顾颉刚深深服膺白鸟库吉,也高喊“打倒上古史”。
但这批所谓的东洋史大师一面搞学术创新,一面却发展出一套完整的“以种族解构中国”的理论,如“汉地十八省”论、“长城以北非中国”论、“满蒙藏回非中国”论,“中国无国境论”、“清朝非国家论”、“异民族征服乃幸福论”等。这成为今天美国“新清史”观的前身,也是李登辉等独派们的依据。东洋史大师们还认为,魏晋南北朝以后,“古汉人”已然衰败,而满蒙民族又有妄自尊大的“夷狄病”。只有日本,集合了北方民族勇武精神与南方汉人精致文化的优点,是拯救东亚文明之弊的“文明终点”。而日本文化是在中国文化刺激下成长起来的子系统,具有承接中华文明的资格,中华文明的中心将转移到日本。
顾颉刚们警醒了。面对“九一八”的战火硝烟,曾经倾心于东洋史学的他,终于明白了学术与政治的关系。
1938年,他目睹日本在西南继续挑动泰语和缅语族的独立,又受到傅斯年的精神撼动100,终于否定了自己的成名理论。病中的他在1939年2月9日,扶杖到桌案前写下了《中华民族是一个》101。他反对使用“民族”来界定国内各族群,建议改用“文化团体”,因为“自古以来的中国人本只有文化的观念而没有种族的观念”。实际上,顾颉刚在这里提出了“国族”的概念,即“同属一个政府统治下的人民”属于同一的国族,即中华民族。
他拿自己的出身举例,“我姓顾,是江南的旧族,想来总没有人不承认我是中国人或汉人的了;但我家在周秦时还是断发文身的百越之一,那时住在闽浙的海边,不与中国通,实在算不得中国人。自从我们的祖先东瓯王心向汉朝,请求汉武帝把他的人民迁到江淮之间……我们再不能说我们是‘越民族’而不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了”。
一贯认为“三代续统”是后儒编造的顾颉刚,开始论证商周之转化,“连商王的后裔孔子也要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了。他并不想说‘你们是周民族,我们是商民族,我们应当记着周公东征的旧恨’;他却爱慕周公到极度,常常梦见周公。”“试想这都是何等的气度,那里存着丝毫窄隘的种族观念”102!
《中华民族是一个》发表后,引起了一场著名讨论,质疑者是一个更年轻的人类学与民族学学者费孝通。他时年29岁,和顾颉刚是苏州老乡,刚从英国留学归来。
费孝通认为“民族”是根据文化、语言、体质的分歧而形成的团体,是科学概念。中国国内确存在不同的民族,这是客观事实,不必为了谋求政治上的统一而刻意去消除各族的界限,不用担心敌人使用“民族”概念与喊出“民族自决”来分化中国。他强调,“文化、语言、体质相同的人民不必是属于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都不必是一个文化、语言团体”103,因为民国的现实正是多政治中心,中国历史上也有多个政权分立的时期。
听到这些,顾颉刚虽缠绵病榻,却如“骨鲠在喉”,又爬起来写了《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反驳说,中华民族的“国族性”是足够强大的,“分化”是“不自然的局面”。只要分裂的武力稍弱一点,人民就会自发结束分化局面。如果“长久分立”有天然的安定性,则中国早就支离破碎而不成为一个民族了104。他在文末甚至怒吼道——“等着罢,到日军退出中国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见一见东北四省和其他沦陷区的人民是怎样的给我们一个好例子了”105!
对于前辈的病怒,费孝通沉默了,没有再做回答。“中华民族到底是一个还是多个”,成为一桩没有结论的公案。
41年后,顾颉刚去世(1980年),时年87岁。又过了8年(1988年),78岁的费孝通发表了题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长篇演讲。他承认存在“中华民族”这样一个自在实体。他说,“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106。
又过了5年,费孝通回到苏州老家参加顾颉刚纪念会,第一次对60多年前的公案做出回应——“后来我明白了顾先生是基于爱国热情,针对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成立‘满洲国’,又在内蒙古煽动分裂,所以义愤填胸,极力反对利用‘民族’来分裂我国的侵略行为。他的政治立场我是完全拥护的”107。
有批评者认为,费孝通的“多元一体”理论不过是在“一个”与“多个”之间找了一种折衷的、弥合的“政治性说法”。但费孝通认为,根本问题在于,用西方的民族概念是无法来描述“中国的民族”的。“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抄袭西方现存的概念来讲中国的事实。民族是属于历史范畴的概念。中国民族的实质取决于中国悠久的历史,如果硬套西方有关民族的概念,很多地方就不能自圆其说”108。
费孝通还对自己晚年的转变解释说,“我在曲阜孔林兜圈时,突然意识到孔子不就是搞多元一体这个秩序吗而他在中国成功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华民族。中国为什么没有出现前捷克斯洛伐克和前苏联那种分裂局面,是因为中国人有中国人的心态。”
顾颉刚与费孝通的纠结,反映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心路——既渴望用西方概念来改造中国的知识传统,却发现西方经验无法概括自身文明;既渴望独立于政治的西方学术,又发现西方的学术从来离不开政治。最后,他们都回归到中华文明母体。
他人的视角
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丧失了政治与文化话语权,“历史中国”都是由西洋和东洋来书写。兄弟手足对彼此的认知,都是由外来学术框架去塑造。
比如,有大汉族主义观点认为“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有狭隘民族主义观点则认为“满蒙回藏非中国”。这都是当年“东洋史”的遗毒。
比如,有些史家试图用“意识形态”来对标西洋史。当西方说“大一统”是专制原罪时,他们就将“专制”归罪于元清两朝。说汉唐宋本来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开明专制”,离西方不算远,结果被游牧民族的“主奴观念”改造成了“野蛮专制”,明朝的高度集权是元朝军事制度的残余,中国没产生资本主义是因为被清朝断了萌芽。得出如此结论,是因为他们没深入研究中国未能诞生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
比如,当西方认为中国因缺少“自由传统”没有发展出所谓的民主制度时,有些史家就开始论证,“农耕文明”代表专制,“游牧文明”代表自由。如果元朝不被明朝推翻,那中国早在13世纪就有了一个商业与律法之上的社会形态。他们没弄清,所谓“自由精神”的殊荣只属于西方的哥特与日耳曼人,从不属于东方的匈奴、突厥和蒙古。在孟德斯鸠笔下,同样是征服,哥特人传播的是“自由”,而鞑靼(蒙古)人传播的是“专制”(《论法的精神》)109。在黑格尔笔下,日耳曼人知道全部的自由,希腊罗马人知道部分的自由,而全体东方人不知道任何自由(《历史哲学》)110。
这些纷争与攻讦,都来自于我们总是用其他文明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而其他文明的眼光,固然有多元思维的益处,却也经常受制于国际政治的裹挟。过去如此,未来亦是如此。
中华文明并非没有过“种族”观念,但另有一股更强大的“天下”精神将其超越。隋朝大隐士王通,教出了初唐几乎整个将相集团。他身为汉人,却说中国之正统,不在汉人之南朝,而在鲜卑之孝文帝111。因为孝文帝“居先王之国,受先王之道,子先王之民”112。此为真正的天下精神。
其他族群亦如此。
藏族与蒙古族信奉佛教,无论藏传汉传,都有“消除分别心”的教义113。中国穆斯林“伊儒汇通”传统中也有“西域圣人之道同于中国圣人之道。其立教本于正,知天地化生之理,通幽明死生之说,纲常伦理,食息起居,罔不有道,罔不畏天”114之训导。这种打破族群壁垒的天下精神,是中华文明的底色。一部中华民族史,是一部“天下精神”超越“族性自限”的历史。
中华民族融合中还充满着深沉情感。写于晚明的蒙古《黄金史》中说,永乐皇帝是元顺帝的遗腹子,通过靖难之役让明朝皇统又秘密回到了元朝,直到满人入关才结束“元的天命”;写于明初的《汉藏史集》中说,元朝是“蒙古人执掌了汉地大唐之朝政”115,宋末帝(蛮子合尊)并没有在崖山投海,而是前往西藏修习佛法,成为萨思迦派的高僧,最后转世为一位汉僧叫朱元璋,夺取了蒙古皇位,还生了一个面貌酷似蒙古人的儿子叫朱棣。用“轮回”与“因果”把宋元明三朝编排成“互为前生后世”,这不是正史,而是宗教野史传说,是当时的人们对大中华你我互有的朴素共识,是不同族群表达“命运共同体”情感的不同方式。这些情感,是仅凭外来理论描述中国的人难以理解的。
深沉的情感才能产生深刻的理解,深刻的理解才能完成真实的构建。最终,中华民族的故事还要由我们自己来写。
自己的故事
中国东晋南北朝300年的故事,政权、人物、事件太多太杂,一看就乱,一乱就烦,是一段最难写清的历史。而中华民族重新塑造与中华文明转型升级的密码,恰恰蕴藏在这300年中。如果没耐心走进去看看、转转、站站,就难以找到自己的出处。
拿“三国演义”作例。这部书几百年来被人说烂了编烂了,无数版本无数遗迹。不爱史的年轻人以为,中国历史就这一部区区“三国”。实则“三国”也就60年,且是中国历史最落后的时段。中国人口在明朝晚期玉米土豆没引进来之前,一直是2000万到6000万间,可三国时人口竟降到1000万,书中那些动辄几十万大军之战全是演义。除了曹氏父子文治武功外,三国岂能与之后300年壮阔史诗相提并论。在那300年中,出现过好几次更大规模的“三国鼎立”。其中的政治局面之复杂,君臣将帅之智勇,兵员规模之宏大,历史影响之剧烈,更非“三国演义”能比拟。
一是东晋据江南,与匈奴刘氏汉赵、羯人石氏后赵三国鼎立;二是东晋与鲜卑慕容前燕、氐人前秦三国鼎立;三是东晋与羌人姚氏后秦、鲜卑慕容后燕三国鼎立;四是刘宋据江南,与匈奴赫连大夏、鲜卑拓跋北魏三国鼎立;五是齐梁据江南,与东魏、西魏三国鼎立;六是陈朝据江南,与高氏北齐、宇文氏北周三国鼎立。这里面改变历史的英雄故事数不胜数。有闻鸡起舞、中流击楫的刘琨与祖逖;有石勒与汉人军师张宾的“邺城对”;有前燕、前秦与东晋北伐争雄的几场大战;有王猛作为“苻坚之管仲”、慕容恪作为“前燕之霍光”、刘裕作为“司马德宗之曹操”116等几大英雄之大智大勇;有苻坚率百万大军渡江的气势(中国古代百万规模渡江唯此一例)及被杀前的从容;有崔浩如此功勋而被冤杀时几十个卫兵向他撒尿的惨景117。最具戏剧性的风云际会,是26岁的宇文泰扮做使臣,偷窥37岁正值巅峰的高欢那一幕。此时高欢霸业已成大半,宇文泰暗自思量,如高欢是真英雄就束手归降,如与我不分伯仲就再打到底。朝堂上,一边是宇文泰审视高欢半天后决意不降而飞速西返,一边是高欢看这使臣“小儿眼目异”而心有所感,发兵狂追不及。这一幕决定了历史118。高欢成北齐之祖,宇文泰成北周之祖,双方10年5场大战,涌现出一大批名将,如高敖曹、窦泰、王思政、韦孝宽等。跟着宇文泰的那批关陇将帅中,杨忠的儿子杨坚成了隋朝开国皇帝,李虎的孙子李渊成了唐朝开国皇帝,独孤信长女是北周明帝皇后,七女是隋帝皇后与杨广之母,四女是李渊之母李世民之祖母。而高欢这边的大将在他生前皆已凋谢,死后剩下一个只服他而不服其子的跛子侯景,仅带残兵八千南下,竟将少年英武老年佞佛的梁武帝活活饿死,倾覆了梁朝。
除了“帝王将相”的故事,还有“文人墨客”的故事。南朝的《子夜歌》,北朝的《木兰辞》,鲍照的边塞诗,陶渊明的田园诗,谢灵运的山水诗,共同孕育出唐诗。江淹的恨别二赋被李白反复摹写,庾信的《哀江南赋》被杜甫终生吟诵。王国维把“六朝之骈语”视为楚辞汉赋与唐诗宋词之间的“一代文学”。119更不用说萧统的《昭明文选》是中国最早的诗文总集,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中国文学理论集大成,钟嵘的《诗品》是中国第一部诗学专著。
还有战火频仍中的佛教中国化故事。五胡入华大乱之际,西域胡僧佛图澄被石勒、石虎奉为国师,他用异能方术与因果学说不断劝二石效“王者”行“德化”120。后赵灭亡后,佛图澄弟子道安一路弘法南下襄阳,首次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打破“沙门不敬王者”的教条121。苻坚为了迎取道安而出兵攻占襄阳,道安到长安后向苻坚推荐从未谋面的龟兹高僧鸠摩罗什。苻坚为鸠摩罗什打下西域,但大军刚将他接到半路,前秦灭亡,16年后后秦将他迎到长安当国师时,推荐他的道安早已圆寂。鸠摩罗什不忘东行初心,译经数百卷,为大乘中观佛学与中国古典哲学相通奠定基础。南北政权隔江分治,但南北佛教交流从未中断,道安的大弟子慧远南下庐山东林寺传法,慧远弟子道生又北上长安向鸠摩罗什求学。与此同时,建康的几大名僧亦很活跃。其中,法显从北朝长安越葱岭到印度取经,再经南洋海路回归南朝建康,历30国15年,一部佛国游记竟成南亚诸国史料的考据。不仅南北,自苻坚打通西域后,中印僧人你来我往,达摩也因此将禅宗带到中国。佛教各大学派主要在这300年中创立,经过多番曲折,他们初步理顺了佛教与政权的关系,从此确立了“政主教从”;初步理顺了佛教与父母的关系,从此因果与孝悌没有矛盾;初步理顺了佛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为日后禅学与理学的发展开启先声。
300年中的故事很多,最重要的故事还是中华民族胡汉一家的故事。我们是谁是汉族人是蒙古族人是藏族人是维吾尔族人还是满族人看了这300年就明白了什么叫中华民族,什么叫中华文明,什么是自己的身份认同与精神世界。希望中国年轻人多看看,希望文化人多看看,也希望西方人多看看。300年里的故事时而惊心动魄毛发俱张,时而凝神深思激越苍凉。
