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个浙江慈溪的客户气势汹汹地来投诉,说亲子鉴定结果错了……”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DNA室主任王旭芳讲述的这件事,也许能给很多人提个醒……
第一次鉴定
5岁儿子并非亲生
上个月,这名男子带着5岁的儿子来做亲子鉴定。从该男子透露的只言片语来看,这份报告,将直接关系着婚姻要不要继续延续。
根据流程,两个工作人员在场,全程录音录像固定当事人照片,男子签署了相关文件。随后,王旭芳采集了父子俩的末梢血作为DNA检验样本,大概1毫升左右。
7个工作日后,鉴定报告出炉了。
王旭芳通知该男子来到中心,当面递交了鉴定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孩子并非男子亲生。
我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10多天后,男子气势汹汹地打来电话,说鉴定结果错了,和事实刚好相反。
第二次鉴定
儿子是亲生的
王旭芳在电话里安抚了男子的情绪后,请他再次来到鉴定中心。男子讲述了他第二次做亲子鉴定的过程——
第二次鉴定结果,也是该男子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的。于是,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王旭芳说,虽然在外人看来,亲子鉴定颇为神秘,几滴血就判定亲缘关系会不会有纰漏。实际上,专业检测丁就是丁,卯就是卯,并没有模糊的地方。
我们对自己的鉴定专业技术水平深信不疑。我始终觉得,一定是第二次鉴定哪个环节出了错。
王旭芳具体解释道↓↓↓
比对样本后
妻子承认换了血样
在再三的解释后,男子情绪稳定下来,同意把上海机构的鉴定报告发给王旭芳。
在电脑上一比对,我们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孩子的DNA和在我们这里检测的是一样的,但是,该男子的DNA信息却完全不一样,采集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的样本。
在电脑上看到这组对比后,男子似乎“悟”出了什么。
王旭芳建议,男子到正规的鉴定机构再做一次鉴定。当然,不要邮寄样本,而是亲子当面采集样本。
男子走后,王旭芳也一直很关心后续。好在,最后收到男子的回复——
通过在另一家正规机构的第三次鉴定,证明儿子确实并非我亲生的。
我的妻子也最终承认,知道我做亲子鉴定后,偷偷动了包裹中血液样本的手脚,把我的血液样本换成了孩子亲生父亲的样本。
头发不能检测DNA
烟蒂、牙刷等都可以
一定要采集双方血液,才能做DNA鉴定吗刑侦剧里,毛发也可以的。
王旭芳解释说——
正规机构不会在电话
短信里告知鉴定结果
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关系着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
因此,并非所有
掌握一定DNA技术的
单位和机构,
都有权进行亲子鉴定。
↓↓↓
另外,在操作过程中,正规机构一般要求鉴定双方亲自来到现场采集血液或其他鉴定用的样本,至少两个工作人员在场,全程录音录像固定当事人照片,签署相关文件,不会在电话短信里告知鉴定结果。
非正规机构往往采用邮寄标本的方式,样本容易被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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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糖妈原创
昨天朋友约糖妈出去散步,散步时候无意间聊到了“备孕”话题,朋友艳子说,以前自己很天真,由于工作原因,两人都没有去考虑要个孩子。如今两人的年纪都不小了,就开始策划造人计划,可是天不如人意,半年、一年过去了,肚子依然没有动静,我和老公都怀疑是不是身体出了问题,于是我们都去医院做了检查,可检查的结果都没有问题,眼看身边的一个个朋友都开始有了好消息,我们却依然毫无动静,心里真的好着急。
每一个新晋准妈都想顺利地怀上小宝宝,这对于她们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但总有一些因素导致不能顺利怀上,主要是这5大原因,阻碍了夫妻“造人”的计划,看看你“中枪”没有——
原因一:精子质量差
受孕的第一个条件,就是需要男子提供健康的精液,如果精子密度低、数量少、或畸形、活力低等,都直接影响着未准妈妈的受孕状况。而生育年龄的正常男子一次排精在3亿左右,其中70%以上属于正常的精子;如果男子的精子质量不行,就很难与卵子结合受孕,哪怕在渺茫的几率中怀上宝宝,也容易在怀孕期间流产,或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宝宝。所以,未准爸爸日常可吃一些优质蛋白质,如肉类、鸡鸭、蛋类、鱼虾、豆制品、鳝鱼、泥鳅、鱿鱼等,能帮助精液的形成及提高精子质量,增强活力。
原因二:卵巢功能异常
女性的卵巢是产生卵子和分泌雌性激素的器官,如果卵泡发育不良,卵巢早衰或排出的卵子质量不好,就会影响正常的受孕。很多多次做过人流的女性,就是因为子宫内膜被刮薄和损伤,使受精卵无处着床,甚至导致输卵管堵塞、子宫内膜异位等问题,造成很难受孕。
原因三:双方的生育年龄
如果夫妻俩均是大龄的话,身体机能各方面都会有所下降,不仅受孕更困难,胎儿畸形、流产的危险也会增加。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24~29岁是最佳的生育年龄,30岁起,生育能力的曲线便呈下降趋势,40岁以后更呈明显衰落。而男性的生育年龄相对要比女性要长一些,黄金期是25~35岁期间,在此年龄段的精子生命力最强、素质最高。所以想孕育一个健康宝宝,对年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原因四:不良的生活习惯
如果未准爸爸有烟酒的嗜好,正常精子的数量就会有所减少,则畸形精子发生率也高,这不但会降低受孕率,还会影响后代的质量,如果夫妻双方计划生孩子,就应该在怀孕前戒烟酒,也要远离二手烟。另外,长期熬夜对于男性精子及女性排卵都有很大影响。所以,如果要想更顺利受孕,就应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勤加锻炼身体、营养饮食。
原因五:次数过频
如果同房频率过高,就会造成男性的精液量减少和精子密度减低,无法与卵子结合,使怀孕几率下降。因此想要顺利受孕,夫妻俩的同房次数就不能太频繁。
最后,愿大家都能顺利好孕,成为幸福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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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事件又勾起“代孕”风波:
长年占据热搜,以“真性情”闻名的“90后”小花郑爽被曝出一个令人错愕的新闻:在美国代孕生子,因为分手(离婚),提出让孕母打胎不成,弃养孩子。
消息是由郑爽前男友张恒以一种委婉的方式在微博公开的。他写道:“……我确实在美国,但之所以我和家人滞留美国一年多,是因为我们必须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滞留美国实属无奈。”
01
为什么会有代孕
需求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别怕胖怕疼,觉得没有勇气独自走完从怀孕到生产这整个过程。“万一这中间出点什么事,谁来照顾我谁来照顾我的孩子”等。
2、对代孕来说,技术已经可以达到客户患有传染病,也可以采取阻断措施。“比如艾滋病感染者,可以洗精生育,这个技术国内也能做到,但前提是,你必须是异性恋夫妻,医院才可以帮助你做这件事情。艾滋病感染者,同性恋的或者不结婚的只能去美国。
3、还有不孕不育或者独身主义的人。
4、孕育花费的时间等成本太高,与事业等难以调和。
生理学基础
代孕其实就是高中生物中所讲的“胚胎移植”,能够实施和成功的生理基础有以下原因:
(1)同种动物的供,受体的生殖器官的生理变化是相同的,为供体胚胎移入受体提供相同的生理环境。
(2)早期胚胎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游离状态,为胚胎的收集提供了可能。
(3)受体对移入子宫的外来胚胎基本上不发生免疫排斥反应,为胚胎在受体子宫内的存活提供了可能。
(4)供体胚胎可与受体子宫建立正常的生理和组织联系,但供体胚胎的遗传特性在孕育过程中不受任何影响。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发现,要达到代孕的条件和目的是需要注射相关的激素已达到同期发情的目的,外来激素对于人体影响大家最近通过“大头娃娃事件”应该也有所认识,对身心都有巨大的影响。
02
代孕带来的巨大问题
1、对于代孕妈妈来说,生产之后,孩子再与她无关。如果家中有娃,还需要在此之前,向他们解释代孕的事情,避免他们看到自己肚子恢复正常,却不知道宝宝去了哪里。
2、无辜的婴儿。该领走婴儿的买家,因收入缩水,没有足够的资金付清尾款,临时改变主意,造成“婴儿拒收”的现象。还有现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少代孕公司被迫“囤积婴儿”。
一家海外代孕机构在酒店安放无人认领的新生儿
3、“卵子黑市”。“代孕、供卵、包儿子、包成功”……几乎每个大学或大医院的女厕所,都贴满写满了代孕捐卵的小广告。这些看似违反常理的事情背后,存在一个倒卖卵子牟取暴利的“卵子黑市”。找到卖卵者后,就有人安排其连打10至12天左右的促排卵针。然而,黑市行医者常常会选择超量注射。由此,除了手术风险外,捐卵女性还要面对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的风险。
许多缺乏医学知识的年轻女性会因为经济状况不佳而去捐卵,然而,捐卵机构并不会告诉你手术的真相,甚至将手术过程轻描淡写成“简单”、“快速”、“无痛苦”。实际上,取卵手术是这样的:
图中白色的长条状器具是阴道超声,右边的是穿刺针。穿刺针需要从阴道壁上穿破一个洞,一直伸到卵巢,刺进卵巢,进去吸取卵子。由于卵巢上会留下创口,如果室内细菌超标,轻则发生生殖道感染,引起盆腔炎,影响今后的生育;重则感染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甚至当场就可能因感染而危及生命。
4、法律问题。事实上,近一个月来,代孕相关话题已多次登上热搜。先是陈凯歌导演的《宝贝儿》,撕开了代孕背后的伦理禁忌和法律问题,将“有偿代孕”的灰色产业链带到公众视野里。因将代孕拍得过分“温馨”,短片引起了极大争议,人民法院报甚至点名提醒: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
目前国内和代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两个,分别是原卫生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颁布,将草案中原本注明的“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孕”的条款删除了。可见禁止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不是代孕技术本身。甚至违规者只要未构成犯罪,也只会处以警告及三万元以下罚款。立法者对界定代孕本身是否违法依然存在争议,所以采取了较为谨慎的观望态度。
事实上,是全面禁止,还是有条件地开放代孕技术应用,是当前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正面临的艰难抉择。
03
结语
当生育能力变成一种商品,不仅仅是代孕者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婴孩的人权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归根结底,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似乎还是人性中带有缺陷造成的。而所谓法规制度,就是用来制衡、约束我们向善而行的一套准则。或许只有根据前人经验总结出一套完美的制度规定,或者医疗科技再进一步突破,我们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代孕这一“世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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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近日,人民健康在对浙医一院、浙医二院、浙江邵逸夫医院的调研中了解到,随着我国重点专科建设能力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的医疗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呈现出“双提升”态势,中西部和城乡间的医疗水平实现了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国从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入手,一手抓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另一手抓以提升医疗技术能力为核心的专科能力建设,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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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夫妻双方的结合。和谐的婚姻家庭生活,事关民生幸福与社会稳定。1949年以来中国制定了有关婚姻家庭的四部法律规定: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2021年开始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结婚率和离婚率:我国结婚率从2000年的6.7‰上升到2013年的9.9‰,随后逐年下降,2020年结婚率下降到5.8‰;离婚率从2000年的0.96‰上升到2020年的3.1‰。
结婚人数:我国初婚人数在2013年达到2385.96万人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20年下降到1228.6万人,比2013年下降48.5%。2013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为1346.93万对,2021年结婚登记对数下降到763.6万对,连续八年下降。另外,初婚年龄大幅推迟。2021年安徽省初婚平均年龄分别为男31.89岁,女30.73岁。
结婚人数下降的原因:一是年轻人数量下降,二是适婚人口男多女少,三是养育成本高,四是结婚成本高,五是社会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六是年轻一代的婚姻观念已经发生改变。
已婚比例和未婚比例:从2009年到2013年,20-39岁女性人口中,已婚比例从77.93%下降到67.06%,到2019年,又上升到72.72%。2019年,中国30-34岁男性未婚比例为18.16%,女性未婚比例为8.7%,低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
未婚同居率:中国的未婚同居率不断上升。根据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出生队列为1980-1984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0.33%,女性为26.79%;出生队列为1985-1989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7.99%,女性为33.13%。
性别比:近几十年中国的出生性别比,随着生育政策的收紧而逐渐升高,然后又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宽而逐渐下降。2020年全国总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其中,20—40岁适婚年龄男性比女性多1752万人。
家庭规模:建国以来我国家庭规模的总趋势是不断缩小,1953年家庭规模平均为4.30人,1964年为4.29人,1982年为4.41人,1990年为3.96人,2000年为3.44人,2010年为3.10人,2020年只有2.62人。在家庭规模小型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单亲家庭、单身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独居老人家庭。
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增加大城市住宅土地供应,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立男女平等、生育友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放宽收养和送养条件;法定婚龄降到18岁;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
超低生育率以及年轻人口的迅速萎缩,已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要提升生育率,政府部门需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年轻人结婚生育,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年轻人的结婚生育成本。此外,社会各方也需要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共同关心适婚人群的婚姻问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更多的单身青年走进婚姻、建立家庭。
目录
1、1949年以来中国有关婚姻的法律规定
1.11950年《婚姻法》
1.21980年《婚姻法》
1.3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
1.4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2、中国婚姻状况和国际对比
2.1结婚率、离婚率、离结比
2.2历年婚姻登记数据
2.3结婚人数下降的原因
2.4男性和女性初婚年龄的国际对比
2.5男性和女性未婚比例的国际对比
3、性别比失衡对中国婚姻家庭的影响
3.1总人口性别比与出生性别比的区别
3.219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演变和原因
3.3性别比失衡导致农村光棍急剧增加等负面影响
3.4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与城市大龄未婚女性
3.5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宽,出生性别比下降
4、非传统家庭
4.1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
4.2单亲家庭
4.3未婚同居
4.4非婚生育
5、政策建议
5.1增加大城市住宅土地供应,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
5.2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5.3对《民法典》有关收养条款的修改建议
5.4法定婚龄降到18岁