有一首歌叫“敕勒歌”。大家都听过哼过。有谁知道它竟诞生于一片刀山血海的战场之中高欢与宇文泰打了10年,败多胜少,最后一战在河东玉壁城下。546年深秋,黄河呜咽,霜风肃杀。高欢20万大军连攻50日,死伤枕藉仍未奏功。一生智算无敌的高欢眼见得此生再也灭不了宇文泰,再也统不了天下,只能下令撤军。走时匆促,7万阵亡将士尸体来不及安葬,只好聚填在一个大坑中。返回晋阳后,他强撑病体稳定军心,命将军斛律金领唱“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鲜卑语的唱词绕梁不绝,周围将帅臣僚全体合唱。想着10年间战死的数十万将士,看着自己一头白发万里河川,高欢潸然泪下。此歌由此流传。122与此同时,西边的宇文泰恢复了周礼所载的黄钟大吕与雅乐正音,还依周礼设置了六官与六学。30年后,北周灭了北齐,开出了隋唐。
高欢是鲜卑化的汉人,宇文泰是汉化的匈奴人,他们都是这300年中华民族融合史中典型的中国人,他们打仗都不是为了族群利益而是为了统一天下。对这些,如果中国年轻人不去体悟坚守,如果西方年轻人不去了解理会,中西方文明就总隔着一层纸而说不透。如同那首敕勒歌,谁关心它的来历呢。
尾注
1.北匈奴西迁之后的演变尚存在争议。很多学者认为北匈奴与后来的匈人有直接关系。清朝末年历史学家洪均在《元史译文补正》中指出,西方古籍提到的"匈人"和匈奴人的形象非常类似。18世纪,法国学者德·揆尼找到匈牙利人和匈奴的共同之处,在《匈人通史》提出匈牙利人的祖先是远道而来的北匈奴的说法。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采用此说,德国著名汉学家夏德在《匈人研究》中亦赞同这一观点。伯恩施坦的《坎库勒墓葬》和江上波夫的《匈人匈奴同族论》分别从墓葬DNA分析和匈人活动区域出土汉式/匈奴式随葬品,给予了同族说有力的支持。参见:〔日〕内田吟风等译注:《匈人、匈奴同族论研究小史》,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章和二年,“北虏大乱,加以饥蝗,降者前后而至”,南单于上言:“今所新降虚渠等诣臣自言:去岁三月中发虏庭,北单于创刈南兵,又畏丁令、鲜卑、遁逃远去,依安侯河西;……臣与诸王骨都侯及新降渠帅杂议方略,皆曰:宜及北虏分争,出兵讨伐,破北成南,并为一国,令汉家长无北念。”参见: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52页。
3.“宪与秉各将四千骑,及南匈奴左谷蠡王师子万骑,出朔方鸡鹿塞;南单于屯屠河,将万余骑,出满夷谷;度辽将军邓鸿及缘边义从羌胡八千骑,与左贤王安国万骑,出稒阳塞。皆会涿邪山。”参见: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窦宪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4.“南方唐家世为吾敌,北方之敌,则为Baz可汗及九姓回鹘;黠戛斯,骨利干,三十姓鞑靼,契丹及Tatabi,皆吾敌也”“噫,吾突厥民众,彼恶人者将从而施其煽诱,曰:‘其远居者,彼等予以恶赠品,其居近者,予以佳物。’彼等如此诱惑之。愚人为此言所动,遂南迁与之接近,尔辈中在彼沦亡者,何可胜数。”参见:韩儒林著,《突厥文阙特勤碑译注》,北平国立北平研究院总办事处出版课,铅印本,1935年版。
5.参见:费孝通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6.参见:《晋书·四夷列传》,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48页。
7.1973年在青海省大通县后子河乡上孙家寨村汉墓群一号墓中出土一枚铜印,方座,驼钮。阴刻篆文“汉匈奴归义亲汉长”八字,是东汉中央政府赐给匈奴族首领的官印,其中“归义”是汉政府给予其统辖的周边族群首领的一种封号。
8.参见:朱大渭《十六国北朝各少数民族融入汉族总人口数考》,《朱大渭说魏晋南北朝》,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9.参见:〔美〕海伦·麦吉尔·休斯编:《种族和民族关系》(RacialandEthnicRelation),波士顿,霍尔布鲁克出版公司,1970年,第117—119页。
10.根据江统《徙戎论》的说法,关中地区胡汉人口比例是一比一,东北地区胡人人口比例更高。
11.“修德则禳灾。苟求诸己,何惧外患焉。”参见:《晋书·苻坚载记》。
12.“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参见:《魏书·食货志》。
13.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三八。
14.“取乡人强谨者。”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三八。
15.参见:钱穆著,《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36页。
16.参见:《魏书·地形志》总序。
17.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8页。
18.参见:陈寅恪著,《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44页。
19.从8到9世纪,欧洲各王国尽管产生了各自方言的书面文字。然而,直到中世纪末期,拉丁语一直是官方、记录与教会语言,而书面日耳曼语只是辅助工具。参见:彼得·伯克著,李霄翔、李鲁、杨豫译,《语言的文化史:近代早期欧洲的语言和共同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7页。
20.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引发了“罗马法复兴运动”。
21.马基雅维利的“国家理由”(RagionediStato)学说。参见:〔意大利〕马基雅维利著,潘汉典译:《君主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8页。
22.超过40%的东罗马军队(占东西罗马军队总数的20%—25%)一直用于专门防备波斯,剩余罗马军队中大部分是驻地部队,主要处理对边境安全威胁较低的突发事件。
23.西哥特人占领法国南部和西班牙(419年),东哥特人(493年)占据了意大利。
24.参见:彼得·希瑟著,向俊译,《罗马帝国的陨落》,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532页。
25.根据TimO’Neill,阿拉里克时期的西哥特人可能包含2万名战士,总人口可能不超过20万,洗劫罗马的盖萨里克手下的汪达尔臣民也是近似数量,法兰克人、阿兰人、勃艮第人可能不超过10万,总和在75万至100万。
26.蛮族建国初期都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二元制的体制,即罗马残存体制与蛮族传统习惯的混合。其中,东哥特的罗马化程度最高,其次是西哥特。罗马化的消失有一个过程,西哥特的二元体制直到7世纪中期才消失。参见:〔英〕彼得·希瑟:《罗马帝国的陨落:一部新的历史》,向俊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503页。
27.参见:佩里·安德森著,郭方、刘健译,《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1页。
28.“他经常到学院接受明师的教导,但是对希腊的艺术并不重视,始终停留在科学的入门课程,显示出自己是多么无知,以至于用一个粗俗的记号来代表签名,让人认为他是大字不识的意大利国王。”参见:〔英〕爱德华·吉本著,席代岳译,《全译罗马帝国衰亡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9.参见: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等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5页。
30.参见: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等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8页。
31.有学者对波爱修斯之死提出不同观点,认为波爱修斯之死并非由于东哥特统治者与罗马元老贵族之间的矛盾,或者出于基督教正统与阿里乌斯异端之间的宗教矛盾。参见:康凯:《罗马帝国的殉道者——波爱修斯之死事件探析》,《世界历史》,2017年第1期。
32.参见:爱德华·吉本著,黄宜思等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6页。
33.他因此性情大变。一向信人不疑的他,此刻却下令剥夺罗马居民的所有武器,只许留一把家用的小刀;一向光明磊落的他,此刻却授意告密者在揭发罗马元老时将波爱修斯捎上;一向宗教宽容的他,准备禁止基督教的活动。
34.拜占庭史家普洛柯比写道,“罗马民众完全不习惯于战争和围城的苦难。因此,当他们开始因不能沐浴和缺少粮食而感到苦恼,发现他们自己为了保卫城墙不得不放弃睡眠……他们开始感到不满和气愤,……于是他们自己集合成群,公开地咒骂贝利撒留。”参见:普洛科皮乌斯著,王以铸、崔妙因译,《普洛科皮乌斯战争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486页。
35.参见:普洛科皮乌斯著,王以铸、崔妙因译,《普洛科皮乌斯战争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500页。
36.参见:赫尔穆特·海米茨著,刘寅译,《罗马帝国与加洛林帝国之间的历史与历史书写》,载于王晴佳、李隆国主编:《断裂与转型:帝国之后的欧亚历史与史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76页。
37.“皇帝的臭名昭著的征税官在任内大发其财……对于他所能课征的范围,除了民众的负担能力以外,再也没有别的限制了。甚至军队的饷银,他也要窃取。”参见:汤普逊著,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85页。
38.“长安咫尺而不渡灞水,百姓未见公心故也。”参见:《晋书·王猛传》。
39.“中州之人,还之桑梓。然后回驾岱宗,告成封禅,起白云于中坛,受万岁于中岳,尔则终古一时,书契未有。”参见:《晋书·苻坚载记》。
40.参见:《晋书·苻坚载记》。
41.参见:《晋书·苻坚载记》。
42.“扫统万,平秦陇,翦辽海,荡河源。”参见:《魏书·世祖纪下》。
43.“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参见:《魏书·崔浩传》。
44.参见: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3页。
45.参见:康凯:《“蛮族”与罗马帝国关系研究论述》,《历史研究》,2014年第4期。
46.遇难决之事,则以水与火的实验裁决——让嫌犯手握烧红的烙铁,受伤则有罪,安然则无罪;把嫌犯扔进池塘中,浮起来则有罪,沉下去则无罪。
47.参见: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52页。
48.如法兰克打败西哥特占领比利牛斯山区后,把土地全收为王室领地,赐给法兰克官员与哥特贵族作为庄园与自治领地。又如查理曼把被征服的萨克逊、伦巴意大利及西班牙的大量土地封给僧侣们,作为教会的领地。
49.参见:马克·布洛赫著,张绪山译,《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53页。
50.参见:汤普逊著,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50页。
51.445年,罗马皇帝瓦伦廷三世授予当时的罗马主教利奥一道敕令,将罗马教会提升至西方教会最高的地位,敕令宣布罗马主教制定的法律,全基督教会都应执行,罗马主教传召其他教区的主教,各地主教均应应招,不能抗拒,违者由所在地区总督以强制手段押送罗马。利奥一世自此号称教皇。
52.参见:汤普逊著,耿淡如译,《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97页。
53.参见: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1页。
54.匈奴汉赵政权中,可统计的263名官员中,匈奴114人(包括皇族),汉人131人,其他族群18人。后燕职官可考者281人。中央职官175人,慕容氏45人,其他鲜卑人19人,其他少数族群18人,汉人56人,另有37人族属不确;军事职官110人,慕容氏30人,其他鲜卑人15人,其他族群15人,汉人20人,另有30人族属不确;地方职官93人(刺史级34人),慕容氏22人(刺史级18人),其他鲜卑人8人,其他族群4人,汉人43人,另有16人族属不确。后秦可统计的30种中枢之官32人,皇室6人,汉人19人,羌人3人,氐人3人,休官人1人。据统计66个职官中,铁弗27人,汉人26人,鲜卑人4人,匈奴4人,羌人2人,吐谷浑2人,屠各1人。参见:周伟洲著,《汉赵国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203页。
55.参见:《佛祖统记》卷三十八。
56.参见:艾因哈德著,戚国淦译:《查理大帝传》,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页。
57.利乌特普朗回击说,在他们那里,“罗马人”这个词才是一种侮辱。作为罗慕路斯的后代,他们是弑兄者的后裔,是通奸的产物。他们在罗马聚集了无力偿还债的流氓、逃跑的奴隶、杀人犯和犯下死罪的人。参见:Reimitz,History,FrankishIdentity,—212.
59.“世宗自克高平,常训兵讲武,思混一天下,及览其策,欣然听纳,由是平南之意益坚矣。”参见:《旧五代史·世宗纪二》。
60.刘渊是“汉氏之甥”——因为汉匈和亲(刘曜改称“出自夏后”——《史记》说匈奴是夏人之后),慕容氏是“昔高辛氏游于海滨,留少子厌越以君北夷”,苻氏是“有扈之苗裔,世为西戎酋长”,姚氏是“禹封舜少子于西戎,世为羌酋”,拓跋氏是“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宇文氏系“炎帝为黄帝所灭,子孙遁居朔野”。参见相关《晋书》“载记”、《北史》“本纪”。
61.参见:村元佑著,《中国经济史研究》,东洋史研究会,1968年版,第96-99页。
62.匈奴之刘汉,迁徙了63万户汉、氐、羌人到首都(平阳、长安);羯人之后赵,迁徙了几百万汉、乌桓、鲜卑、巴、氐、羌等人口,安置在各个政治军事重镇;鲜卑之前燕,迁移了段氏、高句丽、宇文部、夫余、羯人,人口倍增至千万。氐人之前秦,把远方的鲜卑、乌桓、丁零等族迁至根据地关中,又将关中氐族15万户迁至关东“散居方镇”;羌人之后秦则将各地流人及雍、凉等边地人口迁往关中,达百万余口。详见《晋书》相关“载记”。
63.“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参见:《孟子·离娄下》。
64.石勒在言行上处处效仿刘邦。苻坚的榜样是超越“汉之二武”。古成诜鼓动姚苌起事以“汉、魏之兴也”为说辞(《晋书·姚苌载记》)。就连被权臣宇文护压制的周明帝宇文毓,也要用刘邦“大风歌”明志:“还如过白水,更似入新丰”“举杯延故老,今闻歌大风”。
65.石勒听人读史,听到郦食其劝刘邦分封六国之后而大惊,听到张良阻止才安心;北魏雄主道武帝宣称要成就“《春秋》之义,大一统之美”(《魏书·太祖纪》);节闵帝也说“惭为万国首”“书轨一华戎”;赫连勃勃也以“四海未同,遗寇尚炽”而无可“谢责”,以复“大禹之业”立号为华夏之“夏”,以“统一天下,君临万邦”为寓意建立了首都“统万城”。
66.参见:《洛阳伽蓝记》卷二。
67.例如,孝文帝吸收南朝官制,又把九品官阶析出正从上下30级;北朝书法既有“雄强浑穆”的魏碑,又吸收“二王”而催生刚柔并济之美。
68.北朝“义疏”之学结合章句(北)与义理(南),如刘献之《三礼大义》、徐遵明《春秋义章》等。
69.参见:《洛阳伽蓝记》卷二。
70.以唐风做载体,这些来自北亚和西域的艺术传播到了整个东亚。北齐的“兰陵王入阵曲”,东渡日本成为雅乐,流传至今成为活化石;印度和西域流行的凹凸画法,在唐代被吴道子等画家汲取,并传到高丽和日本,奈良法隆寺的旧金堂壁画今犹可见。参见:王镛主编,《中外美术交流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年版,第60页。
71.参见: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1页。
72.参见:弗朗索瓦·基佐著,张清津译,《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0页。
73.托克维尔指出,法制,尤其是民情能使一个民主国家保持自由。英裔美国人的法制和民情是使他们强大起来的特殊原因和决定性因素。而美国人最主要的民情是乡镇自治。“乡镇制度既限制着多数的专制,又使人民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艺术。”参见: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56页、第332页。
74.参见:钱穆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113页。
75.汉代时,地方的行政层级虽只有郡县两级,但县以下的基层政权体系非常完备。郡太守和县令均由中央派遣。县的辖区又被分成不同的乡、里,由“三老”统辖,但只负责教化,不负责社会管理,具体工作则由啬夫、有秩、游徼来完成。啬夫和有秩负责征税、组织劳役和司法,游徼是事实上的派出所所长。乡下设亭,由亭长管理,维持法律与秩序、管理驿站兼警察职能。亭下置里,由里正管理。参见:芬纳著,马百亮、王震译,《统治史(卷一):古代的王权和帝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32页。
76.参见:芬纳著,马百亮、王震译,《统治史(卷一):古代的王权和帝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1—72页。
77.参见:芬纳著,马百亮、王震译,《统治史(卷一):古代的王权和帝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8页。
78.参见:芬纳著,马百亮、王震译,《统治史(卷一):古代的王权和帝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0页。
79.比如,英法两国在百年战争(公元1337~1453年)的推动下同时产生了隶属于国王的常规军和对百姓的直接税收能力),但是在贵族、教廷和城市中产阶级多重力量的钳制下,欧洲的国家力量始终不能得到中国式的发展。参见:赵鼎新著,《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根源》,文化纵横,2009年第6期。
80.参见:巴托尔德著,张丽译,《中亚历史:上册》,兰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8页。
81.在直辖领地,西辽都派驻了象征汗权的沙黑纳。这是保持地方稳定的社会管理制度。沙黑纳既是地方长官,也是管理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军事力量,负责处理地方政务和征收赋税。建立官制的情况,《辽史·西辽始末》有明确记载,在北庭大会七州十八部后,耶律大石建立了自己的官僚体系。从其大臣的职务名称“六院司”“招讨使”“枢密使”等来看,西辽的官制是对辽北南面官制度的沿袭,是中央集权和属国制度在西辽的延续。
82.参见:巴托尔德著,张丽译,《中亚历史:上册》,兰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9页。
83.吉尔吉斯斯坦近年出土了四枚西辽铜钱,形制如唐钱,印有“续兴元宝”的汉字。
84.参见:张帆著,《论蒙元王朝的“家天下”政治特征》,《北大史学》,2001年第1期,第50-75页。
85.宣称复三代之治,在曲阜三跪九叩祭孔(康熙),积极学习儒家经典,掌握解经权;重构夷夏之辨,强调有德者为天下君,以“礼仪”而非“种族”别内外;多次南巡(康熙和乾隆)、赴明孝陵以三跪九叩大礼祭奠明太祖(康熙),安抚和笼络江南士人;在上层倡导孝道,在基层使乡约、宗族等组织重新趋于制度化。参见:杨念群著,《何处是“江南”》,三联书店,2010年版。
86.典型的北方草原青铜器,有环首刀、兽首刀、铃首刀、铃首剑、銎纳斧、弓形车马器等等。参见:何毓灵:《殷墟“外来文化因素”研究》,《中原文物》2020年第2期。
87.钟焓:《简析明帝国的内亚性:以与清朝的类比为中心》,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5期。
88.罗玮:《明代的蒙元服饰遗存初探》,《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89.马饰中的“当卢”上,有翻转身体张望的独角羊,更是欧亚草原经典图案,与匈奴大墓中的马饰高度相似。
90.参见::TheNewTribalismandtheCrisisofDemocracy,ForeignAffairs,2018,,
91.参见:《春秋公羊传·僖公四年》。
92.如979年宋太宗伐北汉说:“若北朝不援,和约如旧,不然则战。”参见:《辽史·景宗纪下》。
93.如程颐说“圣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极谨严”。以陆游、辛弃疾为代表的南宋诗词往往斥北方为“胡虏”“腥膻”等。参见:邱濬《大学衍义补》卷75。
94.“哥特人烧杀劫掠,所到之处一片狼藉。他们见人就杀,不分男女老少,连襁褓中的婴儿都不放过。女人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被杀,然后被他们掳走。幼年和成年男子被生生地从父母的尸体边拽开,强行带走。许多老人被双手反绑,流放他乡,对着化为灰烬的祖居泪如泉涌。他们悲叹自已幸存下来,却失去了财产和女人。”参见:〔英〕彼得·希瑟:《罗马帝国的陨落》,向俊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200页。
95.参见:彼得·希瑟著,马百亮译,《罗马的复辟》,中信出版集团,2020年版,第5页。
96.“层累”说的根本之点是:“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或曰:“时代越后,知道的古史越前;文籍越无征,知道的古史越多”。按照顾颉刚的观点,古史的顺序恰恰反过来:盘古最晚出现却辈分最高、资格最老(是创世始祖),三皇(天皇、地皇、泰皇)次之,黄帝、神农再次,尧舜更次,禹的辈分最小。例如,“禹”最早见于西周,“尧舜”出现于春秋,“黄帝”“神农”出现于战国,“三皇”出现于秦代,“盘古”出现于汉代。
97.参见:顾颉刚:《我是怎样编起古史辨来》,《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2页。
98.1923年5月,顾颉刚发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提出上述观点,但他也同样指出,“自从春秋以来,大国攻灭小国多了,疆界日益大,民族日益并合,种族观念渐淡而一统观念渐强,于是许多民族的始祖的传说亦渐渐归到一条线上。”参见:顾颉刚著,《顾颉刚全集·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一),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02页。
99.“所谓东洋史,主要是阐明东方亚洲的民族盛衰、邦国兴亡的一般历史,与西洋史并立,构成了世界史的一半。”参见:桑原隲藏著,《中等東洋史》,《桑原隲藏全集》(第四卷),第17页。
100.傅斯年在信中说:“现在日本人在暹罗宣传桂、滇为掸族故居,而鼓动其收复失地。某国人又在缅甸拉拢国界内之土司,近更收纳华工,志不在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决不能滥用‘民族’二字以召分裂之祸。‘中华民族是一个’,这是信念,也是事实。我们务当于短期中使边方人民贯彻其中华民族的意识,斯为正图。夷汉是一家,大可以汉族历史为证。即如我辈,北方人谁敢保证其无胡人的血统,南方人谁敢保证其无百越、黎、苗的血统。今日之西南,实即千年前之江南、巴、粤耳。此非曲学也。”参见:顾颉刚著,《中华民族是一个》,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1939年2月9日。
101.“自九一八以来久已有和我这位老友(傅斯年)完全一致的意见藏在心里。”参见:顾颉刚著,《中华民族是一个》,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1939年2月9日。
102.参见:顾颉刚著,《中华民族是一个》,益世报·边疆周刊,第9期,1939年2月9日。
103.参见:费孝通著,《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益世报·边疆周刊,第19期,1939年5月1日。
104.“中华民族早达到充分的nationhood(国族),政治的力量甚大,所以阻碍统一的武力稍稍衰微时,人民则可起来,打倒这分化的不自然的局面。假使不然,可以长久分立又有其安定性,则中国早就支离破碎而不成其为一个民族了。这也足以表现中华民族的力量远在各个地方政府之上。”顾颉刚著,《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3期,1939年5月29日。