5.5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5.6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
6、结论
参考文献
图表目录
表1:中国2000-2020年结婚率与离婚率(‰)
表2:2020年中国各省份结婚率和离婚率
表3:中国1985年以来婚姻登记情况
表4:2019年部分国家平均初婚年龄情况
表5:2009-2019年中国20-39岁女性未婚和已婚(有配偶)的比例
表6:2019年中国30-49岁大龄男女未婚比例(%)
表7:部分发达国家30-34岁男女未婚比例(%)
表8:2015年部分国家/地区的家庭规模情况(人)
表9:历次CFPS调查中18岁以下未成年受访者居住在各类家庭中的比例(%)
表10:2018年部分国家/地区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
表11:当今主要国家的法定婚龄概况
图1:中国2000-2020年结婚率与离婚率(‰)
图2:中国1985年以来结婚登记情况
图3:2020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图4:2009-2019年中国20-39岁女性未婚和已婚(有配偶)的比例
1、1949年以来中国有关婚姻的法律规定
1.11950年《婚姻法》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4月13日由中央政府通过,自5月1日起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正式法律,颁布时间比1954年宪法还要早4年。这部《婚姻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等旧婚姻制度,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此外,1950年婚姻法还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并规定婚后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
这部《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一条款确立的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男女权利平等。它还在第三章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中指出:“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7条)。第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纳妾。”这条规定在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首次明文禁止纳妾。
第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这一离婚条款,贯彻了当时在世界上比较先进的“破裂主义”离婚原则,坚持了离婚自由的原则。不过,1950年的《婚姻法》从某种程度上也为离婚设置了一些限制,即需先经调解。《婚姻法》所规定的比较自由的离婚条款,帮助当时不计其数的深受包办买卖婚姻、重婚、纳妾、虐待、遗弃之害的当事人挣脱了不幸婚姻的枷锁。
1.21980年《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1980年《婚姻法》有以下几点重要修改:
第一,1980年《婚姻法》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做了一个实体性的规定。1950年《婚姻法》对离婚只有一个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区人民政府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
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一个实体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新《婚姻法》通过后,迎来了一阵新的“离婚潮”。从1978年到1982年,全国离婚人数从一年28.5万对增长到42.8万对。
第二,1950年《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禁止结婚,但对旁系血亲结婚未加限制。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
第三,1980年《婚姻法》将“实行计划生育”写入法律,提高了法定婚龄。1950年《婚姻法》规定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1980年《婚姻法》把法定婚龄提高到男22岁,女20岁。
1.3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婚姻法》的修订,从通过即日起施行。
上世纪90年代初,婚外情甚至“包二奶”渐渐成为公开话题。随着一些沿海地区先富起来,婚外情有了“经济”基础,婚外包养情人的现象开始从隐蔽走向公开,引发了一些恶性事件和家庭经济纠纷。广东省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就“包二奶”、养情妇等问题向中央写出报告,希望引起重视。这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出台。
修改后的《婚姻法》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写进总则。针对“包二奶”现象,添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条款。还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作出明确规定,这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尚属首次。《婚姻法》修改后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为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设计了更多保障性规定。例如,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增加了离婚救济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等。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还增设了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在夫妻财产制方面,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分别列举了法定夫妻财产制中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种类和范围。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包括约定的内容、形式和效力等。
1.4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编“婚姻家庭”以原《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
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了结婚制度,并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作了完善:
一是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二是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是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五编第四章对离婚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二是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是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原《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四是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五是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
2、中国婚姻状况和国际对比
2.1结婚率、离婚率、离结比
结婚率是指一年内结婚对数与当年平均人口数的比率。计算公式是:结婚率=(某年登记结婚对数/当年平均人口数)×1000‰
离婚率有两种计算口径:
第一种是一年内离婚对数与当年平均人口数的比率。计算公式是:离婚率=(某年离婚对数/当年平均人口数)×1000‰;
第二种是一年内离婚人数与当年平均人口数的比率。计算公式是:离婚率=(某年离婚人数/当年平均人口数)×1000‰。
这两种计算口径的分母相同,但分子不相同:第一种计算口径的分子是离婚对数,第二种计算口径的分子是离婚人数。以“离婚人数”作分子计算的离婚率,比以“离婚对数”作分子的离婚率高了一倍。本文的离婚率采用第一种计算口径,这也是国际通用的计算口径。
离结比是指一年内的离婚对数除以结婚对数。
下表是中国2000-2020年结婚率和离婚率:
图1:中国2000-2020年结婚率与离婚率(‰)
可以看出,中国结婚率从2000年的6.7‰上升到2013年的9.9‰,随后逐年下降,2020年结婚率下降到5.8‰;离婚率从2000年的0.96‰上升到2020年的3.1‰.