105.参见:顾颉刚著,《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益世报·边疆周刊,第23期,1939年5月29日。
106.参见:费孝通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107.参见:费孝通著,《顾颉刚先生百年祭》,读书,1993第11期,第5-10页。
108.参见:费孝通著,《顾颉刚先生百年祭》,读书,1993第11期,第5-10页。
109.“鞑靼人在被征服的国家里建立奴隶制和专制主义;哥特人在征服罗马帝国之后,到处建立君主政体和自由。”参见: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31页。
110.参见: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111.孝文之前,“中国无主,故正统在东晋及宋”;孝文之后,“中国有主,则正统归于后魏后周”。
112.参见:《元经》卷九。
113.《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宗喀巴:菩提道次广论),禅宗《信心铭》有“至道无难,惟嫌拣择”。
114.参见:马注,《清真指南·自序》,《清真大典》(第16卷),第510页。
115.《汉藏史集》之“蒙古王统”一节中有称:“阳土虎年,成吉思皇帝年三十三,依仗武力从木雅甲郭王之后做了唐之皇帝的一位名脱孜的国王手中夺取了王位,以蒙古人执持汉地唐之朝政达二十三年之久。”
116.《魏书·崔浩传》:“浩曰:‘臣尝私论近世人物,不敢不上闻。若王猛之治国,苻坚之管仲也;慕容玄恭之辅少主,慕容暐之霍光也;刘裕之平逆乱,司马德宗之曹操也。’”
117.《魏书·崔浩传》:“及浩幽执,置之槛内,送于城南,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
118.《周书·文帝纪》《北史·周本纪上》。
119.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自序》。
120.《高僧传》卷九。
121.《高僧传》卷五。
122.《乐府诗集》引《乐府广题》:“北齐神武攻周玉壁,士卒死者十四五,神武恚愤疾发。周王下令曰:‘高欢鼠子,亲犯玉壁。剑弩一发,元凶自毙。’神武闻之,勉坐以安士众,悉引诸贵,使斛律金唱《敕勒》,神武自和之。其歌本鲜卑语,易为齐言,故其句长短不齐。”
一般奏折《外折》
“奏折”都只指外官呈递的奏折,京内奏折情况较为特殊。
奏折由具奏人缮写后,放入折匣,交给赍折人,或自备脚力、或驰驿带来北京。
赍折人一般是具奏人的“家人”,即长随、仆人等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之人;也有很多具奏人(特别是将军、总督、巡抚)以所辖标下亲信军官为赍折人。
赍折人来京后,径赴宫门。朝廷派有引导官员在东华门值日,将赍折人领至景运门内九卿房,亦即外奏事处,向值班官员(多为内务府官员,乾隆后期开始杂用部院司官)呈递奏折。
接着,这些奏折会交给内奏事处的太监,进呈御览。
若遇皇帝住圆明园,则在圆明园之出入贤良左门外朝房由外奏事处官员递接。若遇巡幸,或赴行在投递,或交与留京办事处随题本等一并传递。
皇帝阅看奏折后,或留中,或直接以朱笔在奏折上写出批示(称为“朱批”),或以颁布上谕的方式进行回复。
理论上讲,皇帝可以独立完成奏折的处理。对于朱批奏折,皇帝批写后可以由奏事处将奏折返回给赍折人。而对于用上谕回复的奏折,则可以由奏事处对赍折人直接传谕。
目前一般认为,雍正时期(1723-1735)奏折都是皇帝独立处理(也有些人有不同意见,尚未得到确证)。
不过,可以肯定有部分奏折会在皇帝阅看后交给内廷几名亲信,如怡亲王允祥(1686-1730)、大学士蒋廷锡(1669-1732)、张廷玉(1672-1755)等少数几人阅览,乃至提出建议等。
此一时期的军机处(军需房)专为办理西北对准噶尔战争之军务,与内廷并非一致。
从乾隆帝即位(1735)后开始,情况有所变化。
内容较为简单的奏折(如请安折等)朱批“览”等寥寥几字后直接发出,皇帝独立处理。而内容比较重要的奏折,皇帝阅览后并不独立完成处理过程,而是发交军机处(乾隆初年则为总理事务处)协助处理。
军机大臣(乾隆初年为总理事务王大臣)每日接收发下之折,逐折阅看。有些朱批是简单的行政动作,例如朱批“该部议奏”者,则将奏折发交外朝。有些如朱批“另有旨”、“有旨谕部”等,则要在每日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捧入请旨,记录皇帝针对奏折的上谕。
还有一些奏折需要军机大臣们作出必要的调查,将处理建议缮写为奏片(这种奏片一般称为“议覆片”),呈交皇帝,皇帝根据原折和军机处奏片作出“宸断”。在实际工作中,最后皇帝颁发的上谕,有时就是由原折和奏片文字修改而来。
发下军机处的奏折,军机处下属方略馆之吏员“供事”会抄写多件副本,并根据时间(即“月折包”由来)及特征(牵涉事务、处理流程等)而分类,汇入对应的档册。
奏折处理完毕后,雍正时期一般会将经过朱批的奏折交给赍折人带回,以便具奏人获知皇帝旨意。由于奏折上写有皇帝旨意,因而必须定期回缴。而乾隆时期开始,许多奏折的正式答复是以明发或廷寄上谕的形式作出的,原折带回的意义就小多了。
《内折》
所谓内折,即在京部院寺监及八旗衙门所缮具的奏折。
内折制度产生时间应该很早,雍正朝《起居注册》之中已不乏有部院衙门以“一折”奏事、皇帝将奏折交给内廷大学士的记载。但是否已经发展出相应的内折处理制度,至今仍不清楚。
不过,雍正帝去世后,乾隆帝初即位,曾谕部院、八旗,有启奏事件,先交总理事务处阅看,再赴奏事处,而各省督、抚、提、镇、学政奏折则照旧例,是此时内折、外折有别,应已为常识。
大略而言,目前所见内折处理流程多为晚清时人的说法,尤为重要者为瞿鸿禨(1850-1918)之说:每日清晨,各部院衙门笔帖式持折在东华门外等候,外奏事处的内务府官员将他们领入景运门内九卿房,取走奏折——换言之,和外折的区别在于每天只收取一次。
外奏事处官员再将这些奏折交给内奏事处的奏事太监,由太监交给皇帝或皇太后(毕竟是晚清时期嘛)阅览。阅览毕,对奏事太监口传谕旨,太监再口传于军机处,军机处对照奏折清单缮写。原折发还各衙门,由于多无朱批,不用回缴。
而实际情况则可能有不同。刘文华检视了军机处的工作日志《随手登记文件》,认为大多数内折并未由军机处发下,而是皇帝直接传旨给太监、太监传旨与奏事官、奏事官再传于各衙门奏事人。换句话说,上述流程之中军机处的环节被跳过了。
但考虑到清季大多数事宜都要由军机处参与,内折所奏多非机密(清代在京部院衙门基本没有什么保密意识可言),并无摒弃军机处于内折处理流程之外的必要。
内折多系例行奏报钱粮等事或就某事件提供行政建议(所谓“部议”或“部覆”)等,按照清代一般办事习惯,它经常直接和军机处办理的“外折”是接续的,皇帝阅览奏折后会召见军机大臣、发阅奏折询问意见,再对太监传旨作为奏折结论。
因此尽管大多数内折并未直接发交军机处,但军机处依然参与了这一过程。
对这一流程的常见质疑是:太监只靠听传谕旨,如何能记得准
实际情况是,京内奏折本身数量甚少(刘文华估计约占全部奏折的10%左右),而且其谕旨往往极短,多为“知道了”、“依议”、“另有旨”等。
震钧《天咫偶闻》的说法,太监及奏事官员是在奏折封套表面用手指甲划出记号,“横知竖议”,此说未知是否确信,但总之应该不难记。
《特殊奏折》
康熙时期“密折奏事”
康熙时期已经有皇帝亲信用密折奏报外间雨水、粮价及诸般见闻,类似于后世之“外折”,有满文也有汉文。
此外,皇帝在外巡狩时,会有皇子或在京亲信大臣如大学士伊桑阿、武英殿总管赫世亨、和素等定期以满文缮折报告见闻及交办事务进展,步军统领衙门也会以满文缮折报告京师一些重要案件,这些类似于后来的“内折”。
整体而言,此一时期的奏折(尤其是满文奏折)性质较为复杂,不甚系统,更像君主与具奏人之间的私人通讯,与后来成体制的奏折制度并不相同。
康熙时期的密折,亦由赍折人来京递交,内务府有固定几名带有“奏事”头衔的官员,品级大约在五六品之间,专司接收奏折。
但不确定是否由前述奏折传递流程递入。部分奏折朱批后直接由奏事官员返回给赍折人;还有大量的奏折没有朱批,不知道会如何处理。
咸丰帝逝世后赞襄政务王大臣时期(1861年8月22日~11月2日)
咸丰帝逝世时,遗命以载垣、端华、景寿、肃顺、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等八大臣赞襄政务,称为赞襄政务王大臣,事实上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代替了军机处,承担了在热河处理奏折的职权(但下属办事人员仍用军机章京)。
每日奏折仍直达御前,两宫皇太后先阅,然后发给八大臣,八大臣拟定谕旨后交由两宫皇太后钤印,再正式发出。
咸丰帝逝世前,载垣等人已经秉政,每日将对奏折的意见“夹签进呈”,咸丰帝基本不加修改;咸丰帝逝世后,主上年少,八大臣益为专擅。
他们要求各省提交奏折时必须将奏折目录另缮列表单独呈交他们,以便稽核。
并且还试图绕过两宫皇太后钤印,以便利用新皇帝年幼无知、无法拒绝的弱点,直接以皇帝名义批示奏折(尽管并未成功)。11月2日,“辛酉政变”爆发,八大臣被废,此一体制告终。
同治、光绪两朝之皇太后垂帘听政时期
在同治、光绪两位皇帝亲政以前,奏折先交皇太后阅览,然后发交军机处。军机大臣阅看后,当日召见时询请太后意见,再行缮拟谕旨,次日再进呈皇太后阅订,最终由军机处代批。
清代公文书初沿明制,分题本与奏本二种。地方大小公事用题本,个人私事则用奏本;前者用印,后者不用印。康熙皇帝为了广耳目,防泄密,要求特定官员就所见所闻,亲自缮折,差人送至宫中,经其批阅后,发还当事人。这是康熙在正式公文书外,与亲信间另辟的通讯管道。这种君臣间的私人通讯在雍正朝不仅持续进行,甚而盛大发展。雍正皇帝不但扩大了折奏官员的范围,而且订定规章,确立自缮折、传递、批阅、发还、缴回的程序,清代的奏折制度自此成形。乾隆十三年,以“同一入告,何必分别名色”为由,废除奏本。题本与奏折成为地方与中央的沟通管道,地方例行公事以题本上报,重大事件则折奏以闻,直达天听;这种君臣间公私文书并行的现像一直延续到清末,成就了清代特有的文书制度。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以“整顿庶务,诸事务去浮文”为名,谕令所有具题之件全数“改题为奏”。此一谕令结束了题本二百多年来担当上下沟通的公文书任务,而改由奏折单独承担。不过,光绪二十七年的废题本不是改题为奏的开始,而是改题为奏的结束。乾隆朝以后,经由改题为奏的提出,奏折不再只是统治者与臣僚间的私人通信,而是与题本一样具有公文书的性质。我们今日所认知的例行公事用题本,重要公事用奏折,其实是这个改题为奏过程的结果。
皇帝亲政后,流程基本与咸丰帝逝世前一致(也就是基本与盛清制度一致)。
清代公文书初沿明制,分题本与奏本二种。地方大小公事用题本,个人私事则用奏本;前者用印,后者不用印。一般而言,地方将军、督、抚、提、学、盐政等官透过驿路将题、奏本章送达京城,经过通政司送进内阁,由汉本房翻写贴黄,满本房缮写清字,而后送大学士票拟,发票签处书签后进呈,得旨后交由红本房将谕旨以朱笔抄录于封面上,分下六科,发抄相关部院执行。由于以朱笔抄录谕旨称作批红,这些有批红的题本也被称作红本。一份题本几经转手,始能批红执行,不仅易泄机密,也易造成公文积压。康熙皇帝为了广耳目,掌握民情、官员忠贞与勤惰,并防止泄密,于康熙中叶开始要求特定官员就所见所闻,亲自缮就奏折,或经驿递,或差家人送至宫中,经其批阅后,发还当事人。这是康熙皇帝在正式公文书外,与亲信间另辟的通讯管道。这种君臣间的私人通讯在雍正朝不仅持续进行,甚而盛大发展。雍正皇帝不但扩大了折奏官员的范围,而且订定规章,确立自缮折、传递、批阅、发还、缴回的程序,清代的奏折制度自此成形。乾隆十三年(1748),以“同一入告,何必分别名色”为由,废除奏本。题本与奏折成为地方与中央的沟通管道,地方例行公事以题本上报,重大事件则折奏以闻,直达天听。这种君臣间题本与奏折两种公文书并行的现像一直延续到清末,成就了清代特有的文书制度。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十五日,以“整顿庶务,诸事务去浮文”为名,谕令所有具题之件全数“改题为奏”。此一谕令结束了题本二百多年来担当上下沟通的公文书任务,而改由奏折单独承担。
不过,光绪二十七年的废题本并不是改题为奏的开始,而是改题为奏的结束。诚如庄吉发所论,改题为奏的事例在乾隆时期已经出现,但乾隆皇帝及以下诸帝并无意全面以奏折取代题本。改题为奏其实是渐进发展的,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我们今日理解的,例行公事用题本,重要公事用奏折,就是这一发展过程的结果,只是这个过程一直不曾为学者所注意。虽然早在七十多年前邓诗熙即已有专文讨论改题为奏的经过,庄吉发也在其论述清代奏折制度的专书中分析改题为奏,但二人的讨论主要聚焦在光绪二十七年废题本的经过上。本文拟就“改题为奏”为线索,整理实录、会典、档案相关资料,检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诸帝对于题本与奏折关系的看法,以及地方官员奏请改题为奏的原委与经过,清厘题本与奏折在清代公文书发展上的竞争过程,以进一步理解清代奏折制度的发展。
康熙、雍正皇帝论奏折与题本的关系
题本是督抚处理公务时呈给君主的公文,而奏折则是督抚另以私人身分呈给君主的文书。因此他强调,“就清初而言,奏折只是君主广咨博采的重要工具,尚非正式公文,仍未取得法理上的地位,折奏不可据为定案,朱批亦非经内阁公布的正式法令。臣工奉到批谕后,若欲付诸实施,自应另行具本谨题。”
不少奏折内容公私并陈,甚至包含家常琐事,而朱批亦不乏玩笑戏谑性质文字的例子。故宫宫中档与军机处档案仅有卡片目录,而今日这两种档案的数据库已建置完成多年,尤其是朱批内容也可以检索,我们不仅可以更全面地利用雍正皇帝的朱批,也可以检索康熙皇帝的朱批来讨论问题。在故宫二千多件康熙朝奏事的奏折中,有77件康熙批示主管官员就折奏事再上题本。其中44件仅朱批“具题”二字,其余或加上急切的语气,“着速具题”(4件),或加上肯定的语气,“是具题”(1件)、“是着速具题”(1件),或加上指示的语气,“具题奏来”(1件)、“照此折具题”(1件)、“此事即当具题”(1件),或加上赞许的语气,“这奏折是即当具题”“此事甚好着即具题”“此议妥当可以具题”“此折所奏甚是明白当具题”“此折论船极当朕解交部其中有不便句尔再具题”,或明确表达何以必须具题,“人命之事必具题”“钱粮之事该具题”“还该具题听部议才是”“此系地方紧要事着具题”。这些朱批固然繁简不同、轻重有别,但都透露了一个讯息:康熙皇帝无意以奏折取代题本。另有一折或许更能突显其不以奏折取代题本的态度。康熙四十七年(1708)三月,康熙皇帝在闽浙总督梁鼐奏报缉获二盗贼,请示是否一“即行处置儆众”,另一“暂缓其死,徐俟歼除”的奏折上,批示:“具题时另有旨意”。康熙不直接在梁鼐的奏折上表达意见,却表示要等到题本到时方才下旨。
然而,这不表示所有奏折必须奉到康熙皇帝写有具题的朱批始需具题。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八日,直隶巡抚赵弘爕为是否可具题请补马水口都司员缺一事二度具折请示,因为第一次康熙皇帝仅批“知道了”。他表示,“查前折未蒙御批具题字样,臣是以未敢冒昧具题。但查马水口汛防辽阔,都司一员有督缉地方逃盗,并巡防各关隘口之责,甚关紧要,仰请皇恩如允臣具题,伏请批示,以便遵旨具题”。康熙朱批:“朕当有折奏即可具题,故批知道了。今该具题。”显然康熙皇帝认为既然朱批未表示反对,自然应该具题,无需多言。据故宫档案可见赵弘爕于康熙四十四年在河南巡抚任上即已开始规律具折上奏,可知并非折奏新手,可能因为先前的人事案康熙皇帝都有具体响应(已有旨了)或要求具题的缘故,才会如此谨慎,二度专折具奏。
不过,可能由于奏折初行,还是有官员不能准确拿捏题奏之间的分际,不清楚何事应题,何事不应题。康熙四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贵州巡抚陈诜因康熙皇帝赐其妻乳金御书心经宝塔一座,并要其子陈世倌“赍捧归家”,上折谢恩。他在奏折最后写道:“臣谨望阙叩头,遵旨具本诣通政司恭进外,另具折奏恭谢天恩,谨奏。”康熙朱批:“不该具题”。陈诜忽略了谢恩私事折奏即可,即使具本,也应上奏本,而非题本。康熙五十九年八月六日,河南巡抚杨宗义为恭祝康熙登基六十年,于嵩山会善寺盖殿,整地时掘出具香气的石芝一座,上奏:“此乃嵩山灵气所钟,以征圣寿无疆。然奴才不敢冒昧具题,又不敢隐,伏乞睿鉴施行。”康熙批示:“不必具题。有便令人带来,朕览过即知真膺,还当密之。”杨宗义可能直觉不应具题,但又不能确定,所以婉转表示“不敢冒昧具题”。
当然,康熙皇帝也有破例不要求具题的时候。他在四川松潘总兵官路振扬的请安折上批示:“朕安。仰请圣裁一折,奏得是。若批具题,恐日迟远,故敕部即议。”这件请安折未系年月日,而康熙所提仰请圣裁一折也未能得见,我们因而不知道何事如此急迫,不待具题,即由皇帝直接敕部议。但康熙的朱批清楚显示,为了争取时效,可以不需再上题本。这种为争取时效的权宜措施成为日后改题为奏的主要理由。
到了雍正朝,可以进奏折官员的范围扩大,人数增加。除了满汉大臣、督抚提镇外,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副将、参将也都有获准具折者。杨启樵指出,康熙朝上折者仅百余人,而雍正朝却有一千一百多人。与康熙皇帝一样,雍正会在官员的奏折上批示具题字样,要求他们将具折之事再送题本上来。在故宫的23363件雍正朝奏折中,有333件批有“具题”字样,55件批“具本”字样。就前者而言,多数作“具题奏请”或“具题来”,或是加上“好”“甚好”“是”“甚是”等同意、赞许之词。而就后者而言,情况类似,多作“具本奏”“具本奏请”“具本来奏”“具本题奏”等,也见前有“是”“甚好”等嘉许之词,甚而可见“实慰朕怀”这样的欣喜用语。由于有些具折者仅是布政使、按察使、道员或总兵官,雍正皇帝会在这些折上批,“言之督抚,若意见相同,具题奏请(具本题请)”,或是“与督抚(督臣、抚臣)商酌(详酌)具题来”。
与康熙皇帝不同的是,雍正多次在奏折上不耐烦地表明,应具题的事件不应具折上奏,“何必多此一番烦渎”。有时甚至加上责怪的语气,如雍正五年(1727)九月二十五日,在署理陕西巡抚张保的奏折上批示:“题来。此等事即当具题,何必又多此一番耽延时日,以误吏治,甚庸愚不晓事。”雍正六年一月二十日,雍正皇帝在广东巡抚杨文干的奏折上批示:“应具题具题,应折奏折奏,都使得。”他甚至明言折奏不可为凭。雍正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宣化镇总兵官黄廷桂的奏折上,他批示:“朕安。所奏知道了。应报部者报部,应具题者题奏,折奏不可为凭。”显然,何事该题,何事该奏,雍正皇帝心中有很清楚的分际。
这个分际在雍正八年七月七日的谕旨上有更完整的表述,清楚说明何以奏折不能取代题本。他指出:
盖天下之患莫大于耳目锢蔽,民情物理不能上闻,则虽有励精图治之心,而措置未必合宜,究难成一道同风之盛。是以各省督抚大臣,于本章之外,有具折之例。又以督抚一人之耳目有限,各省之事岂无督抚所不及知,或督抚所不肯言者,于是又有准提、镇、藩、臬具折奏事之旨,即道员、武弁等亦间有之。此无非公听并观,欲周知外间之情形耳,并非以奏折代本章,凡折中所奏之事,即属可行之事也。是以奏折进呈时,朕见其确然可行者,即批发该部施行;若介在疑似之间,则交与廷臣查议;亦有督抚所奏,而批令具本者;亦有藩臬等所奏,而批令转详督抚者;亦有听其言虽是,而不能必其奉行之无弊,则批令实心勉励,还朕一是字者。凡为督抚者,奉到朱批之后,若欲见诸施行,自应另行具本,或咨部定夺。为藩臬者,则应详明督抚,俟督抚具题,或咨部之后,而后见诸施行。若但以曾经折奏,遂借口已经得旨而毅然行之,则凡钱粮之开销、官员之举劾、以及苗疆之军务、地方之工程,诸如此类,督抚皆得侵六部之权,藩臬皆得掣督抚之肘矣。行之日久,滋弊必多,为害甚巨。不可不防其渐也。
显然他要督、抚、提、镇、藩、臬与道员、武弁具折奏事,乃是“欲周知外间之情形耳,并非以奏折代本章”。他担心以奏折代题本会导致督抚侵六部之权,而布按两使掣督抚之肘,有害政务之推行。同时,他也担心自己未能详查档案,思虑有不周之处:
且各省文武官员之奏折,一日之间尝至二三十件,或多至五六十件,皆朕亲自览阅批发,从无留滞。无一人赞襄于左右,不但宫中无档案可查,亦并无专司其事之人,如部中之有司员笔帖式书吏多人,掌管册籍,翻阅规条,稽查原委也。朕不过据一时之见,随到随批,大抵其中教诲之旨居多。今于教诲之处,则未见敬谨遵奉,而于未曾允行之事件,则以曾奏过三字,含糊借口以图自便,有是理乎。况朕曾降旨,凡折中批谕之处,不准引入本章,以开挟制部臣之渐,则奏折之不可据为定案,又何待言乎。着将此晓谕各省奏折诸臣知之。若督抚提镇等以此愚弄属员,擅作威福,准属员据实揭报,或该部或都察院,即行奏闻。若属员等以此挟制上司,肆志妄行,着该督抚提镇等即据实参奏。
最后雍正皇帝的结论是奏折不可据为定案。为此,他还规定本章中不得引用奏折中的批谕,一方面可避免上级以此愚弄下属,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下属用此挟制上司。虽然雍正皇帝扩大了可专折具奏官员的范围,但是他仍持续父皇的政策,即奏折不可取代题本。
乾隆、嘉庆皇帝的改题为奏
乾隆皇帝与其父祖一样,对公文该题该奏的分际也有所要求,无意以奏折取代题本。乾隆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山东巡抚准泰因滋阳县知县方琢怒将无印空箱交给赴县堂干预民事之营兵,并高嚷让其做官,具折参奏其任性乖张,举措失宜,请旨敕部察议。乾隆在其折上批示:“该部察议具奏。”不过,乾隆皇帝同一日亦谕令军机大臣传旨申饬准泰:
据准泰参奏滋阳县知县方琢任性乖张、举动失宜一折,朕已批令该部察议。但此等事件向例俱系具本题参,即或先行折奏,亦应声明另疏具题,并非应密之件,乃仅以折奏了事,既与体制未协,而于办理地方事务,亦失慎重之意。准泰近来一味畏首畏尾,全不实心任事,大不如前,着传旨申饬。
一周后,吏部即颁布参劾属员条例:
谕各省督抚参劾不职属员,或请革职休致,或请降补改教,皆地方公务,并非应行密办之事,理当缮本具题,方合体制。近来督抚有先具折奏闻,声明另疏题参者,尚属可行。而亦竟有以折奏代具题者,究于体制未协。所有折奏之准泰等,已传旨申饬。着通行各省督抚,凡遇此等参奏,概用题本,以昭慎重。
透过这两道谕旨,我们得以理解乾隆皇帝认为以折奏取代题本,不符体制。这表明他在对待奏折与题本的问题上仍然谨守分际,无意以前者取代后者。不过,更重要的是,这让我们认识到,如有必要,乾隆皇帝不排斥督抚先具折奏闻,再具题请旨的公文流程。
其实地方官员这种先折奏请旨,奉旨后再行具题的运作方式,可能还是出于乾隆的旨意,或至少是受其作法启发而后发展出来的。例如,早在乾隆七年,乾隆皇帝即下旨:“嗣后皇子至应封之年,宗人府先折奏请旨,俟奉旨准封,再行具题。如奉旨停封,俟五年后再行折奏。如有旨又停封,仍俟五年后再行具奏请旨。永着为例。”
显然,奏折制从康熙发端,雍正朝扩大,到乾隆朝已有了重大变化。除了形制上的统一外,在性质的认定上也有所变化。奏折不再只是君臣间的个人通讯,在政事推动上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地方督抚处理公务,不仅先折奏请旨,再行具题,甚且被要求具题与折奏并行。例如,乾隆二十五年,贵州巡抚周人骥审拟李云鹏伙同兵丁偷窃生息银两致其父愧忿自尽一案,遭刑部以情罪不符、审拟失当驳回。乾隆皇帝除表达其审拟失当与部驳未及之处外,并谕令:“着传谕周人骥,可将该犯一并速行按律改拟;一面具题,一面速行折奏。”周人骥审拟李云鹏案并非孤例。乾隆三十六年二月十九日,湖广总督吴达善奉旨具折参奏提督马铭勋贪黩败检各款。乾隆皇帝除了在其折上批“有旨谕部”外,同时谕令:“马铭勋身为提督大员,敢于肆意贪婪,劣迹种种实为法所难宽。吴达善即当严加鞫讯,并查此外有无别项款迹,务须彻底根究按例定拟。审结之日,一面照例具题,一面专折奏闻。”折奏与具题并行,乾隆皇帝不再认为是多此一番烦渎,而是有其必要。
然而,这也不表示事情不分轻重均可既具题又折奏。乾隆五十八年九月间,安徽巡抚朱珪具题拿获邻境首伙盗犯,但为了请乾隆鼓励拿获盗犯之知县王霁,另外还上了一份折子奏报案情。为此,乾隆大表不满,指出“各省拿获盗犯,如果案关重大,决不待时者,或用专折,以期迅速。若止系寻常命盗案件,原可循例具疏题报。即或因地方文武,有留心缉捕之员,亦可于题本内声明交部。何必于具题之外,又用折奏,致多繁复”。他认为,各省督抚之所以如此行事,“往往因无事可奏,将地方例应具题之件,复行折奏,以见其留心办事,而总不计及动劳驿马”。他表示,他披览臣工章奏,从不惮烦,“但此等重复之事徒烦案牍,实属无谓”,因而要求“嗣后应用折奏者,不必复行具题;其应具题者,即不得再用折奏,以归简要”。对乾隆皇帝而言,地方寻常公务,循例具题即可,无需折奏与具题并行。但他的谕旨也透露出清代公文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即如系重大事件,为求速效,可以专折奏闻,不用题本。如果再对照上述他对准泰案的旨令,应行密办之事亦可专折具奏。