下表是2020年各省份结婚率和离婚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0年常住人口结婚率最高的地区是西藏,最低的是上海;离婚率最高的地区是天津市,达到4.93‰,最低的是西藏,只有1.75‰。
2.2历年婚姻登记数据
下表是中国1985年以来结婚对数和初婚人数。
在结婚登记数据中,与出生人口更密切相关的数据是初婚人数,因为结婚登记人数中还包括部分再婚的老年人,由于老年人已过了生育期,对出生人口没有什么影响。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初婚人数在2013年达到2385.96万人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20年下降到1228.6万人,比2013年下降48.5%。2013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为1346.93万对,2021年结婚登记对数为763.6万对,连续八年下降。
图2:中国1985年以来结婚登记情况
图3:2020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各年龄段中,25-29岁的结婚人数最多,其次是30-34岁年龄段。
2.3结婚人数下降的原因
2021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为763.6万对,连续八年下降。这是继2019年跌破1000万对、2020年跌破900万对大关后,结婚登记对数跌破800万对大关。
我国结婚登记人数近年来为何不断下降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年轻人数量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80后(1980-1989年出生人口,依此类推)、90后、00后人口分别为2.23亿人、2.1亿和1.63亿,整体呈不断下降趋势。
其次是适婚人口男多女少。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40岁男性人口比女性多1752万人。
第三是养育成本过高。虽然结婚的目的不仅仅是生孩子,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恋爱双方没有能力养育孩子,就没有迫切的动力结婚。数据表明,一方面中国的初婚年龄最近几年不断延后,另一方面同居率上升很快,而非婚生孩子还是非常少。另外,根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中国0-17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几乎是世界最高的。这些数据表明,如果我们有效降低生育成本,能够同时提高生育率和结婚率。
第四是城市高房价和农村高彩礼。房子是结婚的首要条件,虽然有一部年轻人可以接受租房结婚,但在大城市房租价格也高企,况且现在也有很多年轻人希望买房结婚。当前,我国部分大城市的房价早已超出普通工薪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许多年轻人由于买不起房,只能选择推迟结婚。在部分农村地区,天价彩礼导致很多年轻男青年结不起婚。并且,越是偏远、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彩礼要得越高,让很多农村贫困家庭不堪重负。
第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年轻一代的婚姻观念已经发生改变。与父母辈相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把单身视为一种正常的生活选择。“30多岁了还没结婚”在年轻人中已经见怪不怪。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女性的教育水平和经济独立程度的大幅提高,调查数据显示女性的结婚意愿比男性更低。
2021年10月,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组发表调查报告《青年婚恋意愿调查:面对婚姻,年轻人在忧虑什么》,列出了年轻人在婚姻殿堂前徘徊的几大原因:一是基于个体主义价值观,部分青年过于重视对个人价值感的追求;二是基于互联网碎片化认知,部分青年对婚恋产生灾难化思维;三是源于现代生活时空挤压,部分青年对寻找合意伴侣产生无力感;四是基于“宁缺毋滥”的择偶观,部分青年对婚姻匹配存在过高期待;五是囿于婚育高成本,部分青年对婚姻风险采取理性规避的态度;六是基于“母职惩罚”,部分女性对婚姻产生抗拒与犹疑。
2.4男性和女性初婚年龄的国际对比
我国在2010年初婚平均年龄是男性25.9岁,女性23.8岁。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在2017年进行的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国女性的初婚平均年龄从2006年的23.6岁上升到2016年的26.3岁,10年间上升了2.7岁。
例一,2021年安徽省结婚登记平均年龄为33.31岁,初婚平均年龄分别为男31.89岁,女30.73岁。数据显示,2008年以后安徽初婚年龄逐渐上升,从一开始的26岁左右到现在已突破30岁。
例二,2021年湖北省襄阳市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35.23岁,女性为33.96岁,与2016年的29.41和27.27岁相比,5年里推迟了近5岁。
年轻人初婚平均年龄推迟,有以下几个原因:年轻人受教育年份的延长;高房价推高了结婚成本;社会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婚姻观念的改变。
初婚平均年龄推迟,并不是中国的独有现象,而是许多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2019年主要发达国家的平均初婚年龄如下表:
从上表可见,2019年日本平均初婚年龄为男性31.2岁,女性29.6岁;韩国为男性33.4岁,女性30.6岁;美国为男性29.8岁,女性28岁;欧盟27国平均初婚年龄为男性33.3岁,女性30.7岁。
2.5男性和女性未婚比例的国际对比
我们根据2010-2020年的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整理出2009-2019年20-39岁女性的未婚和已婚比例如下表:
图4:2009-2019年中国20-39岁女性未婚和已婚
(有配偶)的比例
“大龄男性和女性”是指30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下表是中国2019年大龄男性和女性未婚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30-49岁各年龄段的男性未婚比例均高于女性。
下表是部分发达国家30-34岁男性和女性未婚比例的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的大龄男性和女性未婚比例低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
从医学上来说,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在20-30岁之间,35岁以上的女性生孩子就属于高龄产妇,不孕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急剧上升。医学数据显示:15-34岁女性的不孕率约为7.3%-9.1%,而35-39岁女性的不孕率直升至25%,40-44岁女性则高达30%。因此,初婚年龄推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生育率下降。
3、性别比失衡对中国婚姻家庭的影响
3.1总人口性别比与出生性别比的区别
在没有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性别比的变化趋势是经常保持在95~106的范围之内。随着年龄的递增,性别比经历下列变化:
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范围一般是在103~107之间波动。
青壮年性别比:由于儿子的死亡率高于女孩,随着时间的推移,到结婚年龄时,男性与女性的性别比开始接近100。
老年性别比:由于女性比男性长寿,因此,在65岁以上的人口中,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性别比低于100。
可见,人口的性别比存在着依年龄组的递增而降低的变动趋势,这个变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0~14岁,为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阶段;第二阶段15~64岁,为男性人口大致等于女性人口阶段;第三阶段65岁以上,为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阶段。
3.219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演变和原因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就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而迅速攀升。1982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7.2;1990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11.3;到2000年已经高达116.9,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18,远远偏离103-107的正常范围。从1984年以来,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失衡长达30多年,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3.3性别比失衡导致农村光棍急剧增加等负面影响
性别比失调的直接后果就是带来婚姻的不匹配。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其中,20—40岁适婚年龄男性比女性多1752万人。
育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会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降低。此外,更主要的影响还在于社会生活方面。首先是适婚年龄段男多女少,会导致大量男青年找不到对象,尤其是导致农村男光棍急剧增加,也是天价彩礼的重要推手。男多女少,会对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会形成强大的冲击,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将增多,离婚率将持续上升。其次是引发更多社会问题。大龄未婚男子越来越多,会导致骗婚、买卖婚姻、性犯罪现象的增加。缺少和谐婚姻的青年男性,会有更强的暴力倾向。
3.4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与城市大龄未婚女性
传统的婚配观念,一般倾向于“男高女低”的梯度婚配模式,如果按婚姻条件的高低把男性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女性也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那么一般是甲男和乙女结婚,乙男和丙女结婚,丙男和丁女结婚,而剩下的甲女和丁男就会找不到对象了。
所以,现在大城市有很多甲女是大龄未婚女性,而农村则有很多丁男是大龄未婚男性。这也是我国近年来结婚率不断下降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男性。例如,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34岁人口中,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共有5894万人,其中男性有2788万人,占47.3%;女性有3106万人,占52.7%。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婚配条件中仍然坚持“男高女低”,势必会导致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要提高结婚率,除了要创造更多条件帮助单身男女“脱单”,社会舆论也需要改变婚配条件一定要“男高女低”的传统观念,既需要提倡男女平等,也需要包容婚配条件“女高男低”的家庭。在这些家庭中,男方要多做家务,并在育儿方面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
3.5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宽,出生性别比下降
近几年,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渐放宽,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呈下降趋势。2013年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17.6,2014年是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出生性别比降到115.88,2015年继续降到113.51;2016年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出生性别比降到112.88,2017年继续降到111.9。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当年的出生性别比下降到111.3。
可见,近几十年中国的出生性别比,随着生育政策的收紧而逐渐升高,然后又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宽而逐渐下降。可以预期,随着中国的生育政策从限制生育转变为鼓励生育,出生性别比将会继续下降,直至恢复到正常值。
4、非传统家庭
4.1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
建国以来我国家庭规模的总趋势是不断缩小。下面是历次人口普查的中国家庭规模:
1953年“一人普”时为4.30人;
1964年“二人普”为4.29人;
1982年“三人普”为4.41人;
1990年“四人普”为3.96人;
2000年“五人普”为3.44人;
2010年“六人普”为3.10人;
2020年“七人普”时只有2.62人。
家庭户规模小型化,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因为生育率下降,家庭生育子女数量减少。二是因为结婚率下降,“单人户”数量日益增长;三是因为住房条件改善,很多年轻人婚后不再与父母同住,而是搬出去独立居住;四是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使原本居于一户的家庭成员分散多处。
在家庭规模小型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单亲家庭、单身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独居老人家庭。
下表是根据经合组织数据列出的2015年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家庭规模: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合组织国家平均家庭规模为2.46,而瑞典的家庭规模最小,仅有1.8人。
可见,家庭规模小型化几乎是所有发达国家的普遍现象。其中一个原因,是发达国家出现了许多非传统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和单身家庭。
4.2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是指孩子仅由一位母亲或一位父亲所抚养的家庭。单亲家庭的类型,有丧偶式、离婚式、未婚生育式等几种。在现代社会,离婚率较高是造成单亲家庭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2011年欧盟国家各类型家庭的所占比例平均为:有配偶的家庭占比为52.62%,其中25.82%的家庭有孩子,其余26.8%的家庭没有孩子;单亲家庭占比为6.81%,其中5.6%是单亲母亲家庭,其余1.21%是单亲父亲家庭;单身家庭占比为30.68%,其他类型家庭占比为9.89%。
下表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春泥根据历次CFP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计算的18岁以下未成年受访者居住在各类家庭中的百分比:
4.3未婚同居
中国有关未婚同居的法律规定如下:一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婚同居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权益。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国的未婚同居率不断上升。根据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出生队列为1980-1984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0.33%,女性为26.79%;出生队列为1985-1989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7.99%,女性为33.13%。
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未婚同居率仍然较低。以美国为例,出生队列为1980-1984年男性的婚前同居率为69.7%,女性为64.6%。
西方一些国家较高的未婚同居率,与其法律规定、社会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特别是在一些北欧国家,同居伴侣被允许以注册“民事结合”的方式获得法律地位。无论结婚与否,共同居住的伴侣在税收、居留、生育子女的权利和福利等方面并不会有太大区别。
瑞典处理未婚同居关系的法律是2003年出台的《同居法》,与专门调整狭义婚姻关系的《婚姻法》并立。如果未婚同居伴侣间愿意更进一步,当然可以建立婚姻关系,此时同居协议将被婚姻法规则所取代。
未婚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区别是:未婚同居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也简单得多。而婚姻关系的解除,需双方同意或法院判决离婚,并且财产平分。
根据经合组织数据,2011年瑞典20-34岁年轻人中,与伴侣共同居住的年轻人占比为46.98%,其中以婚姻形式或注册伴侣形式共同居住的年轻人仅占17.57%,其余29.41%是以未婚同居形式共同居住。
4.4非婚生育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世界各国中,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差别很大。下表是经合组织列出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述国家中,非婚生子比例最高的是智利,高达73.7%,也就是平均每出生100个婴儿,就有73.7个婴儿是非婚生的。欧盟国家非婚生子比例平均是41.3%,经合组织成员国非婚生子比例平均是40.7%。法国的非婚生子比例是60.4%,远高于欧盟国家平均比例。美国非婚生子比例是39.6%,略低于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比例。日本和韩国的非婚生子比例最低,分别仅有2.3%和2.2%。
近几十年来,无论是西欧国家还是东亚国家,结婚率都在下降。例如,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从1995年到2019年,法国的结婚率从4.4‰下降到3.5‰,日本的结婚率从6.4‰下降到4.8‰,韩国的结婚率从8.7‰下降到4.7‰。虽然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结婚率比法国稍高一些,但生育率却更低。这是因为日本和韩国的非婚生子比例远远低于法国。
法国政府为了鼓励生育,在社会福利层面,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生育都能得到同样的家庭补助,生育的孩子越多,补助也越多。在财产继承方面,法国民法典规定婚生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瑞典法律也规定,在生育子女方面,同居双方都是孩子的合法父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在入学、户籍等方面享受的待遇不会有任何差别。
对非婚生育子女与婚内生育子女一视同仁,也是法国和瑞典生育率较高的原因之一。近年来法国和瑞典的生育率在欧洲国家中居于前列。相比之下,东亚国家的社会舆论对于非婚生育问题没有西欧国家这么宽容,日本和韩国非婚生子女占新生儿比例很低,这也是日本和韩国生育率远低于法国等西欧国家的原因之一。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36和0.92。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就现实来说,我国的一些非婚生子女长期游走在社会边缘,面临入户难、上学难等问题。
根据2016年CFPS数据,中国的婚前生育和未婚生育(生育后始终未婚)的占比呈上升趋势,其中,出生队列为1970-1979年的人口婚前生育占比为5.9%,未婚生育占比为0.3%;出生队列为1980-1989年的人口婚前生育占比为6.1%,未婚生育占比为1.2%。
5、政策建议
5.1增加大城市住宅土地供应,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
高房价是阻碍年轻人结婚生育的一大“拦路虎”。中国大城市生活成本高主要因为是房价高,其他如衣食住行,大城市并不比小城市贵很多,教育成本如果是公立教育,也不会贵很多。所以大城市里,养育的高成本主要体现在房价上。这是大城市的生育率要低于小城市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1.3,其中上海和北京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仅有0.74和0.87,而山东、河南、江西等省份的总和生育率在1.4左右。
要减轻年轻人结婚生育的负担,需要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具体方式可以通过按揭利息返还或房价打折进行补贴。比如说返还二孩家庭的房贷利息的50%,对于三孩家庭的房贷利息可全部补贴返还。或者在高房价的地区,可实施一孩房价九折,二孩房价七折,三孩房价五折的政策(不超过一个封顶补贴的上限)。这部分补贴的成本可以通过增加人口流入地区和大城市的住房土地供应来覆盖。
5.2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生育成本过高是导致低生育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根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中国0-17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相当于人均GDP的6.9倍,几乎是世界最高的。
根据OECD的数据,2017年部分发达国家现金补贴家庭福利的金额占GDP的比重如下:英国2.12%,法国1.42%,瑞典1.24%,日本0.65%,韩国0.15%,可以看出,欧洲国家现金补贴家庭福利的金额占GDP的比重远高于日韩,这也是欧洲国家生育率普遍高于日韩的原因之一。