这样的改变起于何时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可能乾隆早期即已开始,但无法确定究竟起于何年。根据《清实录》,乾隆八年闽浙总督为福建人命案件具折密奏,刑部因此也以奏折议覆。但乾隆皇帝认为事关人命,还是应由刑部具本题覆才是,因而将该折发交刑部换本具题,并谕令以后各省督抚折奏人命案件,若发交刑部议奏,应比照办理。由此可见,在乾隆初年地方督抚已有将人命案件改题为奏,具折奏闻,而乾隆皇帝并不以为忤,仍发交刑部题覆。而督抚具折奏请改题为奏,获得乾隆皇帝同意的最早案例,目前所见是乾隆十九年山西巡抚恒文的奏折。这年的八月二十九日,恒文折奏,以“军需动用钱粮,款项繁多”,要求逐案报销,并指出,“惟军务未竣,具本题销,恐有泄漏,应改题为奏,以昭慎密”。乾隆朱批:“甚好。”乾隆朝像这样地方督抚主动改题为奏的案子尚有一例。乾隆三十一年九月,浙江巡抚署闽浙总督熊学鹏因海盐县民朱四谋死胞兄朱三,抛尸河内,上折具奏,请即正法。乾隆皇帝表示,“该抚改题为奏,虽为事关伦纪起见、但外省此等案件亦所常有,非逆伦重犯,决不待时者可比,向俱照例题达,何必专折奏闻”。他又进一步表示,熊学鹏曾经担任过刑部侍郎,“似此题覆之案,非未经办理者,何乃视为创见,专函入告耶。若以该省无可陈奏之事,藉此敷衍塞责,更非理矣”。
《清实录》
乾隆皇帝不认可熊学鹏改题为奏的作法。他不认为弒兄属于逆伦重案,具题即可,毋需专折具奏;他甚至怀疑熊学鹏没有可陈奏之事,只是藉此“敷衍塞责”。二十多年后,乾隆皇帝却对安徽巡抚未专折具奏,仅循例具题一件人命案表达不满。事在乾隆五十七年十月或十一月间,安徽巡抚朱珪具题该省民人徐惟川杀死徐友举、徐友良二命拟请斩决一案。乾隆皇帝指出,“此等杀死一家二命之案,情罪甚重。该抚于审明定拟后,自应专折具奏,乃仅照寻常命案具题,使重犯有稽显戮,殊未允协”。他随即谕令:“嗣后各省督抚除寻常命案仍照例具题外,如有杀死一家二命以上重案,俱着专折具奏,以昭慎重。”在此之前,仅杀死一家三命以上之案才需专折奏闻。
不过,不久乾隆皇帝对于杀死一家二命之案又有了不同的看法。乾隆五十九年十月七日,在批阅直隶总督梁肯堂所奏邢守胧杀死一家母子二命的折子后,乾隆皇帝谕令:此等案件,各省向系具题。近因其情节可恶,未便照寻常命案办理,致凶犯日久稽诛,是以令各省督抚专折具奏。今思此等杀死数命之案,所犯情罪亦有不同。嗣后各省如遇有杀死一家三命以上及杀死非一家四命以上之案,仍着专折具奏;其杀死一家二命及非一家三命者,该督抚等但应速行具题。于题到时,内阁即票核拟速奏签进呈,即交法司衙门,立行速议具题,亦不致久稽显戮,足以儆凶暴而示区别。
杀死一家二命之案又再度毋需专折具奏,只需速行具题,内阁即刻票拟进呈,刑部速行议覆即可。杀死一家二命之案要到嘉庆十三年(1808)才在皇帝的谕令下又再度改题为奏(详下文)。
由于不清楚邢守胧杀人的细节,因而不能确定何以乾隆皇帝会改变立场。但显然督抚改题为奏的事例太过泛滥,引起军机大臣的注意,在奏明乾隆皇帝后,由怡亲王永琅会同六部核议,订定各省题奏事件画一办理的办法。乾隆六十年六月二十五日永琅等奏报了他们的提议。次日得旨,“依议”。永琅等在奏折中首先列出了他们心目中各省督抚办理地方事务应题、应奏的原则:如系奉旨交办、特旨垂询及命、盗、邪教重案、贪劣不职属员、事涉更定旧章、关系民瘼并一切紧要事宜亟须办理者,自应随时具折陈奏,以昭慎重。若寻常事宜,本系照例题报之件,部中俱有例案可稽,册档可核,自毋庸复行具奏,致滋烦扰。
接着列出各省督抚题奏不一的纷乱情形:其余地方寻常事件,各省有循例具题,仍复具折陈奏者;有各省俱系题达,而一二省独用折奏者。又如命盗案件,本案业经题结,其案内续参人员,即可一律题参,复间有具折劾参者,办理均未画一。又如丞倅牧令题升调补等事,如实系边疆、苗疆及沿河、沿海暨省会紧要缺分,原准专折奏请,其余升调各缺,自应循例具题;即间有人地实在相需,历俸未满三年、五年,于例稍有未合者,亦不妨于疏内声明,听候核准;而督抚等因有专折保奏之例,率行纷纷渎恳,亦非澄饬吏治,杜绝夤缘之道。又地方照例办理事件,各省有只奏不题者,亦应照年底汇奏事例一体改咨,随案报部,用备查核,无庸专折具奏,以归简要。
最后他们分别列出事隶六部各项应循例具题,毋庸再奏,或改奏为咨,或随案咨部的事件,共计三十八款。
检视这份奏折,有二点值得注意。首先,永琅等清楚举出乾隆朝必须专折具奏的重大事件,诸如奉旨交办、特旨垂询及命、盗与邪教重案、查参贪劣官员、更改规章等。其次,永琅等奏折最后所指出的“以归简要”应该是他们拟订这三十八款应遵行规定的指导原则,而“改奏为咨”与“随案咨部”成为是项减少折奏事件的主要手段。换言之,他们除了部分案件要求督抚仅需依例具题、毋需再上奏折外,是以改行咨文、简化公文流程的方式解决督抚滥行改题为奏的问题。咨文在清代是一种适用于中央六部与地方督抚之间的平行文书。改奏为咨是要求各省督抚将原本上呈皇帝的奏折改成直接行文各部的咨文,简化了送请皇帝朱批而后下部的公文流程。这项裁减公文的动作并非乾隆朝的首次。其实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即有裁减本章的先例,将原本应行具题的事件改为“咨部存案”或“咨部汇题”;乾隆二十九年又裁减通本十二件,其中包括要求各省将军、副都统、提、镇题报巡查起程与回营日期二案“改题为咨”。永琅等人针对题奏乱象的纠改可以说是乾隆朝简化公文流程的最后努力,而改奏为咨的措施也意味着在当时的官员眼中,奏折不再只是帝王与臣子之间的私人通信,在很多场合已成为了公文的一种。
乾隆皇帝只在永琅的折子批上“依议”二字,未作其他表示。显然乾隆是认同永琅等人的意见。不过,朱批奏折的同时,乾隆皇帝也发布谕旨,强调“朕之意不可不明白宣示”,亟亟为自己辩护;表明他是一个勤于政事的君主,从政五十九年半,每份章奏无不亲自详阅,因而没有理由在最后半年因为贪图安逸而排斥批阅奏折;大臣们将具奏之件改为题咨不是为了迎合,而是地方督抚误解了创立奏折制的用意,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件改题为奏。这份谕旨的开头提供了几个重要讯息:
留京王大臣会同六部议将各省题奏事件画一办理一折,应依议,但朕之意不可不明白宣示。各省寻常事宜,从前原止系照例题报。近自一二十年以来,各省督抚每将例应具题之件改为奏折,以便一月之中发折数次,见其办事认真。该督抚既已奏到,朕无不逐加批答,遂至踵习成风,徒滋烦渎。今经王大臣等议归简要,恐外间无识之徒,疑朕批阅惮烦,大臣等因而迎合,以向来具奏之件,大半改为咨题。不知国家创立奏折,原为关系民瘼,并一切紧要事宜而设。至于王大臣现改题咨各款,皆系无关紧要之件。
这段一百多字的文字可以让我们理解改题为奏现象在乾隆朝的发展状况。第一,地方督抚改题为奏的行为是在乾隆朝的最后二十年中急剧增加。上文提到,乾隆十九年,乾隆皇帝同意山西巡抚恒文以机密为由将军需报销由具题改为折奏。姑且不论这是否为乾隆朝的首件改题为奏案件,至少我们可以说,督抚们改题为奏的动作在乾隆朝已进行了四十年之久。这个现象反映出在政事沟通上督抚有以奏折取代题本的趋势,毕竟前者可以直达御前,直接与最高统治者沟通,不像后者尚需经通政司送进内阁,由大学士票拟。
其次,乾隆皇帝认为各省督抚改题为奏的动机,是为了能在一月之中,多发几次折子,以“见其办事认真”。换言之,督抚是为了求表现,而纷纷改题为奏。而乾隆皇帝非但不曾申饬,竟然来者不拒,也就一一批阅,“遂至踵习成风,徒滋烦渎”。这无疑承认了他的配合批奏造就了这样的风气,虽然他应该并无此意。
第三,乾隆皇帝表示当年创立奏折的目的“原为关系民瘼,并一切紧要事宜而设”。虽然乾隆皇帝无意以奏折取代题本,仍然维持循例具题的体制,但他对奏折的公文角色认定已不同于康熙与雍正皇帝。奏折的作用不再限于其与官员间的个人通讯,而是关系民瘼与一切重要事件的通报。其实在故宫107601件乾隆朝奏折中,仅有二件分别朱批“照例具题可也”与“按例具题可也”,康雍前朝的“具题来”或“具题奏请”等批示已不可见,也不见雍正皇帝“应具题的事件不应具折上奏”的批示。显然,乾隆皇帝对题本与奏折的分际已不再像其父祖那般坚持。
与乾隆皇帝一样,嘉庆异常重视刑事案件审理的时效性。他不仅未排斥地方督抚将命盗案件改题为奏的作法,对一些情罪重大者尚且批交刑部速议,五日内覆奏。嘉庆皇帝甚至曾三次针对人命案件检讨前朝办法,主动要求改题为奏。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嘉庆皇帝有鉴于山西省襄陵县民妇高吕氏谋死亲姑高贾氏逆伦重案,拖延近一年始具题请旨拟将高吕氏凌迟处死,谕令各省日后类似逆伦重案均应改题为奏,即使人犯应给产限,亦当在产后一个月后,“即行奏明按律办理,毋得照寻常案件依限具题,辗转迁延,致滋迟缓”,而刑部等衙门也应当改题奏办。嘉庆皇帝认为,若不如此,将“使逆伦重犯,久稽显戮”。
嘉庆十三年闰五月十七日,嘉庆皇帝见刑部议覆四川杜芝洪杀死傅长明、傅泰漧父子二命一案与江西巫辰俚杀死巫管氏、巫短崽母子二命一案,俱问拟斩枭。他认为杜芝洪、巫辰俚二案,不过因为钱债与奸情,就杀人父子、母子二命,其凶恶情节,与寻常杀死一家非死罪二命者不同;一概具题,未免无所区别。他更指出杜案系前一年十一月之事,巫案更是前一年九月之事,经过刑部题覆,再行知各该省,其间公文往返几近一年,假若人犯在监病故,“转得幸逃显戮,殊非情法之平”,因此谕令:
嗣后有似此杀死一家亲属二命,而情节较重,例应斩枭者,俱应改题为奏。其非亲属二命者,仍可照旧具题。着刑部将杀死一家二命之案,分析亲疏轻重、斗殴谋故情节,以何项应题,何项应奏,妥议章程具奏。再降谕旨。
三天后,嘉庆皇帝因为湖北省民人李自高图财谋杀姑母石李氏一案,同样着眼于凶杀情节与行刑是否延宕二因素,再度谕令以后类似卑幼谋杀尊长重情,例应斩枭者,外省应改题为奏,并将此案一并纳入杀死一家二命之案应题应奏的章程中讨论。嘉庆皇帝指出,李自高谋杀姑母石李氏,虽然只是一命,与杀死一家亲属二命者不同,但李犯与石李氏系服属尊长关系,只因图窃柜内钱物,就乘石李氏熟睡,将其揢死,情节甚重。如今一概具题,未免无所区别。况且该案发生于上年十二月,经刑部题覆后再行知地方,往返需时,该犯可能在监病毙,“转得幸逃显戮,于情法殊未允协”。
嘉庆皇帝虽然基于时效考虑,不排斥地方督抚专折具奏命盗案件,并三次主动谕令各省将若干形态的命案改题为奏,但当他看到各省督抚专折具奏地方命盗案件的情形愈见增多,而有些其实照例应入题本之案,督抚也改题为奏时,担心刑部可能迫于五日覆奏的时限,对于个案“不能详悉复核”,一旦有所疏率,不免“流弊滋甚,殊非慎重民命之道”,于是在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谕令刑部:
将命盗各案详晰区分,定为何者应题,何者应奏,酌拟条款,奏准后行知各督抚永远遵行。如定例后,督抚仍有任意迟速,题奏混淆者,即着该部查参,以昭画一。
同年七月三日,他批准了刑部所议的应专折具奏的十六条款,并要求各督抚于折尾声明该案系援照某条例得专折陈奏;刑部查核与原定条款相符,即行议覆;否则,参奏驳回,仍令照例具题。[50]与前朝不同的是,嘉庆皇帝这次要求订立违例查参的规定。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刑部奏请将违例改题为奏之总督先福交部议处。这位先福可能是首位因违例改题为奏被议处的总督。
除了命、盗案,嘉庆皇帝也要求吏、兵二部检讨督抚在人事案上的改题为奏。嘉庆十三年闰五月二十三日,也就是谕令刑部就杀死一家二命妥议应题应奏章程后不久,嘉庆皇帝见到长龄奏请以候补参将国尔明安委署中卫协副将印务一折,颇不以为然,认为“尽可循例具题,何必专折具奏”。他进一步指出,地方督抚每每在藩臬两司奏请陛见获准后,将奏准入觐缘由具题上呈,却将委署印务具折奏闻,甚至委署州县各缺时也有附折陈奏者,殊属无谓。他也像乾隆皇帝一样强调,披览章奏,从不厌繁多,“但事有缓急,自当权其轻重。所有委署文武各缺,如何分别应奏、应题之处,着吏兵二部详悉核议具奏”。
嘉庆二十年,改题为奏的项目中又增添了一项。这次无关命盗案,也与机密无涉,只是为了疏解刑部壅滞的本章。清代题本用印,奏折不用印。这样的文书形制并未因为改题为奏的实施而改变。由于奏折不用印,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一月的封印期内当题本不能进呈时,奏折仍可呈进。为解决刑部公文积压,而封印在即的困境,十二月十九日,嘉庆皇帝谕令准许刑部本章改题为奏。但强调:“此不过暂时权宜。不可为例。”为了避免各衙门因为开了改题为奏的大门,相率效尤,将来积压之件愈多,要求“刑部将逾限本章逐一查明,将各该司员职名咨交吏部,概行议处”。
为了讲求时效,嘉庆皇帝不仅要求将逆伦、杀死一家亲属二命与卑幼杀死尊长等案改题为奏,而且同意刑部本章改题为奏,以消化积压的公文,虽然强调只是一时权宜、不可引以为例。不过,这样的暂时权宜案例在以后各朝愈见增加,规模也愈见扩大。
道咸同三朝的改题为奏
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而言,嘉庆朝以后的统治者未就题本与奏折之间的关系表达看法,亦未见针对某类文案主动要求或检讨改题为奏的案例。道、咸、同三朝所见,大多是个别案例的奏请与批驳。比较特别的是,中央部院官员亦加入了呈请改题为奏的行列。
道光八年(1828)八月十七日,礼部尚书署热河都统松筠为每年报销热河河工、水道等银两事,奏请改题为奏。他指出,热河每年挑挖旱河与开通水道等工程所需工料银两,向例在热河道库生息银项下支给,但由直隶总督题明册结,咨报工部核销。道光二年至六年挑挖旱河等工,以及元年至五年开通水道用过银两数目已由直隶总督造册具题报工部核销,但因工部未曾核覆,碍于“不能越次题销”,以致稽延多年,未能核销。而现今口外钱谷等件既归其核办,故奏请准予将先前未能核销部分统报工部核销,免其具题;同时道光七年岁修旱河等工与六年开通水道动支银两也一并报部办理,且“嗣后每年报销此项工料银两,即由都统专折具奏册结,咨部核销,庶免稽延,而归简易”。松筠此举一方面以改题为奏的方式清理旧案,另一方面又以咨部核销的方法简化未来核销的公文流程。道光皇帝批准了他的奏请。可能以为可以援例办理,十天后,即八月二十七日,松筠将道光七年承德、滦平两处宫仓收放米石数目以及用过人夫席片等项银双方具清册,具折呈请敕部核销。三十日,道光皇帝批示,“该部议奏”。两个月后,户部同意核销,但指出:
至此项银两向由直隶总督按年具题。现在口外钱粮既归热河都统核办,自应由该都统照例题销。该署都统松筠专折具奏,与例未符。嗣后凡遇该处应题应奏事件,该署都统务当遵照一定章程办理,以免两歧而符体制。
同样是核销银钱案件,前案因为工部未能及时核覆,稽延核销时程,道光皇帝直接批准了松筠的奏请。而后案因为户部先前均能按时核覆,没有稽延,道光皇帝于是批示户部议奏。户部未受前案之影响,要求松筠应当遵照章程办理。道光皇帝对两案的不同处置,充分显示时效因素是统治者处理应题应奏事项的主要考虑。而户部的响应也表现出中央部院在处理公事上维护应题应奏章程规定的心态。
然而,十多年后,我们看到中央部院亦不排斥将应办事项改题为奏的案例。清代每年都自云南解运数百万斤的铜至北京,以供铸钱之用。道光二十年八月间,云南巡抚颜伯焘奏请清厘铜本案。户部议覆时,除了议请将每年额拨铜本银两提早数月拨给以方便周转外,并请以后滇省请拨铜本银两及户部指拨都一并改题为奏,以归简捷。八月十四日,道光皇帝批准了户部的议覆。同年十一月,户部尚书潘世恩在议覆颜伯焘奏请题拨壬寅年(二十二年)铜本银两时,同时要求贵州巡抚于次年请拨癸卯(二十三年)铅本时也应改题为奏,并表示户部指拨银两时也会同样以专折奏明,“以归简易,而昭画一”。显然,为追求时效,简化公文流程,中央部院也加入了地方督抚要求改题为奏的行列。
到了咸丰朝,改题为奏的项目从财政相关转到人事问题上,但都是紧急的个别事件。根据吏部尚书花沙纳的一份奏折,咸丰五年(1855)九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顺天府府丞一缺,现有武闱乡试差使,着该部改题为奏,即行开单请旨简放。钦此。”顺天府府丞系正四品官,一向由科甲出身人员开列具题,由内阁侍读学士、通政使司参议升任。由于咸丰朝武乡试都在十月初举行,提调官由府丞出任,咸丰皇帝此举显然只是要争取时间。咸丰十一年都察院奏准,京畿掌道协道如同时出缺,应拣选正陪,由题改奏请补。京畿道系清代都察院十五道(光绪三十二年增为二十道)之一,乾隆二十年后位列诸道之首,地位重要。掌道与协道为其正副长官,二者同时出缺,机关无人掌理;补缺公文由题本改为奏折,当属救急的个别权宜措施。
不过,改题为奏的救急角色要等到英法联军入侵时才会得到更大的发挥。咸丰十年八月初八日,咸丰皇帝意识到英法联军即将进入北京,仓皇避走热河。豫亲王义道当时受命为留京王大臣,与大学士桂良同留紫禁城办事。九月初二日,义道等接获朱批,同意在京各衙门紧急本章得依其先前所奏改题为奏。义道等虽即行知会各衙门遵照办理,却又于十九日再度奏请“通本未便改题,垦请暂缓办理”。他们的理由是:
惟通本一节本章繁多,系各直省督抚专衔具题之件,若令其改题为奏,路途窎远,时日久稽,恐于公事转有窒碍;所有办事人员多未及随赴行在,又不能按日进呈。臣等公同商酌,现在抚局已成,自可暂为展缓,请于回銮之后,再与部本一体票拟进呈,以归画一。
义道等先是为求时效,奏请将在京各衙门紧急本章改题为奏,但在获准后,又考虑各省题本如果一体改为奏折,一来路途遥远,二来行在人手恐有不足,故又再度请将地方题本先留京,等待皇帝回京后再行进呈。咸丰皇帝显然不认同如此消极的做法,三日之后下旨:
本日据义道等奏:通本未便改题,恳请展缓办理一折。朕因各衙门应办事件,积压日久,清理为难。昨日已谕知留京王大臣等饬令派出随员各部院堂司各官,迅赴行在当差,所有应进本章自应陆续呈进,免致愈积愈多。若俟回銮后概行呈递,未免披览太劳。着义道等查明从前巡幸木兰旧例,本章系几日一进,照例办理。至各衙门紧急本章自应改题为奏。其余本章均有一定限期,亦不得任令稽延,转滋流弊。着与通本一体票拟进呈,以疏积滞。将此谕令知之。
咸丰皇帝的考虑是,本章不可积压,否则日后很难清理,因此在各衙门补足行在人力的情况下,除了在京或直省紧急本章可以改题为奏外,所有本章,包括通本,都应该依时进呈,不得稽延;本章俟回銮后始行呈递不在他的选项内。因此,他要义道依循历来巡幸木兰旧例办理,按时进呈。君臣对于通本应否进呈固然不同调,但都同意如果事件紧急,可以奏折取代题本进呈。奏折的简捷流程被认为适合在危机时刻取代题本,但也仅限于紧急事件,其余寻常案件还是必须依例具题。
然而,咸丰朝首见一时权宜性的改题为奏事件成为了惯例,历同、光二朝,直到宣统年间,地方官都以相同的理由奏请改题为奏。咸丰八年十二月七日湖广总督官文奏请准予湖北省每年需造册送部查核之“各标镇协营原额增添裁汰缺额兵丁马匹船只各数目改题为奏”。他的理由是:
楚北自咸丰二年以后屡遭兵燹,各标协马匹年额倒毙例由棚银买补者,因饷干积欠未发无从添买,即额设战舡亦因无款兴修,或被贼毁失无存,均俟库款稍充,分别筹项买补齐全后,再行循例题报。
咸丰皇帝朱批:“该部知道。”咸丰十年三月初十日与十一年七月七日官文又以同样的理由分别为咸丰八年、九年之题报事奏请改题为奏。到了同治朝,官文依然以同样的理由奏请改题为奏。继任的李鸿章及署理的郭柏荫、李瀚章也是循例办理,而当李瀚章于光绪朝再任湖广总督时,仍然不改其志,继续奏请“暂照案改题为奏”,“应俟库款充裕添补齐全后方可循例题报”。随后继任的总督,如谭继洵、张之洞、端方、陈夔龙、杨文鼎等,也都曾针对此案上过同样性质的折子。因此,从咸丰八年一直到宣统元年(1909)的51年间,湖北省每年该盘点的兵丁马匹战船数目在经费添补齐全前都是暂照案改题为奏。惯例一旦形成,一般官员只是照案办理;如果统治者不在意,一切照旧,行礼如仪,无人会去深究其原委。无怪乎在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废止题本后,原本该用题本的公文都已“按照新章改题为奏”了,湖广总督端方于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所上的折子开端仍然写道,“为湖北省各标镇协营原额增添裁汰缺额兵丁马匹战船各数目照案改题为奏恭折仰祈圣鉴事”。同样的字句也见于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五日陈夔龙的奏折。
到了同治朝,除了上述承继咸丰朝的湖广总督案例外,仍可见到一些救急性、权宜性的改题为奏事件。同治三年(1864),同治皇帝在接到曾国藩奏报江南省贡院修理工竣的折子后,即谕令礼部改题为奏,迅速办理简派江南省十一月将举行乡试的考官事宜。江南省贡院于太平军占领期间受损,六月间江宁收复后即鸠工兴修,预计九月二十日完工,十一月举行乡试。曾国藩遂于九月十一日具折请旨简放主考官。他指出,向来八月乡试,都是在六月二十日礼部进本,二十二日简放主考。这次十一月乡试似应在九月二十二日简放考官。同治皇帝的谕旨颁于十九日,距二十二日只有三天,显然时间紧迫,同治皇帝因而谕令礼部改题为奏,希望能够加速办理。
不过,在同治朝,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非急迫性却仍然改题为奏案例,即使最初提出时可能只是一种权宜措施。同治二年十一月十九日署通商大臣江苏巡抚李鸿章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户部奏准:
各海关洋税收支数目均以咸丰十年八月十七日为始,按三个月奏报一次,扣足四结,专折奏销一次;仍从第一结起,造具每结四柱清册,送部查核,毋庸按照关期题销,以清界画而免稽延。其各关应征常税仍令各按关期照常题销,以符旧制。
清代海关每年征收税银一向系按照关期将收支各数具题报部。而洋税因英法两国各二成扣款统自咸丰十年八月十七日起以外国三个月为一结,按结由各关奏报一次。李鸿章等的考虑是,“若仍照常税之例办理题销,是入数既不能不以结期为断,出数又不能不以关期为断,关期与结期互有参差,入数与出数即多轇轕”。因而,决定将各海关洋税收支数目均以咸丰十年八月十七日为基准日,仍按三个月为一结奏报一次,每四结专折奏销一次,也就是每十二个月改题为奏,报部核销,而常税仍照原有体制依照关期具题。这明显是考虑洋税征收便利所作的调整。另外,我们也看到同治八年盛京刑部侍郎志和奏报,奉天省奉旨补行计典有举无劾改题为奏事。奉天省每三年的大计有举无劾依例改题为奏的案例在光绪朝也可见到。至于为何奉天省的计典须改题为奏,目前尚不清楚。
虽然清政府在光绪二十七年废止了题本,让改题为奏案例走入历史,但是,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在废题本的谕令发布前,朝廷上下未见关乎是否该废题本的讨论,见到的依然只是改题为奏的奏疏。从光绪二年开始,礼部、吏部、刑部分别奏准了几件改题为奏的案例。根据《会典》,光绪二年咨准,当年丙子恩科宗室会试题目改题为奏。也就是将宗室会试题目纸并考官等请安各折,于十七日士子出场后,一并交出,于十八日一同具奏。光绪三年,为因应封篆期内例不进本的规定,吏部奏准,每年十二月月选人员,如系有关缺分者,于次年正月二十日以前改题为奏。光绪九年四月二十日山西巡抚张之洞奏请将该省积压数十年之久未造报请销积案改题为奏,以期简易。得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光绪十七年九月三日,刑部因为各省审拟寻常盗案题奏不能画一,奏请将此等件一律改题为奏;同时亦请将各省罪应斩绞的人命等案,一并改题为奏。两案均得旨“依议行”。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山西巡抚张煦又奏请将该省寻常盗案依陕西省前例改题为奏,以期迅速。得旨,“刑部知道”。张煦是在光绪十五年四月十日陕西巡抚任上奏请将寻常盗案改题为奏,获准实施。不过无论如何,如果只是因为各省题奏不能画一,就将所有盗案无分轻重,一律改题为奏,当朝统治者对其先祖雍正、乾隆与嘉庆三帝所念兹在兹的体制问题显然已不在意了。十年后题本的被废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根据资料研究,光绪二十六年庚子拳变八国联军进入北京,是清廷废除题本的关键。当年七月二十一日,慈禧与光绪皇帝离京,前往山西太原;八月,因晋省荒歉,供应不继,且省城电报不通,联系困难,遂于闰八月初八日启程往西安;九月初四日抵西安府,驻跸行宫,直到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始启銮回宫,十一月二十八日返抵京城。这一年期间,先是湖南巡抚俞廉三于二十六年八月六日与闰八月十二日二度上奏,以“驿道梗阻”,请求递送行在紧要本章,可酌量改题为奏,以免迟误。九月十二日,军机大臣以“行在无档案可核,请饬各督抚于本年寻常年例题本,暂缓送部,俟回銮后再行照常办理;紧要事件准其改题为奏”。十月二日,全权大臣大学士李鸿章奏“请将题本暂缓送阁”。换言之,回銮以前,朝廷不处理一般性公务,仅受理紧要事件,也就是所有改题为奏案件。九月十二日即为“清廷颁布改题为奏谕旨的确切日期”。不过,如果观察后来的发展,军机大臣九月十二日紧要事件奉准改题为奏的谕旨应该只是原则性的宣示,具体的紧要事件仍需个案奏准。例如,九月二十一日,山西巡抚锡良奏请,“嗣后遇有副将以至守备各缺例应题补者,随时改题为奏;俟部务整理后,仍规复旧章”。十一月六日,吏部尚书敬信等奏,“京员悬缺太多,应补各官,请改题为奏,免旷职务;其月选官及分发人员,请俟和议有成,即简在京王大臣先行验放,以示体恤”。此后一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颁旨废题本前,改题为奏一直是朝廷处理本章问题的基调,废止题本一直不曾是个选项。即使触发决定废题本的李鸿章等所上的折子也仅止于改题为奏。