由于不同地区和人群之间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我们建议个人所得税减免和现金补贴的方式并重,对高收入家庭通过孩子人头抵税的方式减免个人所得税。由于收入较低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减免税收不适用于低收入家庭,对于这些家庭,可直接发放现金补贴。
5.3对《民法典》有关收养条款的修改建议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的收养登记数量已经连续多年呈现负增长,内地居民的收养数量从2005年的3.8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1.1万人。通过孤儿院领养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收养需求,而且鉴于严苛的送养收养法律条款,真正能在民政部门办成合法收养手续的“民间收养”数量较少,于是没有办理民政登记的“民间收养”大量存在。这些民间收养的小孩因不符合现在收养条件上不了户口而处于“黑户”状态,给其入学、生活及以后的就业都带来很多不便。为此,建议修改《民法典》的以下有关收养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一规定导致生父母有经济能力可以抚养,但是没有意愿抚养并且虐待子女的那些未成年人并不属于可以被收养的范围,因此建议增加一项可以被收养的情况:“(四)被父母虐待和家暴的子女,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建议可被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该条款对收养人的限制条件较为苛刻,建议删除“(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这一条款。另外,建议把收养人需“年满三十周岁”改为“年满二十五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建议该款修改为:“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但应证明收养人具备抚养和教育多名子女的经济能力、健康情况及家庭意愿等,并且个人信用良好。”
另外,福利机构送养儿童只能按成本核算收取相应的养育费,不可变相以“接受捐赠”的名义贩卖儿童。送养之前应先在网上进行公示,中国公民有优先收养权。
5.4法定婚龄降到18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中国古代男女的法定婚龄,春秋战国时代为男二十岁、女十五岁,到汉唐又降为男十五岁、女十三岁,至明清又稍提高至男十六岁、女十四岁。
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法定婚龄如下表所示:
有一点需要注意,上表列出的法定婚龄,有个别特殊情况。例如,日本男子18岁、女子16岁经父母同意可以结婚,如果男子和女子到了20岁,则不需要经过父母同意也可以结婚。又如,德国、西班牙法定婚龄一般是男女均为18岁,但如果经过法院同意,16岁也可以结婚。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今世界主流的法定婚龄是男女均为18岁。
1950年《婚姻法》规定,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1980年修订新《婚姻法》时,出于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的考虑,把法定婚龄提高到男22岁、女20岁。中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世界最高的。
法定婚龄降到18周岁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自由结婚实际上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当他们达到法律规定的成年人年龄时,法律便承认了他们可以完全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可以自由行驶自己的完全行为权利。
法定婚龄降到18岁也有利于社会和谐。一般来说,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国男女青少年从性成熟到法定结婚年龄之间的时间长达6年之久,容易造成一些社会问题。现在农村有一些十八、十九岁的青年男女谈恋爱之后想结婚,但由于达不到法定婚龄,领不到结婚证,他们就在不领证的情况下“非法同居”,虽然是事实婚姻,但法律不承认不保护这种婚姻,这无疑隐藏了诸多社会隐患。因此,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将法定婚龄提高到现行的男22岁、女20岁,主要是出于推行“一胎化”政策控制人口增长的考虑。如今,我国的生育政策已经转向鼓励生育,有必要降低不合时宜的、过高的法定婚龄。
我国法律规定18岁的公民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结婚也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如果一个人还达不到法定婚龄,这意味着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法定婚龄统一到18岁,是对法律体系逻辑统一的尊重。
5.5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虽然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并不禁止单身女性生育,但是某些部门的文件规定却在事实上侵犯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基于生理原因,单身女性如果想独立生育就需要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是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规范》(卫科教发〔2003〕176号)中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此规定从实际操作中造成了单身女性无法使用精子库、冻卵等人工辅助生殖相关技术方法行使自己的生育权。
中国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和做试管婴儿的政策,其实可归咎于过去限制生育政策的残留的惯性。但是现在中国的生育政策已经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现在有些单身女性愿意用自己的金钱和时间去尝试生小孩,其实有利于提高生育率,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应该禁止。
5.6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
在目前中国,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同居关系,而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未婚男女在结束未婚同居后常常引发很多纠纷。建议中国的立法部门借鉴瑞典的《同居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或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增加有关未婚同居的法律条款。
瑞典在2003年出台《同居法》,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区别是:如果两人结束了同居关系,需要分的财产只是两人共同的常住居所和里面的家具家电;而如果两人结束了婚姻关系,瑞典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取均分规则,伴侣双方各获得共同财产的一半。
在生育子女方面,同居双方都是孩子的合法父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在入学、户籍等方面享受的待遇不会有任何差别。
根据经合组织数据,2011年瑞典20-34岁年轻人中,与伴侣共同居住的年轻人占比为46.98%,其中以婚姻形式或注册伴侣形式共同居住的年轻人仅占17.57%,其余29.41%是以未婚同居形式共同居住。
6、结论
从2013年到2020年,仅仅七年时间,我国初婚人数就减少了将近一半,预示着出生人口和生育率进一步下降的趋势。我国出生人口从2017年到2021年已经是连续五年下降,总和生育率从2017年的1.58下降到2021年的1.15。2021年只出生了1062万人口,近几年初婚人数的直线下降预示着未来的新出生人口还会迅速下降。因为,初婚人数2020年比2013年下降了将近一半。如果按照初婚和生育大约有一年到三年的延迟来估算,未来几年出生人数很可能比去年的1062万还要少很多。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按每五岁分组的人口数来看,2020年30-34岁人口有12415万人,25-29岁人口有9185万人,20-24岁人口有7494万人。由于步入婚龄人口数量呈不断下降趋势,可以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的初婚人数仍然会继续下降。
超低生育率以及年轻人口的迅速萎缩,已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要提升生育率,政府部门需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年轻人结婚生育,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降低年轻人的结婚生育成本。此外,社会各方也需要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恋爱观、婚姻观,促进现代家庭观念的健康成长,共同关心适婚人群的婚姻问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更多的单身青年走进婚姻、建立家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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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男女授受不亲”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不管是封建落后的古代社会还是如今经济思想高速发达的现代,似乎人们还是没有逾越自己心里的鸿沟,陌生男女相互接触时,大多数人心中还是存在抵触心理的。
但是这种抵触心理也要分情况,众所周知,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以前都是有接生婆的存在,如今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多数产妇都是在医院里进行分娩的,不管是孕检还是生产,在妇产科中总少不了见到男医生的身影。
相信此时不少孕妇就会感到非常的难为情,尤其是到了一定月份,孕妇们可能需要提取分泌物,或者进行内检,此时更是尴尬的脚趾头都能抠出3室1厅。但是当抬头看到男医生的表情时,却意外的心如止水。
按理说,学校也培养出了不少的妇产科女医生,怎么会安排男医生进妇产科呢这不是故意让人们感到尴尬吗关于原因,下面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01
【案例分享】
25岁的小陈,在大学毕业后不久就认识了比自己大三岁的男朋友,两人一见钟情,双方父母也非常同意,于是就理所当然地结婚了,婚后两人感情非常稳定,没过多长时间,小陈就传出了喜讯:怀孕了!
在怀孕期间,小陈每天小心翼翼,每当到了产检的时候,小陈总是早早地起床洗漱,催促着丈夫陪同自己一起去产检,到了医院的妇产科,接待小陈的有时候是男医生,有时候是女医生,虽然有时医生问的问题比较尴尬,但小陈心里总想着:这只是个检查,到了生孩子的时候肯定就是女医生了。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小陈在医护人员的安排下也住进了医院,因为小陈的身体非常适合顺产,所以此时的小陈就需要定时内检,等待宫缩。
当护士叫自己去内检的时候,没想到迎面走来的竟然是一位男医生,这可把小陈给吓坏了,特别是脱下裤子躺在椅子上时,那尴尬的姿势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做完内检之后,小陈的脸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终于开了三指,小陈疼得跪在地上哭天喊地,直到麻醉医生进来给他打了麻醉,小陈这才安静了下来,在安静之余还一直祈祷着,希望为自己接生的一定是位女医生,结果进来的竟然还是一位男医生,虽然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但小陈在事后依然心存芥蒂,甚至还患上了产后抑郁症。
相信很多去医院产检或者生孩子的女性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让男医生检查自己的隐私部位,总会感到尴尬,难为情,既然如此,为什么医院还要招男医生进妇产科呢他们究竟是何居心
02
为何医院安排男医生进妇产科,难道不会尴尬吗今天告诉你真相
其实每个科室都有男医生的存在,妇产科也不例外,就像专门负责男性疾病的科室有女医生存在一样,虽然大多数病人都会感到难以接受,那也只是自己难过心理关,在医生看来,他们的眼中早已没有了男女之分,通通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病人。
虽然男医生在妇产科的存在会让人感到尴尬,但是有时候男医生却比女医生更要有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男医生体力好,更加沉着冷静
我们都知道生孩子是件费时的事。许多女医生产后精疲力尽。一天之内,会接生孩子,女医生根本撑不住了。这时,男医生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他们的体力会更好,就算一天接生,多个新生儿也不会感到劳累,而且在生产中遇到问题时,也会更加沉着冷静,够更好的保证母婴安全。
2、男医生上手速度快
一般来说,男医生的勇气会更大,抗压能力也会更强。在为产妇接生的过程中,手的速度也会更快。尤其是在剖腹产手术中,很多男医生可以将伤口相对较小的婴儿取出,而且技术准确,对产妇来说是一件好事。
3、男医生心理承受力更强
在分娩过程中,很多孕妇会因为疼痛而失去理智,还会对医护人员打骂。很多女医生忍不住责骂孕妇,但男医生一般都会默默无闻,默默忍受,直到分娩结束。
4、男医生更有耐心,更细心
作为能为孕妇检查身体健身的男医生,必须是医学技术方面的佼佼者,除此之外,这样男医生不仅能够以妇产科为基础,而且他们的脾气也更加温和,更有耐心,更能细心的考虑到产妇的心情,为她们讲解产程中遇到的事情,缓和产妇紧张焦虑心理。
结语:通过本篇文章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妇产科男医生的存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这个相对特殊的科室,男医生的存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时,他们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克服心理难关,不管是男医生还是女医生,都要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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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多数夫妻而言,结婚后备孕要孩子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一般来说,很多女性在备孕半年内就会成功怀孕,步入人生的新阶段。然而,也有一些女性,尽管努力备孕,但每个月“大姨妈”依然如约而至,让她们很是沮丧。那么,为什么这些女性会一直怀不上孩子,这就是不孕不育吗
从医学角度来看,只有夫妻在正常频率下,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一年后都没有成功怀孕才能算是不孕。女性一直怀不上孩子,有以下这些原因:
1、时间不够
备孕一两个月没有怀孕是十分正常的,即便是健康的夫妻在女性排卵日进行性生活,也并不能保证女性就一定能怀孕。只有备孕一年都没有怀孕,才需要考虑是否出现其他问题。
2、性生活频率不当
女性能否顺利怀孕,和男性精子质量脱不了关系。要想保证男性精子质量,夫妻性生活的频率也需有所讲究,一般以每周2-3次为宜,过多过少都会降低精子的质量和活力,影响受孕几率。
3、错过排卵期
女性正常情况下每个月只会排出一颗卵子,而卵子在排出后24小时就会失去受精能力,因此,即便夫妻双方身体正常,如果性生活时间与排卵期完美错过,那么怀孕也就无从说起。
4、心情太紧张
情绪对人的身体的影响是十分微妙的,有些夫妻精神压力很大,经常想着怎么才能怀得上怀不上怎么办的问题,往往导致备孕不见效果,但当心情放松放下心理包袱后,却就自然而然地怀上了。
5、存在生育困难
最后一种情况才是很多人认为的所谓不孕不育,男女双方一些疾病乃至基因等的问题都可导致女性无法成功怀孕,常见的问题包括女性输卵管堵塞、患有妇科炎症以及男性的少精症和死精症等,具体需要夫妻双方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
如果备孕时间还不到一年,或是经生育检查不存在疾病或缺陷但仍无法成功受孕,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心情以及性生活频率、时间的调整,加大怀孕几率。
首先,需要把性生活频率控制在每周2-3次之间。其次,女性不妨购买排卵试纸进行检测,受卵子和精子可受孕时间的影响,夫妻在排卵之前36小时到排卵后24小时期间3天进行性生活受孕几率最高,胚胎的质量也最好,因此女性可以在月经干净后每天用排卵试纸进行检测,这样可以找出排卵期,加大受孕几率。
当然,在备孕过程中,夫妻双方营养均衡、生活作息规律以及保持放松心情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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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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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拟出台相应配套支持措施。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一时之间,众说纷纭,生还是不生,再次成为大家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
6月1日,新华社公布了“为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原因,最主要的是两个:
一、生育妇女规模减少,婚育年龄推迟;
二、群众生育意愿降低。针对这一原因,国家卫健委特别指出,是因为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为何如此
国家出台一个政策,自然是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的公布,很多隐患开始浮出水面,人口老龄化严重,人口出生率降低,更有中科院预测,到2030年中国人口将出现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这一政策的出台,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力举措。政策是好的,只是这种政策和其他政策还不一样,国家规定“可以”“支持”,可是人们还有一个“愿意”或者“不愿意”,“敢”或者“不敢”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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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其实对女性并没有我们期望的那么友善。君不见,一胎时期,很多单位在招聘新入职的员工时,就会备注“限男性”。当然,有些岗位确实需要男性,但是,加了备注的绝对是包括但不限于那些特殊工种。究其原因,就是觉得年轻女性将面临怀孕、生育、哺乳这些问题,而由此势必会对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于是这些单位为了“防患于未然”,索性从源头上就开始杜绝这种可能性了。
及至二胎时代,这种趋势自然是愈演愈烈。2021年某省省考中,很多职位后面直接备注“男”,有的单位,甚至同一个岗位设置为两个职位,其中一个后面备注“男”。问起缘故,言之凿凿,振振有词:笔试男生考不过女生。