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七日,李鸿章与荣禄等因为与列国和约签订,上折奏报留京办事人员接收并移回大内办公情形与整顿内阁题本办法。关于后者,他们指出:
伏念臣衙门日行公事具有成例可循,在在均关紧要;甚或鸿文鉅典悉承列圣制作之精,酌古准今,至当不易。臣等久已恪遵至妥。京外本章每年不下万余件,收发、翻缮、票拟、进呈,期限既严责成,亦故法至善也。乃行之既久,流弊渐生,不敢不为我皇太后、皇上备细陈之。查坛庙记事、禾谷题销,以及罪犯刑名、疏防参革之各项本章,无论京外,按限分送,臣衙门票拟进呈,毫无弊窦。惟有请补、请署暨大计参罚本件,谓之缺本,必俟进呈出科后,始克遵旨办理,总有例限;而本内字样每多回避。承办各员贤愚不等,难免借回避之说移前挪后,为调剂私人之计。夫地方官既被参撤,其为人地不宜可知;乃以题本迟滞之故,致遂劣员恋栈之心,吏治民生安有起色。查上年变乱以来,凡京外有关缺分题本率皆专折具奏,以期迅速,而免延搁。统计此项本章,每年不过千余件,谨拟变通办法,请旨饬下各部院行省,凡属缺分题本悉皆改题为奏,实于选补各项官缺章程大有稗益。如蒙俞允,臣等遵即咨照各部院暨通政使司,迅将其余本章一俟回銮后即行陆续送阁,照旧由臣等定期票拟进呈,以免积压日久,别启弊端。
全文仅述官员滥用制度所产生的弊端,为改进人地不宜员恋栈职位之失,奏请将缺分题本改题为奏,并无一语提及废除题本之意。但八月十五日的上谕却是完全根除题本:
谕内阁:李鸿章奏妥筹本章办法一折,据称向例各项本章,均由内阁票拟进呈,其请补请署各项本件,必俟进呈出科后,始行遵旨办理。请嗣后凡属缺分题本,改题为奏,以免积压。其余本章照旧票拟进呈等语。内外各衙门一切题本,多属繁复。现在整顿庶务,诸事务去浮文。嗣后除贺本照常恭进外,所有缺分题本及向来专系具题之件均着改题为奏;其余各项本章,即行一律删除,以归简易。将此通谕知之。
观此谕旨,废除题本的理由是,“现在整顿庶务,诸事务去浮文”,而“内外一切题本多属繁复”,所以必须去除。由于未曾见到光绪朝皇太后或皇上关于题奏的看法,而上述理由太过简单,无法了解他们做此决策背后的原因。然庄吉发指出,张之洞于此谕发出的二个多月前,也就是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四日所上的整顿中法十二条奏折中提及“将题本永远省除”。张之洞的奏折是应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的上谕而提出的。是日上谕要求京内外官员就如何兴国、求才、裕民、修武等项两个月内条陈意见以闻。张之洞永远省除题本的提议是他“简文法”三端中的一端,即“省题本”:
查题本乃前明旧制,既有副本,又有贴黄,兼须缮写宋字,繁复迟缓。我朝雍正年间,谕令臣工将要事改为折奏,简速易览,远胜题本。五十年来各省己多改题为奏之案。上年冬间,曾经行在部臣奏请将题本暂缓办理;此后拟请查核详议,永远省除,分别改为奏咨。
张之洞提及,“上年冬间,曾经行在部臣奏请将题本暂缓办理”。其实,上文提到,光绪二十六年八、九月间,不仅军机大臣,尚有地方巡抚奏请紧要案件准予改题为奏,如果不是张之洞的意见影响了慈禧或光绪皇帝做出废题本的决定,在许多本章已改成折奏上闻的情况下,再加上求变氛围的催化,更进一步废除题本,似乎也是顺理成章之事。行之二百多年的题本制度就在前明旧制与繁复迟缓的理由下被废止了。雍正等所顾虑的改题为奏有违体制已不再是问题。然而,这显然是个匆忙的决定,未见其他配套措施同时颁布。九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刘坤一就其主管衙门各项题本具体作法条列清单,具折呈请核示。他提出的原则是,原本应具奏又要具题的案件就不再具题;事关紧要的,即改为专折具奏;一向以黄册具题的,则改为开单具奏;其余循例具题的一般案件,也就随时咨部核办,每月摘录各案简明案由汇奏。朝廷的回复是,“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单并发”。由这份奏折看来,废除题本后的因应办法,中央并无具体规划,而是由各省督抚各行其是,奏请同意。专管题本的通政使司要到次年正月二十七日始被裁撤。而改题为奏后的奏折仍然维持不用印的习惯。因此,光绪二十七年以后的公文都不见关防。
行之二百多年的题本就这么仓促地走入历史,由奏折取而代之。这样的发展可能是当时很多人始料未及的。但这也显示,经过百余年来改题为奏的发展,到了清末,无论君或臣,对于奏折的认知,与清初诸帝已相去甚远。康熙皇帝发展奏折,建立与官员间通讯息的私密管道,目的在搜集情报。雍正皇帝扩增可以具折官员的人数,并建立奏折传递与回缴的制度。相较于题本须由通政司进呈,且在内阁中几经转手始达御前,不仅易泄机密,也易造成时程延宕;奏折则可经由专差或驿递直达天听,在保密与时效上占尽优势。地方督抚可能真是因为后者的优势,也可能只是像乾隆皇帝所说的为求表现而舍题本就奏折。乾隆与嘉庆二帝也曾为了时效考虑,主动要求若干情节重大的命、盗案改题为奏,也同意了若干人事、报销案改题为奏的请求。咸丰皇帝也为了救急,同意通本改题为奏的权宜措施。而道咸同光四朝的中央部院也都为了时效问题,而有改题为奏的请求。他们应该也认识到题本繁复的问题,而且也体认改题为奏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升,但乾隆以下诸帝无意以奏折全面取代题本。原因何在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对于清初三帝如雍正、乾隆、嘉庆而言,奏折固然可以提升行政效率,但它也不是全然没有问题。雍正皇帝就担心以奏折代题本会因此而督抚侵六部之权,布、按两使得以掣督抚之肘,有害政务之推行;同时,他也担心自己未能详查档案,思虑有不周之处。其实,不仅统治者有这样的顾虑,地方官员也有相同的疑虑。
曾国藩就指出,所有刑名钱谷、文武员补缺、营汛疏防、按限参劾等案的办理必须参考过去的成案章程,他因为督办军务,不在任所,无法查考案卷成例,因而要求寻常循例具题案件暂缓办理。对乾隆皇帝而言,地方非机密性公务应当缮本具题,方符合体制。虽然他仍将雍正皇帝的顾虑放在心中,但如系重大事件,为求速效,地方督抚可以专折奏闻。到了晚年,效率问题成为他对公事应题应奏拿捏的主要考虑,但时效性并非最终的考虑。这充分反映在他对于杀死一家二命案应否专折具奏决定的反复上。前文提到他先是因为二兄弟被杀,认为“情罪甚重”,为免凶犯“日久稽诛”,谕令日后杀死一家二命之案均需专折具奏。可是不久,他又考虑到类似案子“所犯情罪亦有不同”,不宜一体适用,速效的考虑必须有所调整时,又取消了杀死一家二命专折具奏的规定。同样的,嘉庆皇帝对于公事应题应奏的取决煞费苦心。他三次要求臣僚就人命案件检讨前朝应题应奏规定,并要刑部订出具体条款,照章实施,违者议处。
至于嘉庆以下的道咸同光诸帝,目前未见他们对于公事应题应奏意见的文字记载。这当然有其主客观因素。就主观因素而言,同治与光绪二帝均为幼年即位,分别由母后与太后垂帘听政,同治十八岁亲政后次年即去世,自然不及表达意见;光绪虽于十九岁亲政,但仍受慈禧控制,当也难以表示看法。然而,可能有一个更重要的客观因素,造成道咸同光四帝未对奏折与题本的关系表达立场,即他们(包括听政的慈禧)都未意识到题奏分际会是一个问题。换言之,在干嘉二朝七八十年改题为奏的政策下,奏折原本作为君臣间私密通讯的角色已为人所淡忘,奏折只是用于重要事件的另一种公文。然而,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的沉默,他们毕竟都没有以奏折全面取代题本。若非庚子拳乱致使北京沦陷的刺激,相信这样的作法不会改变。题本毕竟是一项已经运行超过二百五十多年的文书制度。
不过,透过检视各朝改题为奏案例发展过程,不难发现干嘉以后对奏折的认识已有很大的不同。康熙皇帝曾于康熙五十一年元月二十八日对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都统、尚书、副都统、侍郎、学士、副都御史等下旨表明:“(但)不闻不见之事甚多。……此外所不得闻者,常令各该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因请安折内附陈密奏,故各省之事不能欺隐。此于国计民生大有裨益也。尔等皆朕所信任,位至大臣,当与诸省将军、督抚、提镇一体于请安折内,将应奏之事,各罄所见,开列陈奏。”这事载于《圣祖实录》,但一百八十多年后的湖广总督张之洞仅记得,是雍正皇帝谕令:“将要事改为折奏。”其实,前文已指出,同意要事改题为奏的,是乾隆皇帝,并非雍正皇帝。张之洞生于道光十七年,咸丰二年壬子科举人,同治二年癸亥恩科进士及第,从此踏入仕途,历任湖北、四川学政,翰林院侍读、侍讲,山西巡抚,两广、湖广总督,军机大臣等职;他于同光两朝任官,仕宦经历丰富,但他对奏折设立的原委与发展竟全然无法掌握。而另一方面,在张之洞的认知中,改题为奏之案仅有五十年的历史。换言之,他仅记得他中举以后的改题为奏案,完全不清楚改题奏在咸丰、同治、光绪三朝以前的发展。综合这两点,我们或许可以说,康熙皇帝创设奏折的史实与干嘉等朝改题为奏的发展已不在道咸同光四朝人的脑海中。如果道咸同光四帝也像雍干嘉三帝一样,对题奏分际的维持念兹在兹,张之洞对于改题为奏案的历史记忆当不止于个人的经历。因此,干嘉以后,改题为奏应当已成为例行公事,只要认为公事上有需要,就具折奏请,而朝廷也都会同意其请,下部知之。此举是否有违题奏分际、破坏体制,对道咸同光四朝统治者而言,已不是问题,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意识。上文提到,湖北省因为兵灾毁损每年盘点兵丁马匹战船数目,从咸丰八年开始,每年都奏请在经费添补齐全前暂照案改题为奏,时间长达五十一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康熙、雍正两朝,奏折仍然只是官员与皇帝之间的私人通讯。虽然其间内容可能涉及地方公事,但必须经过具题始能见诸施行。乾隆朝以后,经由改题为奏的提出,奏折不再只是统治者与臣僚间的私人通信,而是与题本一样具有公文书的性质;题本与奏折不再是雍正皇帝眼中二个互斥的文书。在雍正朝,凡事如当具题,则无需折奏,以免劳烦圣上。但在乾隆朝,题本与奏折成了二种相辅相成的公文书。虽然在乾隆与嘉庆皇帝的坚持下,直到光绪末年废题本前,奏折的公文性质只限于某些命案、人事案、报销案,以及一些抢时间的救急案件等,但换个观察角度,奏折与题本并存实是清代公文书制度的一大特色。而在一定程度上,二者甚而可以说一直处于一种竞争状态下。就时效性而言,奏折可不经内阁,直达御前,相较题本的几经转手,自然有其优势。这也说明了何以不断地有地方督抚,以及后来的中央部院官员争取改题为奏。当然官员争取在天子前的能见度也是可能的因素。其实,康熙皇帝迫于时效,不待具题,即将四川松潘总兵折奏意见直接敕部议的决定,就注定了奏折不可能仅止于君臣间的私密通讯角色。乾隆皇帝同意重要与机密公事得以改题为奏,无疑是开启这场公文书革命的契机。而我们今日所认知的例行公事用题本,重要公事用奏折,其实是经历了一个改题为奏的过程。
参考文献:
《清代奏折制度考源及其他》
《清宫奏事处职掌及其档案内容》
《清代奏折制度》
《故宫档案述要》
《乾隆朝奏折制度探析》
《垂帘听政、训政、归政与晚清的奏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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