这是什么道理考试的目的不就是择优录取吗男生如果考不过女生,那不就是说明在笔试这一块他不如她吗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对男性的性别保护、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典型的双标,又当又立。
所以,可以预料,到了三胎时代,只怕是在就业、升职等方面,女性将面临更大挑战和压力。就业要披荆斩棘,突破重重障碍,即便上岸,一次次的怀孕、生育也严重影响着事业的发展,职位的升迁。而职业生涯最关键的恰恰就是入职最初的这十余年。
这还算是好的,能上班的话至少说明孩子有人带,女性还能暂时脱离家庭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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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如果可以回归社会,那么,在家里带孩子的通常会是什么人呢
最常见的也是最幸运的,应该是双方父母。他们已经退休或者不再从事稼穑活动,牺牲自己的安逸的晚年生活,来帮子女带孩子。只是这种情况,一个小孩尚可,两个、三个,带来的是一系列问题,房间够不够大,有没有足够的居住空间,教育理念、生活习惯的差异,带来的文化碰撞以及生活中的一些龃龉,加之年迈父母身体的情况,等等这一切,都如暗流涌动,或许可以换得一时无虞,却很难说是长久之计。更何况,父母是否只有这一个子女他们需要去带几个孙子女呢他们真的可以胜任这一对他们来说其实并不轻松的工作吗
还有一种可能,家庭条件允许的话,请保姆来带。只是,靠谱的保姆能遇到的几率也并不是很高,况且这类保姆的报酬自然也不会低。刚走上社会的年轻人,如果家里没矿,父母不能提供有力支持,单凭他们自己的收入,各种支出只怕也会让他们捉襟见肘,焦头烂额。
况且,如果运气不好,遇人不淑,那么将迎来的是什么,简直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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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近年来也非常普遍的做法,便是女性回归家庭,成为全职主妇。
这种选择,对于女性来说,沉没成本最大,牺牲最大,也风险最大。
现代社会,一个女性正常本科毕业,不算幼儿园,也至少需要学习16年,如果再加上研究生等,只会更长。如果为了孩子回归家庭,那么前期付出就没有了社会意义。往好处想,等到孩子可以放开手,她想重新回归社会,在内卷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困难重重。长期与社会的脱节,知识结构的老化,这一切都将成为巨大的绊脚石。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越过去还好,越不过去,就是万劫不复。
这种情况,能平安过渡的人间罕见。
常见的桥段,是一开始的时候,或许都还伴有男方的承诺,什么“我养你啊”之类,只是,生活的压力,人心的变迁,再次验证了东野圭吾那句话: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誓言犹在耳,却早已沧海桑田。等闲变却故人心是再狗血不过的情景。
《我的前半生》里面的罗子君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人家还是名牌大学高材生,还有个好闺蜜唐晶,还能遇到贺子涵,生活中,有几个这样的幸运儿只怕是到了最后,鸡飞蛋打,曾经海誓山盟的人爱上了别人,理由是孩子妈不能和他并肩,而最后还因为没有抚养能力,连一手带大的孩子的抚养权都拿不到。鸡飞蛋也打,除了一身伤,啥也没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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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会说,你这些观点太悲观,怎么净往坏处想。呵呵,其实,仔细再看看,主张生的,其实都是不怎么带孩子的。而真正事必躬亲,需要亲力亲为的,只怕是深谙其中苦楚,想想就会觉得不寒而栗。排除掉不想生的因素,还有不敢生的原因。
正如国家卫健委所说,经济负担重,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今非昔比,如今一个孩子从生到养,再到结婚生子,付出的代价远非孩子的父母那一代,更不用再往上追溯。
优生优育,孩子没出生时就开始花钱,出生之后,随着内卷越来越烈,各种辅导班应运而生,个个收费不菲。孩子学习起来不堪重负,家长更是不堪重负。不去可以吗当然可以。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周围同龄的小孩才艺傍身,小小年纪,这个几级那个几级,所谓的“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哪个家长不焦虑,哪个孩子可以没有压力地幸福成长鸡娃们不易,家长们不易,如今,谁容易
各种私立学校如雨后春笋,优质的生源,严格的管理,与之如影随形的是高昂的费用。可是家长们能怎么办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想尽己所能,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获得更优异的成绩呢
懂事而优秀的孩子有,在普通学校取得优异成绩的也不少,可是,如果可以,谁不想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
还有什么学区房、学位之类,哪一个都是压在家长头上的大山!
一个孩子尚且让人喘不上气,两个、三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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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政策从出台到落实、贯彻实施,是方方面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切实的保障和配套措施。
如果有一天,社会给予女性更加公平公正的平台,能提供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和公务服务体系,能有更加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还有,教育更加公平,医疗服务更有保障,当人们关于生娃养娃的担忧降到最低时,或者,人口出生率会出现拐点。
路还很长,这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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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兰心,陕西洋县人
一周
头条
暖心头条
广州女公务员冻存胚胎十年,终于等来二孩政策
10年前,叶女士因为双侧输卵管阻塞,多年不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张清学教授为她施行了体外受精——试管婴儿技术,新鲜胚胎移植一次即成功受孕,十月后产下一个健康的男婴。
当时,叶女士还冻存有五个备用胚胎。尽管受当时生育政策的限制,她无法生育二孩,但仍签了冻存,并交足冷冻费。今年,我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按照其心愿,教授立即着手为她安排解冻胚胎和移植事宜。在自然排卵后第3天,由赵晓苗副教授为其进行了解冻后胚胎移植。14天后,叶女士终于验到了临床妊娠。
痛心头条
惠州市博罗一男子酒驾撞死人,为脱身劫持护士
惠州市博罗县一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医院醒来后得知事故致人死亡,为了逃离医院逃避责任,竟然劫持护士做人质。
近日,博罗法院宣判了这宗因交通肇事引起的绑架案件,被告人梁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及绑架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重磅头条
广东省纪委去年查处违规“红包”两千多万元
1月28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梅河清在会上通报,2015年,全省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558人,涉及金额2258.1万元。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也结合广东实际,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和制度层面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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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投近2亿元推中医药惠及群众健康
近日,201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